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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溪字義》 作者:陳淳  

卷下·鬼神

鬼神一節,說話甚長,當以聖經說鬼神本意作一項論,又以古人祭祀作一項論,又以後世淫祀作一項論,魂魄附又以後世妖怪作一項論。

程子曰:鬼神者,造化之跡也。張子曰: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說得皆精切。造化之跡,以陰陽流行著見於天地間者言之。良能,言二氣之往來,是自然能如此。大抵鬼神隻是陰陽二氣之屈伸往來。自二氣言之,神是陽之靈,鬼是陰之靈。靈雲者,隻是自然屈伸往來恁地活爾。自一氣言之,則氣之方伸而來者屬陽,為神;氣之已屈而往者屬陰,為鬼。如春夏是氣之方長,屬陽,為神;秋冬是氣之已退,屬陰,為鬼;其實二氣隻是一氣耳。

天地間無物不具陰陽,陰陽無所不在,則鬼神亦無所不有。大抵神之為言伸也,伸是氣之方長者也;鬼之為言歸也,歸是氣之已退者也。自天地言之,天屬陽,神也;地屬陰,鬼也。就四時言之,春夏氣之伸,屬神;秋冬氣之屈,屬鬼。又自晝夜分之,晝屬神,夜屬鬼。就日月言之,日屬神,月屬鬼。又如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是氣之伸,屬神;及至收斂後,帖然無蹤跡,是氣之歸,屬鬼。以日言,則日方升屬神,午以後漸退,屬鬼。以月言,則初三生明屬神,到十五以後屬鬼。如草木生枝生葉時屬神,衰落時屬鬼。如潮之來屬神,潮之退屬鬼。凡氣之伸者皆為陽屬神,凡氣之屈者皆為陰屬鬼。古人論鬼神,大概如此,更在人自體究。

禮運言“人者,陰陽之交,鬼神之會,”說得亦親切。此真聖賢之遺言,非漢儒所能道也。蓋人受陰陽二氣而生,此身莫非陰陽。如氣陽血陰,脈陽體陰,頭陽足陰,上體為陽下體為陰。至於口之語默,目之寤寐,鼻息之呼吸,手足之屈伸,皆有陰陽分屬。不特人如此,凡萬物皆然。中庸所謂“體物而不遺”者,言陰陽二氣為物之體,而無不在耳。天地間無一物不是陰陽,則無一物不具鬼神。

祭義宰我問鬼神一段甚長,說得極好。如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雲雲,鄭氏注謂:口鼻之呼吸為魂,耳目之聰明為魄。又解得明切。子產謂“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斯言亦真得聖賢之遺旨。所謂始化,是胎中略成形時。人初間才受得氣,便結成個胚胎模樣,是魄。既成魄,便漸漸會動,屬陽,曰魂。及形既生矣,神發知矣,故人之知覺屬魂,形體屬魄。陽為魂,陰為魄。魂者,陽之靈而氣之英;魄者,陰之靈而體之精。如口鼻呼吸是氣,那靈活處便是魂;耳目視聽是體,那聰明處便是魄。

左傳曰:心之精爽,是謂魂魄。淮南子曰:陽神為魂,陰神為魄。魂魄二字,正猶精神二字。神即是魂,精即是魄。魂屬陽,為神;魄屬陰,為鬼。

就人身上細論,大概陰陽二氣會在吾身中為鬼神。以寤寐言,則寤屬陽,寐屬陰;以語默言,則語屬陽,默屬陰。及動靜、進退、行止等,分屬皆有陰陽。凡屬陽者皆為魂,為神;凡屬陰者皆為魄,為鬼。

人自孩提至於壯,是氣之伸,屬神;中年以後,漸漸衰老,是氣之屈,屬鬼。以生死論,則生者,氣之伸;死者,氣之屈。就死上論,則魂之升者為神,魄之降者為鬼。魂氣本乎天,故騰上;體魄本乎地,故降下。書言“帝乃殂落”,正是此意。殂是魂之升上,落是魄之降下者也。

易曰: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故知鬼神之情狀。言陰精陽氣聚而生物,乃神之伸也,而屬乎陽。魂遊魄降,散而為變,乃鬼之歸也,而屬乎陰。鬼神情狀,大概不過如此。

