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峰通考 作者:張楠年代:明朝178   

《神峰通考》正文 卷四 男女合婚說

原出呂才蠻滅之說,隻以男女年,浪立數目,配合相成,名曰合婚。妄立天醫福德為上婚,遊魂歸魂為中婚,五鬼絕命為下婚。其謬甚矣。安可隻以男女二年命,舍去月與日時,而能論人婚配者乎?若是有理,則天下之議婚者,俱擇上中二婚者而配之,擇下婚者而舍之,其書其易而不難,宜乎天下先天奇之婦,喪偶之矣。夫何後世又有孤孀之患者?分雖出於宿世之所定,而亦由於議婚者之明也。然議婚之禮,人道之端,亦不可不慎也。其理當何如耶?但當看男命,帶比肩劫財重者,必擇婦命帶傷官食神重者配之。若婦命帶傷官食神重者,必擇男命帶比肩劫財重者配之。此係合婚之正理。豈可以呂才上中下三婚無根之說,無據之理,而議人之婚配也耶!呂才說之謬,不足信也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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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峰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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