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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通鑑論》 作者:王夫之  

卷五·成帝

讀杜欽進諫之章,與其奏記王鳳之書,及論王章之事,竟以王氏之篡,歸禍始於欽之黨奸,非平情之論也。成帝之無道也,足以亡國。王鳳初起,猶修飾而有類於社稷之臣;其視張放、淳於長、史育之導欲以宣淫者,不若也。五侯之專,莽之篡,豈欽之所能前知哉?士誌於有為,而際昏庸之主,思有所造於國家,不得自達於上,不獲已而見大臣之可與言者,因之以效“納約自牖”,而“遇主於巷”,所謂救失火而不暇問主人者也。故以陳蕃之剛正,而依竇武以行其誌,能早知自別以遠嫌者鮮矣。至於鳳已成乎專偪,心知其誤,而卒不能自拔,欽固有無可如何者,而其情亦可湣矣。

故君子之愛身也,甚於愛天下;忘身以憂天下,則禍未發於天下而先伏於吾之所憂也。外戚也,宦寺也,女主也,夷狄也,一失其身,雖有扶危定傾之雅誌,不得自救其陷溺;未有身自溺而能拯人之溺者也。孔子行乎季孫而魯幾治,非孔子固弗敢也。聖人之大用,中材所不敢效也。雖然,聖人豈有不測之術哉?齊人服,郈、費墮,季斯一受女樂,而即決於行,無所凝滯,而必不與之推移。則一旦釋然忘前此之功業,而逌然以去,無他,純乎道而無私焉耳。聖人不可學而可學者,此也。鳳之專,王氏之盛,成帝之終不足與有為,威福下移,形勢已成,欽胡為其荏苒而不去也?能去則去,雖因季斯而不損其聖。事已不可,而尚惜其位,則欽雖持義之正,而不免於黨奸。雖然,若欽者,固未易言去也;諫鳳不聽而去之,且無名而為其所忌,故非聖人不能去,不能去而可不早慎擇所從哉?君子度德以自處。女主也,外戚也,宦寺也,夷狄也,即可與有為,而必遠之夙,人道之大戒也。賈捐之、楊興、崔浩、婁師德、張說、許衡,一失其身,而後世之譏評,無為之原情以貸者,皆欽之類也。可勿戒乎!

亡西漢者,元後之罪通於天矣。論者徒見其吝璽不予、流涕漢廟、用漢伏臘而憐之,婦人小不忍之仁,惡足以蓋其亡漢之大憝哉!今有殺人者,流涕袒免而撫其屍曰:吾弗忍也,而孰聽之?

漢懲呂氏之禍,不舉國柄而授之外威久矣。霍氏之持權,武帝拔霍光於下僚,與降胡廄吏等,非緣後族也;其既也,則以廢闇立明安社稷之功也。宣帝之於史氏,元帝之於許氏,以恩澤侯而已矣。成帝年已二十,元帝未有屬王氏之遺命焉;王鳳起自衛尉,一旦而持天下之柄,孰為之邪?五侯並日而封,楊興、駟勝爭之而不得;苟參以異父弟強成帝以封侯,帝不聽,而猶寵以侍中;劉向諫而不聽,王章爭而見殺,垂涕不食,以激成帝之誅章;劉向抗疏不已,成帝歡息悲傷,卒受製而不能決。鳳死而音代,音死而商代,商死而根代,根死而莽代,一以世及之法取漢之天下,而使相嗣以興,非後之內主於宮中,亦豈能蔓引綿延之如此哉?

且夫王氏之橫,未嚐不可撲也。成帝察其奢僭不軌,而音、商、立、根藉槀負斧鑕以待罪;王立結淳於長之奸露,成帝下有司按治,而立殺其子以滅口;計其為人,非能險鷙於呂之產、祿,武之三思、懿宗也。乃呂氏私其族而終以國事付平、勃,武氏私其姪而終以國事付狄、婁,元後則籠劉氏之宗社於其鞶帨,而以授之私親。逮乎哀帝之立,姑退莽以脅哀帝,而蠱在廷之心,縱董賢之不逞,乘其敗以進莽,使恣行其鴆主之毒,晏然處之而不一詰。攝則使之攝矣,假則使之假矣,豈徒莽之奸足以恣行無忌哉?老妖不死,日蝕月齕,以殄漢而必亡之,久矣。故曰:罪通於天也。

婦人之道柔道也,反其德而為剛,雖惡易折。大畜之五曰:“豶豕之牙,吉。”牙可豶也,而呂、武以之,周勃、狄仁傑豶之而吉矣。姤之初曰:“羸豕孚蹢躅。”羸雲者,不壯而柔者也,以柔而結人心者也,而蹢躅之凶不可禁,元後以之,雖劉向痛哭以陳言,成帝悲傷而懼禍,而無如後之涕泣者何也!莽已篡,漢已滅,姑以一泣逃天下後世之誅,而誰信之?不然,莽之惎毒,無有於其子,後果有思漢之心,莽其能戴之沒世而生榮死哀以相報哉?女禍之烈,莫如王氏,而論者猶寬之,蹢躅之孚,且以孚後世而免於史氏之誅,亦險矣哉!