以上論鬼神本意

古人祭祀,以魂氣歸於天,體魄歸於地,故或求諸陽,或求諸陰。如祭義曰“燔燎膻薌,見以蕭光,以報氣也。”“薦黍稷,羞肝肺首心,加以鬱鬯,以報魄也。”郊特牲曰“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鬱合鬯臭,陰達於淵泉。”“既灌,然後迎牲,致陰氣也。”“蕭合黍稷,臭陽達於牆屋,故既奠,然後焫蕭合膻薌,凡祭慎諸此。”又曰“祭黍稷加肺,祭齊加明水,報陰也。取膟膋燔燎升首,報陽也。”所以求鬼神之義,大概亦不過此。

樂記謂“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鬼神即是禮樂道理。以樂祀神,樂聲發揚,屬陽。以禮祀鬼,禮是定底物,屬陰。故樂記說:樂者敦和,率神而從天;禮者別宜,居鬼而從地。祭義論“春禘秋嚐”,以“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將見之”。秋“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淒愴之心,非其寒之謂也”。故樂以迎來,哀以送往。故禘有樂而嚐無樂,意亦如此。

夫子謂“吾不與祭,如不祭”。蓋緣誠意既不接,幽明便不交。

範氏謂:有其誠則有其神,無其誠則無其神。此說得最好。誠隻是真實無妄,雖以理言,亦以心言。須是有此實理,然後致其誠敬,而副以寔心,豈不歆享?且如季氏,不當祭太山而冒祭,是無此實理矣。假饒極盡其誠敬之心,與神亦不相幹涉,泰山之神亦不吾享。大概古人祭祀,須是有此實理相關,然後三日齋,七日戒,以聚吾之精神。吾之精神既聚,則所祭者之精神亦聚,必自有來格底道理。

人與天地萬物,皆是兩間公共一個氣。子孫與祖宗,又是就公共一氣中有個脈絡相關係,尤為親切。謝上蔡曰:祖考精神,便是自家精神。故子孫能極盡其誠敬,則己之精神便聚,而祖宗之精神亦聚,便自來格。今人於祭自己祖宗正合著實處,卻都莽鹵了,隻管胡亂外麵祀他鬼神,必極其誠敬。不知鬼神與己何相關係!假如極其誠敬,備其牲牢,若是正神,不歆非類,必無相交接之理;若是淫邪,茍簡竊食而已,亦必無降福之理。

古人宗法,子孫於祖先,亦隻嫡派方承祭祀,在旁支不敢專祭。況祖先之外,豈可又招許多淫祀之鬼入來?今人家家事神事佛,是多少淫祀!孔子謂:非其鬼而祭之,諂也。今人諂事鬼神,不過隻是要求福耳,不知何福之有!

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古人繼嗣,大宗無子,則以族人之子續之,取其一氣脈相為感通,可以嗣續無間。此亦至正大公之舉,而聖人所不諱也。後世理義不明,人家以無嗣為諱,不肯顯立同宗之子,多是潛養異姓之兒,陽若有繼,而陰已絕矣。蓋自春秋鄫子取莒公子為後,故聖人書曰:莒人滅鄫。非莒人滅之,以異姓主祭祀,滅亡之道也。秦以呂政絕,晉以牛睿絕,亦皆一類。仲舒繁露載漢一事:有人家祭,用祝降神。祭畢,語人曰:適所見甚怪,有一官員公裳盛服,欲進而躊躇不敢進,有一鬼蓬頭衩袒,手提屠刀,勇而前歆其祭,是何神也?主人不曉其由,有長老說:其家舊日無嗣,乃取異姓屠家之子為嗣,即今主祭者,所以隻感召得屠家父祖而來,其繼立本家之祖先,非其氣類,自無交接感通之理。然在今世論之,立同宗又不可泛。蓋姓出於上世,聖人所造,正所以別生分類。自後有賜姓、匿姓者,又皆混雜。故立宗者,又不可恃同姓為憑,須審擇近親有來曆分明者立之,則一氣所感,父祖不至失祀。今世多有取女子之子為後,以姓雖異,而有氣類相近,似勝於同姓而屬疏者。然晉賈充以外孫韓謐為後,當時太常博士秦秀已議其昏亂紀度。是則氣類雖近,而姓氏實異,此說亦斷不可行。

