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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作者:宋濂分类:正史   

列傳·卷七十四

烏古孫良楨
周伯琦字伯溫,饒州人。年幼時就至京師,入國學,為上等生。離開國學後曆任將仕郎,南海縣主簿、翰林修撰。

烏古孫良楨,字幹卿,世次見父澤傳。資器絕人,好讀書。至治二年,蔭補江陰州判官,尋丁內艱,服除,調婺州武義縣尹,有惠政。改漳州路推官,獄有疑者,悉平反之。上言:“律,徒者不杖,今杖而又徒,非恤刑意,宜加徒減杖。”遂定為令。移泉州,益以能稱。轉延平判官,拜陝西行台監察禦史,劾遼陽行省左丞相達識帖睦邇賣國不忠,援漢高帝斬丁公故事,以明人臣大義。並劾禦史中丞胡居祐奸邪,皆罷之,中外震懾。升都事,猶以言不盡行,解去。複起為監察禦史,良楨以帝方覽萬幾,不可不求賢自輔,於是連疏:“天曆數年間紀綱大壞,元氣傷夷。天祐聖明,入膺大統,而西宮秉政,奸臣弄權,畜憾十有餘年。天威一怒,陰晦開明,以正大名,以章大孝,此誠兢兢業業祈天永命之秋,其術在乎敬身修德而已。今經筵多領以職事臣,數日一進講,不渝數刻已罷,而{埶日}禦小臣,恒侍左右,何益於盛德哉。臣願招延儒臣若許衡者數人,置於禁密,常以唐、虞、三代之道,啟沃宸衷,日新其德,實萬世無疆之福也。”又以國俗父死則妻其從母,兄弟死則收其妻,父母死無憂製,遂言:“綱常皆出於天而不可變,議法之吏,乃言國人不拘此例,諸國人各從本俗。是漢、南人當守綱常,國人、諸國人不必守綱常也。名曰優之,實則陷之,外若尊之,內實侮之。推其本心,所以待國人者,不若漢、南人之厚也。請下禮官有司及右科進士在朝者會議,自天子至於庶人,皆從禮製,以成列聖未遑之典,明萬世不易之道。”又言:“隱士劉因,道學經術可比許文正公衡,從祀孔子廟庭。”皆不報。禦史台作新風憲,複疏其所當行者,以舉賢才為綱,而以厚風俗、均賦役、重審理、汰冗官、選守令、出奉使、均公田為目,指擿剴切,雖觸忌諱,亦不顧也。宦者罕失嬖妾,殺其妻,糜其肉飼犬,上疏乞正重刑,並論宦寺結廷臣撓政為害,可汰黜之。險佞側目。
至正元年(1335),改奎章閣為宣文閣、藝文監為崇文監,伯琦任宣文閣授經郎,教外戚大臣的子弟,以後又任顧問。帝因伯琦善於書法,命他篆寫“宣文閣寶”,再題匾“宣文閣”;並仿效王羲之所寫的《蘭亭序》、智永寫的《千文》,刻在石閣中。從此每次升官都是在宣文、崇文之間,帝對他的關懷日益深厚,常呼字而不呼名。適逢禦史上奏有關監察禦史官員,宜用近臣,於是皇帝命他任廣東廉訪使。至正八年調遷翰林待製,預修《後妃》、《功臣列傳》,他一再升官,最後升為直學士。

至正四年,召為刑部員外郎,轉禦史台都事。五年,改中書左司都事,出為江東道肅政廉訪司副使。上官一日,辭歸。六年,授平江路總管,不拜。八年,複召為右司員外郎。九年,升郎中,尋遷廣東道肅政廉訪使,未行,還為郎中,遷福建道肅政廉訪使,中道召還,參議中書省事,兼經筵官。十一年,拜治書侍禦史,升中書參知政事、同知經筵事。十三年,升左丞,兼大司農卿,仍同知經筵事。時中書參用非人,事多異同,不得一一如誌。會軍餉不給,請與右丞悟良哈台主屯田,歲入二十萬石。東宮久未建,懇懇為言,車駕幸上都,始冊皇太子。立詹事院,驛召為副詹事,每直端本堂,則進正心誠意之說、親君子遠小人之道,皇太子嘉納焉。當時盜賊蜂起,帝聞,惡之,下詔分討,必盡誅而後已。良楨言:“平賊在收人心,以回天意,多殺非道也。”乃赦以安之。
至正十二年(1346),旨令南士皆住中書省和禦史台。任伯琦為兵部侍郎,隨後又與貢師泰同時被選拔為監察禦史。兩人都是南方的大族。當時禦史大夫也先帖木兒帶大軍討伐南方,因作戰失利軍隊損失頗大,陝西行台監察禦史劉希曾等十人共同上奏彈劾。伯琦則認為希曾等十人的彈劾是越過了自己的職責,希曾等人都因此而降職,補為郡判官。但伯琦的行動並未被公論所讚許。