成、哀之世,天地宗廟之祀倏廢倏興,以兒嬉而玩鬼神甚矣。其廢而複興也,或以天子之病,或以繼嗣之不立,小人徼福之術,固不足道。其廢也,始於貢禹而成於匡衡,所持者,三代之典禮也。宗廟遠,有毀而無立者,義也;誠所不至,不敢黷焉,義所以盡仁也。儒者之言禮,文而已矣;以文而毀,猶之乎以文而立。夫漢之嗣君,於其所不廢之祀而能以誠格之乎?執是以論,舉凡天地祖宗之祀皆可毀矣,而何但七世以上興五畤之郊也?苟非其人,道不虛行。宮室之侈,妃嬪之眾,服膳之奢,樂之淫,刑之濫,官之宂,賦之重,一能汰其所餘以合於三代,而後議郊廟之毀,未晚也。

且三代之靳祀於七世,豈徒然乎?抑創法者,自開國之君守約以待子孫之易盡其情而無偽,非祖宗立之而後王毀之也。自漢以降,百為不師古,禮樂之精意泯焉;而獨於祧廟致嚴於祖宗之廢興,何其徇末而斵其本也?況古之祧也,於大禘而合食,則雖廢而不忘。後世無禘而徒祧,幾於忘其所自出。然則廢五畤以伸上帝之孤尊,古之可法者也。製以七世而毀廟,古之未可遽法者也。君子之言禮,非但以其文也。

進言者極其辭,而必有所避就,非但以遠嫌而杜小人之口實也,道存焉矣。嫌已遠而小人無閑以指摘,則君之聽不熒,而言乃為功於宗社。劉向憂王氏之勢盛而移漢,見之遠,慮之切,向死而漢亡,所係亦大矣哉!而於進言有未得者,故成帝雖感,而終不能庸,小人之黨,且有挾以上搖主聽而下惑人心。

其言曰:“王氏、劉氏且不並立,宜援近宗室。”斯豈向所宜言者乎?以事言之,劉氏之賢,無有踰於向者,樞筦之任,不歸王氏必歸向矣,未有斥人之奸而自任者也。且劉氏、王氏豈頡頏而並論以爭衰王者。頡頏而並論,婦人勃谿之說也;且假之以頡頏之名而王氏張。彼將曰:天下非彼則我也。況乎呂氏之禍,與吳、楚、淮南、燕、廣陵互相盈虛,則外戚反脣而相譏,豈患無辭哉?以道言之,選賢任能以匡扶社稷者,天下之公也。堯之舉禹、皋,禹之任稷、契,湯之托伊尹,高宗之立傅說,文王之任閎、散,皆非懿親也。周道親親,而周、召以庸,管、蔡以誅;師尚父,邑薑之父,且以佐燮伐而位太師。王氏誠不可任,博求之天下,豈繄無賢;而必曰援近宗室,舉大義而私之一家,又豈五帝三王之道哉?

向於是而失言矣。以為獨任,則不可有自請之情:以為博選宗室之賢,則歆之黨逆,向且不能保之於子,而況他乎?成帝悟而不終,羣姦聞而不憚,未必非向之言有以召之也。故進言者,匪道是循,徒以致寇,而可不慎哉!

漢諸王之以禽獸行廢者不一,漢廷無有能據道以處此者,而穀永能言之。其曰:“帝王不窺人私,而春秋為尊者諱。”此義行,迄乎東漢,穢德不章。永之言,其利溥矣。夫人之有恥,自恥者也;恥心蕩而刑殺不能止,故知刑殺者,非可以善風俗、已禍亂者也。漢之於此,既無家法以正之於先,而縱苛察之吏、告訐之小人、揚之於後。無他,忌侯王之疆,日思翦艾以圖安,而紈誇膏粱,卒投於阱而無從辨。嗚呼!惎如是矣,惡得不拱手而授之賊臣哉?以刑製淫而固不可製,假暗昧以鋤彊而隻以自弱。穀永者,王氏之私人也,而慮能及此,故知永者,附權臣非有移鼎之心,寵利未忘,規一時之進取而已。漢能用之,亦何遽不為讚治之臣乎?