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及其境內之名山大川,大夫祭五祀,士庶祭其先。古人祀典,品節一定,不容紊亂。在諸侯,不敢僭天子而祭天地;在大夫,亦不敢僭諸侯而祭社稷山川。如季氏旅泰山便不是禮,曲禮謂:非當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淫祀不必皆是不正之鬼。假如正當鬼神,自家不應祀而祀他,便是淫祀。如諸侯祭天地,大夫祭社稷,季氏旅泰山,便是淫祀了。

古人祭祀,各隨其分之所至。天子中天地而立,為天地人物之主,故可以祭天地。諸侯為一國之主,故可祭一國社稷山川。如春秋時楚莊王不敢祭河,以非楚之望,緣是時理義尚明,故如此。如士人,隻得祭其祖先。自祖先之外,皆不相幹涉,無可祭之理。然支子不當祭祖而祭其祖,伯叔父自有後而吾祭之,皆為非所當祭而祭,亦不免為淫祀。

古人祭天地山川皆立屍,誠以天地山川隻是陰陽二氣,用屍要得二氣來聚這屍上,不是徒然歆享,所以用灌,用燎,用牲,用幣,大要盡吾心之誠敬。吾心之誠敬既盡,則這天地山川之氣便自關聚。

天子是天地之主,天地大氣關係於一身,極盡其誠敬,則天地之氣關聚,便有感應處。諸侯隻是一國之主,隻是境內之名山大川,極盡其誠敬,則山川之氣便聚於此而有感召。皆是各隨其分限大小如此。

山林川穀丘陵,能出氣為雲雨者皆是神。日月星辰,民所瞻仰者,亦皆曰神。其在人,則法施於人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古人非此族也,不在祀典,見祭法篇甚詳。若後世祭祀,便都沒理會了。

大夫祭五祀,乃是門、戶、灶、行、中溜。自漢以來,以並易行。古者穴處,上為牖取明之處名曰中溜,隻是土神。士人又不得兼五祀,間舉一兩件。在士喪禮卻有“疾病禱於五祀”之文,而無其祭。

鄭康成注月令春祀戶謂:陽氣出,祀之於戶內,陽也。夏祀灶謂:陽氣盛熱於外,祀之於灶,從熱類也。秋祀門謂:陰氣出,祀之於門外,陰也。冬祀行謂:陰盛寒於水,祀之於行,從辟除之類也。中央祀中溜謂:土主中央而神在室。於此亦見漢時禮學猶明,論鬼神猶主於陰陽為言,猶未失先王之遺意也。

古人祀典,自祭法所列之外,又有有道有德者死,則祭於瞽宗,以為樂祖。此等皆是正祠。後世如忠臣義士蹈白刃衛患難,如張巡許遠死於睢陽,立雙廟。蘇忠勇公於邕州死節甚偉,合立廟於邕。今貢侯立祠於本州,亦宜。如漳州靈著王以死衛邦人,而漳人立廟祀之。凡此忠臣義士之祠,皆是正當。然其祠宇,須官司為嚴其扄鑰,開閉有時,不與民間褻瀆,乃為合禮。在民間隻得焚香致敬而已,亦不可越分而祭。

以上論祭祀祀典

大凡不當祭而祭,皆曰淫祀。淫祀無福,由脈絡不相關之故。後世祀典,隻緣佛老來,都亂了。如老氏設醮,以庶人祭天,有甚關係?如釋迦亦是胡神,與中國人何相關?假如忠臣義士、配享元勳,若是己不當祭,皆為外神,皆與我無相幹涉。自聖學不明於世,鬼神情狀都不曉,如畫星辰都畫個人,以星君目之,如泰山曰天齊仁聖帝,在唐封為天齊王,到本朝以東方主生,加仁聖二字封帝。帝隻是一上帝而已,安有五帝?豈不僭亂!況泰山隻是個山,安有人形猊?今立廟,儼然垂旒端冕,衣裳而坐,又立後殿於其後,不知又是何山可以當其配,而為夫婦耶?人心迷惑,一至於此。據泰山在魯封內,惟魯公可以祭,今隔一江一淮,與南方地脈全不相交涉,而在在諸州縣皆有東嶽行祠。此亦朝廷禮官失講明,而為州縣者不之禁。蚩蚩愚民,本不明理,亦何足怪。