十四年,遷淮南行省左丞。初,泰州賊張士誠既降複叛,殺淮南行省參知政事趙璉,進據高郵、六合,太師脫脫奉詔,總諸王軍南征,而良楨洎參議龔伯璲、刑部主事廬山等從之。既平六合,垂克高郵,會詔罷脫脫兵柄,遂有上變告伯璲等勸脫脫勒兵北向者,下其事逮問,詞連良楨,簿對無所驗。即日還中書左丞,命分省彰德,主調軍食。居半歲,還中書。十六年,進階榮祿大夫,賜玉帶一。十七年,除大司農。明年,升右丞,兼大司農,辭,不允。論罷陷賊延坐之令。有惡少年誣知宜興州張複通賊之罪,中書將籍其孥,吏抱案請署。良楨曰:“手可斷,案不可署。”同列變色,卒不署。
十三年升遷為崇文太監,兼經筵官,代祭天妃。十四年再起用為江東肅政廉訪使。長槍鎖南班叛亂,陷寧國,伯琦和他的僚屬倉皇出走,不久逃到杭州。任命為兵部尚書,未曾啟程又改任浙江肅政廉訪使。江南行台監察禦史餘觀,彈劾伯琦失陷寧國,應該治罪。

良楨自左曹登政府,多所建白。罷福建、山東食鹽,浙東、西長生牛租,瀕海被災圍田稅,民皆德之。嚐論《至正格》輕重不倫,吏得並緣為奸,舉明律者數人,參酌古今,重定律書,書成而罷。家居輒訓諸子曰:“吾無過人者,惟待人以誠,人亦以誠遇我,汝宜誌之。”晚歲病瘠,數謁告,病益侵,遂卒。自號約齋。有詩文奏議凡若幹卷,藏於家。
十七年(1351)江浙行省丞相達識帖睦爾按規定暫委伯琦為參知政事,使招降張士誠。士誠投降後,江南行台監察禦史辯解伯琦罪責,任為同知太常禮儀院事,士誠挽留他,因而未成行,改任資政大夫、江浙行省左丞。從此留在平江十多年,張士誠被消滅,伯琦才回鄱陽,不久就去世了。

賈魯
伯琦態度溫雅,膚白如玉,即使一生遭到很多磨難,但善於自己保重。他知識廣博,又擅文章,尤其精於書法,篆、隸、真、草各體聞名當時。曾著有《六書正訛》、《說文字原》,還著有詩文稿若幹卷。

賈魯,字友恒,河東高平人。幼負誌節,既長,謀略過人。延祐、至治間,兩以明經領鄉貢。泰定初,恩授東平路儒學教授,辟憲史,曆行省掾,除潞城縣尹,選丞相東曹掾,擢戶部主事,未上。一日,覺心悸,尋得父書,筆勢顫縮,即辭歸。比至家,父已有風疾,未幾卒。
吳當字伯尚,吳澄之孫。幼年時繼承祖宗遺訓,以聰明、誠實為人們稱道。長大後,精通經史百家之言,跟隨其祖父到京師,補國子生。過了較長一段時間,吳澄去世,曾跟隨他遊曆的四方學生,都以吳當為師,完成其學業。

魯居喪服闋,起為太醫院都事。會詔修遼、金、宋三史,召魯為《宋史》局官。書成,選魯燕南山東道奉使宣撫幕官,考績居最,遷中書省檢校官。上言:“十八河倉,近歲淪沒官糧百三十萬斛,其弊由富民兼並,貧民流亡,宜合先正經界。然事體重大,非處置盡善,不可輕發。”書累數萬言,切中其弊。俄拜監察禦史,首言禦史有封事,宜專達聖聰,不宜台臣先有所可否。升台都事,遷山北廉訪副使,複召為工部郎中,言考工一十九事。
至正五年(1345),承襲其父吳文的官爵,而授萬億四庫照磨,未上任,改任國子助教。他能勤講解、嚴教學,學生都樂意跟他求學。適逢下詔修遼、金、宋三史,吳當參預編纂。書成之後,授翰林修撰。七年調任國子博士。第二年升監丞,以後逐年升任司業、翰林待製、禮部員外郎。十三年,升監察禦史,不久,再次任國子司業,以後相繼任禮部郎中、翰林直學士。