老之戒在得,至於老而所需於天下者微矣,得奚足以亂其心哉?子孫之情長,而道義之氣餒,引子孫之得為已得,於是瀕死而不忘。張禹之初,與王根畢也,猶有生人之氣也;慮及子孫,而行屍走肉,遂禍人之宗社,冒萬世之羞,朱雲欲以齒劍而不慚。夫人為不善而貽怨於子孫,誠不可為也;身之無過,質之鬼神而不疚,則亦奚患哉?且夫禍福亦何常之有,假令王氏早敗,而按同惡之誅,禹之子孫,又能保其富貴乎?故禍福者,天也;失得者,人也;老而憂子孫,引天之吉凶以私之沒世,其愚不可療矣。成帝不輯折檻以旌朱雲,則所以待禹者亦可知矣。禹且不自保,而況其子孫?

穀永非杜欽之比也,永雖無黨王篡漢之遠圖,而資王氏以榮寵,因為之羽翼焉,與欽之誤合於小人、欲悔而不能也,其情畢矣。顧於此得人君聽言之道焉。永,王氏之私人也,其心,王氏之心也;若其言,則固成帝膏肓之藥石,可以起漢於死而生之也。夫王氏之固結而不解,帝忌之而不能黜,豈非以躬耽淫侈,畏昌邑之罰;而內護趙、李,外庇張放、淳於長之私心,有所恧縮,而倒授以權哉?寵驕妒之妾,飲食倖臣之家,加賦重斂以緃遊,而失百姓之心,是持宗社以遺人之道也。使帝感永之言,悔過自艾,正己齊家而憂社稷,賢臣進,庶務理,民情悅以戴漢而不忘;權奸之謀自日以寢,而豈必誅戮放廢以傷母氏之心乎?故曰:“君子不以人廢言。”永之諫不行,雖忘軀憂國之臣與奸賊爭死生而無救於禍敗。則讀永書者,勿問其心可也。

何武欲分宰相之權而建三公,自成帝垂及東漢,行之二百餘年,至曹操而始革。丞相,秦官也;三公,殷、周之製也。古者合文武為一塗,故分論道之職為三;秦以相治吏,以尉治兵,文武分,而合三公之官於一相。漢置相,而閫政專歸於大將軍,承秦之分,而相無戎政之權,大將軍總經緯之任。故何武有戒心焉,分置三公,以大司馬參司空、司徒之閑,冀以分王氏之權。乃名乍易而實不可更,莽之終以大司馬篡也,亦其流極重而不可挽也。然而武之法行之終代而不易者,以防微杜漸之術,固人主之所樂用也。

若以古今之通勢而言之,則三代以後,文與武固不可合矣,猶田之不可複井,刑之不可複肉矣。殷、周之有天下也以戎功,其相天子者皆將帥。伊尹、周公,始皆六軍之長也。以將帥任國政,武為尚而特緣飾之以文;是取武臣而文之,非取文臣而武之也。列國之卿,各以軍帥為執政,敦詩書,說禮樂,文之於既武之後,秉周製也。所以必然者,三代寓兵於農,兵不悍,而治民之吏即可以治兵。其折衝而敵愾者,一彼一此,疆場之事,甲未釋而幣玉通,非有獷夷大盜爭存亡於鋒刃之下者也。而秦、漢以下不然,則欲以三公製封疆原野之生死,孰勝其任而國不為之敝哉?則漢初之分丞相將軍為兩塗,事隨勢遷,而法必變。遵何武之說,不足以治郡縣之天下固矣。特漢初之專大政以大將軍,而丞相僅承其意指,如田千秋、楊敞、韋玄成、匡衡,名為公輔,奉權臣以行法,則授天下於外戚武臣之手,而禍必滋。故武之說,可以救一時之欹重,而惜乎其言之晚也!相不可分也,將相不可合也,漢以後之天下,以漢以後之法治之,子曰:“所損益,可知也。”

成、哀之世,所可任為大臣者,王嘉而已矣。師丹之視翟方進,尋丈之閑耳,皆以其身試權奸之好惡而不能出其樊籠,即有所欲言,而必資以自達也。師丹之劾董弘,何武之援王莽,屈於時之所尚,而不得不為之羽翼。無他,王、傅二女主交相起伏,漢已無君與大臣久矣。方進之附淳於長也,欲與王氏忤,而長固王後之姊子也;長之不類,尤出諸王之上,資之以與諸王抗,而方進之欲不死也奚能?熒惑之變,駕言移禍於宰相,王氏之嫉也深,雖微熒惑,方進其能免乎?武與丹浮沈於積陰之閑,一彼一此,小有所效,而俱為女主效妒媢之功,其不被顯戮,幸爾。

嗚呼!至於成、哀之季而無可為矣、君子慎所趨以自全,辭大位而不居,其庶幾乎!一受其事,則非如王嘉之必死以自靖,而負咎於天人也,必不可浣。莊生曰:“遊羿之彀中。”謂此時也。遊其彀中而死焉,君子之徒也;遊其彀中而免焉,小人之徒也;遊其彀中,避死而得死焉,刑戮之民也。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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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通鑑論》

作者:王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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