南嶽廟向者回祿,太尉欲再造,問於五峰先生。先生答以:“天地與人事本一理,在天為皇天上帝,在人為大君。大君有二,則人事亂矣。五嶽視三公,與皇天上帝並為帝,則天道亂矣。而世俗為塑像,為立配,為置男女,屋而貯之,褻瀆神示之甚。”後南軒又詳之曰:“川流山峙,是其形也,而人之也,何居?其氣之流通可以相接也,而字之也,何居?”皆可為正大之論,甚發愚蒙,破聾瞽。

(上段雲古人祭天地山川皆立屍,要得氣來聚這屍上。據此說,則祭山川而人其形,疑亦古人立屍之意。惜不及質之先生。)

世俗鄙俚,以三月二十八日為東嶽聖帝生朝,闔郡男女於前期,徹晝夜就通衢禮拜,會於嶽廟謂之朝嶽,為父母亡人拔罪。及至是日,必獻香燭上壽。不特此爾,凡諸廟皆有生朝之禮,當其日,則士夫民俗皆獻香燭,殷勤致酒上壽。按古經書本無生日之禮,伊川先生已說破:人無父母,生日當倍悲痛,安忍置酒張樂以為樂?若具慶者可也。以李世民之忍,猶能於是日感泣,思慕其親,亦以天理之不容泯處。故在人講此禮,以為非禮之禮。然於人之生存而祝其壽,猶有說;鬼已死矣,而曰生朝、獻壽者,何為乎?

伊川破橫渠定龍女衣冠從夫人品秩事,謂:龍,獸也,豈可被夫人衣冠?且大河之塞,乃天地祖宗社稷之佑,及吏卒之力,龍何功之有?其言可謂甚正大,又以見張程學識淺深之不同。世俗事真武,呼為真聖,隻是北方玄武神。真宗尚道教,避聖祖諱,改玄為真。北方玄武乃龜蛇之屬,後人不曉其義,畫真武作一人散發握劍,足踏龜蛇,競傳道教中某代某人修行如此。

江淮以南,自古多淫祀。以其在蠻夷之域,不沾中華禮義。狄仁傑毀江淮淫祠一千七百區,所存者惟夏禹伍子胥二廟,伊川先生猶以為存伍子胥廟為未是,伍子胥可血食於吳,不可血食於楚。今去狄公未久,而淫祀極多,皆緣世教不明,民俗好怪。始者土居尊秩無識者唱之,繼而群小以財豪鄉裏者輔之,下焉則裏中破蕩無生產者,假托此裒斂民財,為衣食之計,是以上而州縣,下至閭巷村落,無不各有神祠。朝廷禮官又無識庸夫,多與之計較封號,是以無來曆者皆可得封號,有封號者皆可歲歲加大。若欲考論邪正,則都無理會了。

後世看理不明,見諸神廟有靈感響應者,則以為英靈神聖之祠,在生必聰明正直之人也。殊不知此類其間煞有曲折:一樣是富貴權勢等人,如伯有為厲,子產所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之類;一樣是壯年蹈白刃而死,英魂不散底人;一樣是生稟氣厚精爽強底人,死後未便消散;一樣是人塑人像時,捉個生禽之猛鷙者,如猴烏之屬,生藏於腹中。此物被生劫而死,魂魄不散,眾人朝夕焚香禱祝,便會有靈。其靈乃此物之靈,非關那鬼神事;一樣是人心以為靈,眾人精神都聚在那上,便自會靈,如白鯗大王之類;一樣是立以為祠,便有依草附木底沉魂滯魄來,竊附於其上;一樣又是山川之靈,廟宇坐據山川雄猛處,氣作之靈。又有本廟正殿不甚靈,而偏旁舍有靈者,是偏旁坐得山川正脈處故也。又有都不關這事,隻是隨本人心自靈,人心自極其誠敬則精神聚,所占之事自有脈絡相關,便自然感應,吉凶毫發不差,隻緣都是一理一氣故耳。所謂“齊戒以神明其德夫”,即此意。

