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俗通義》 作者:應劭年代:東漢548   

《風俗演義》卷九 卷九·九江逡遒有唐居山

九江逡遒有唐、居山,名有神,眾巫共為取公嫗,歲易,男不得複娶,女不得複嫁,百姓苦之。

謹按時太守宋均到官,主者白出錢給聘男女。均曰:“眾巫與神合契,知其旨欲,卒取小民,不相當。”於是敕條巫家男女以備公嫗。巫扣頭服罪,乃殺之,是後遂絕。會稽俗多淫祀會稽俗多淫祀,好卜筮,民一以牛祭。巫祝賦斂受謝,民畏其口,懼被祟,不敢拒逆。是以財盡於鬼神,產匱於祭祀。或貧家不能以時祀,至竟言不敢食牛肉,或發病且死,先為牛鳴,其畏懼如此。

謹按時太守,司空第五倫到官,先禁絕之。掾吏皆諫,倫曰:“夫建功立事在敢斷,為政當信經義,言‘淫祀無福,非其鬼而祭之,諂也’。律不得屠殺少齒。令鬼神有知,不妄飲食民間;使其無知,又何能禍人。”遂移書屬縣,曉諭百姓,民不得有出門之祀。督課部吏,張設罪罰,犯,尉以下。巫祝依托鬼神,恐怖愚民,皆按論之,有屠生輒行罰。民初恐怖,頗動搖不安,或接祝妄言,倫敕之愈急,後遂斷,無複有禍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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