至正四年,河決白茅堤,又決金堤,並河郡邑,民居昏墊,壯者流離。帝甚患之,遣使體驗,仍督大臣訪求治河方略,特命魯行都水監。魯循行河道,考察地形,往複數千裏,備得要害,為圖上進二策:其一,議修築北堤,以製橫潰,則用工省;其一,議疏塞並舉,挽河東行,使複故道,其功數倍。會遷右司郎中,議未及竟。其在右司,言時政二十一事,皆見舉行。調都漕運使,複以漕事二十事言之,朝廷取其八事:一曰京畿和糴,二曰優恤漕司舊領漕戶,三曰接連委官,四曰通州總治豫定委官,五曰船戶困於壩夫,海運壞於壩戶,六曰疏浚運河,七曰臨清運糧萬戶府當隸漕司,八曰宣忠船戶付本司節製。事未盡行。既而河水北侵安山,淪入運河,延袤濟南、河間,將隳兩漕司鹽場,實妨國計。
當時在江南戰爭已進行五年,大臣中有人介紹說,吳當因世代居住江西,熟知江西風俗民情,並且他的才能也可以擔任政事。於是朝廷下詔特授江西肅政廉訪使,協同江西省參政火你赤、兵部尚書黃昭,招降江西各郡,且有自主之權。吳當因朝廷兵力不足,受命至江南召募民兵,由浙入閩,至江西境建昌界,招安了新城孫塔,擒殺了李三。接著進攻南豐。反元義軍首領鄭天瑞逃走,鄭原自刎而死。十六年,調檢校章迪率本部兵,與黃昭夾攻撫州,剿殺反元義軍首領胡誌學,進兵收複了崇仁、宜黃。於是平定了建、撫兩郡。

九年,太傅、右丞相脫脫複相,論及河決,思拯民艱,以塞詔旨,乃集廷臣群議,言人人殊。魯昌言:“河必當治。”複以前二策進,丞相取其後策,與魯定議,且以其事屬魯。魯固辭,丞相曰:“此事非子不可。”乃入奏,大稱帝旨。十一年四月,命魯以工部尚書、總治河防使,進秩二品,授以銀章,領河南、北諸路軍民,發汴梁、大名十有三路民一十五萬,廬州等戍十有八翼軍二萬供役,一切從事大小軍民官,鹹稟節度,便宜興繕。是月鳩工,七月鑿河成,八月決水故河,九月舟楫通,十一月諸埽諸堤成,水土工畢,河複故道,事見《河渠誌》。帝遣使報祭河伯,召魯還京師,魯以《河平圖》獻。帝適覽台臣奏疏,請褒脫脫治河之績,次論魯功,超拜榮祿大夫、集賢大學士,賞賚金帛,敕翰林丞旨歐陽玄製《河平碑》,以旌脫脫勞績,具載魯功,且宣付史館,並贈魯先臣三世。
當時,參知政事朵歹在撫、建總領兵,多年未建立功勳。因忌妒吳當屢打勝仗,功勞在己之上,又認為南人不應該統領兵馬,於是製造流言蜚語,說吳當與黃昭皆通寇。帝降旨解除二人兵權,吳當改任撫州路總管,黃昭任臨江路總管,並負責供應平章火你赤軍的軍餉。火你赤殺死吳當的從事官範淳及章迪,將士們都極端憤怒,吳當告訴他們說:“皇帝的命令不可違抗。”火你赤又上奏章說:“吳當和黃昭二人不能勝任官職。”不久,皇帝降旨罷了吳當和黃昭的總管職務,削官為民。

尋拜中書左丞,從脫脫平徐州。脫脫既旋師,命魯追餘黨,分攻濠州,同總兵官平章月可察兒督戰。魯誓師曰:“吾奉旨統八衛漢軍,頓兵於濠七日矣。爾諸將同心協力,必以今日巳、午時取城池,然後食。”魯上馬麾進,抵城下,忽頭眩下馬,且戒兵馬弗散。病愈亟,卻藥不肯汗,竟卒於軍中,年五十七。十三年五月壬午也。月可察兒躬為治喪,選士護柩還高平,有旨賜交鈔五百錠以給葬事。子稹。
十八年,火你赤自瑞州回龍興,吳當和黃昭皆隨軍不敢去龍興。以前當與昭平叛立功報告,從廣東經海道尚未到達京師,而朵歹、火你赤等的公文先到,所以朝廷責罰當和昭,都降職。待接到吳當、黃昭的立功報告後,才知道是誣告,下詔拜吳當為中奉大夫、江西行省參知政事,黃昭任湖廣參知政事。命令尚未下達,而陳友諒已攻陷江西諸郡。火你赤棄城逃跑,吳當就戴上了黃色道士帽,穿道士服,閉門不出,整日寫書。友諒派人征召他,他臥床絕食,誓死不從。於是將他連著他的床一塊抬到船上,送到江州,拘留一年,始終不屈。後來就隱居廬陵吉水的穀坪。一年後病逝,終年六十五歲。他著的書有《周禮纂言》及《學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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