湖南風俗,淫祀尤熾,多用人祭鬼,或村民裒錢買人以祭,或捉行路人以祭。聞說有一寒士被捉,縳諸廟柱,半夜有大蛇張口欲食之,其人識一咒,隻管念咒,蛇不敢食,漸漸退縮而去。明早士人得脫,訴諸官人,以為咒之靈所致,是不然。凡虎獸等食人者,多是挑之使神色變動方食,神色不動則不敢食。若此人者,心自以為必死,無可逃,更不複有懼死之念矣。隻一味靠咒,口隻管念咒,心全在咒上,更無複有變動之色,故蛇無由食之,亦猶虎不食澗邊嬰兒之類,非關咒靈之謂也。

聞說南軒曾差一司戶破一大王廟,才得牒即兩腳俱軟,其人臥乘輿而往。到廟中取大王像,剖其腹,有盤數重,中有小合,盛一大白蟲,活走,急投諸油煎之。才破合見蟲,腳便立愈。推此,其他可以類見。

以上論淫祀

天地間亦有沉魂滯魄不得正命而死者,未能消散,有時或能作怪,但久後當自消。亦有抱冤未及雪者,屢作怪,才覺發便帖然。如後漢王純驛中女鬼,及朱文公斷龍岩妻殺夫事。

大抵妖由人興,凡諸般鬼神之旺,都是由人心興之。人以為靈則靈,不以為靈則不靈。人以為怪則怪,不以為怪則不怪。伊川尊人官廨多妖,或報曰:鬼擊鼓。其母曰:把捶與之。或報曰:鬼搖扇。其母曰:他熱故耳。後遂無妖。隻是主者不為之動,便自無了。細觀左氏所謂“妖由人興”一語,極說得出。明道石佛放光之事亦然。

昔有僧入房將睡,暗中誤踏破一生茄,心疑為蟾蜍之屬,臥中甚悔其枉害性命。到中宵忽有扣門覓命者,僧約明日為薦拔,及天明見之,乃茄也。此隻是自家心疑,便感召得遊魂滯魄附會而來。又如遺書載:一官員於金山寺薦拔亡妻之溺水者,忽婢妾作亡魂胡語,言死之甚冤。數日後有漁者救得妻,送還之。此類甚多,皆是妖由人興。人無釁焉,妖不自作。

賴省幹占法有鬼附耳語。人來占者,問姓幾畫,名幾畫,其人對麵默數,渠便道得。或預記定其畫,臨時更不點數,隻問及便答,渠便道不得。則“思慮未起,鬼神莫知”,康節之言,亦見破此精微處。

張元郡君死後,常來與語,說渠心下事。一道士與圍棋而妻來,道士捉一把棋子,包以紙,令持去問,張不知數便道不得。曰:我後不來矣。此未必真是其妻,乃沉魂滯魄隨張心感召而來,被道士窺破此機,更使不得。世之扶鶴下仙者亦如此,識字人扶得,不識字人扶不得。能文人扶,則詩語清新;不能文人扶,則詩語拙嫩。問事而扶鶴人知事意,則寫得出;不知事意則寫不出。與吟詠作文章,則無不通;問未來事則全不應。亦可自見。此非因本人之知而有假托,蓋鬼神幽陰,乃藉人之精神發揮,隨人知識所至耳。便見妖非由人不可。

昔武三思置一妾絕色,士夫皆訪觀。狄梁公亦往焉,妾遁不見,武三思搜之,在壁隙中語曰:我乃花月之妖,天遣我奉君談笑。梁公時之正人,我不可以見。蓋端人正士有精爽清明,鬼神魑魅自不敢近,所謂“德重鬼神欽”。鬼神之所以能近人者,皆由人之精神自不足故耳。

以上論妖怪

“敬鬼神而遠之”,此一語極說得圓而盡。如正神,能知敬矣,又易失之不能遠;邪神,能知遠矣,又易失之不能敬。須是都要敬而遠,遠而敬,始兩盡幽明之義。文公語解說:專用力於人道之所宜,而不惑於鬼神之不可知。此語示人極為親切。“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須是盡事人之道,則盡事鬼之道斷無二致。所以發子路者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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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淳
《北溪字義》序
《北溪字義》卷上
《北溪字義》卷下
《北溪字義》補遺
《北溪字義》嚴陵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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