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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綱目》 作者:李時珍  

卷二 序·序例

七方

[岐伯曰]氣有多少,形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又曰:病有遠近,證有中外,治有輕重。近者奇之,遠者偶之。汗不以奇,下不以偶。補上治上製以緩,補下治下製以急。近而偶奇,製小其服;遠而奇偶,製大其服。大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少則二之。奇之不去則偶之,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也。

[王冰曰]髒位有高下,腑氣有遠近,病證有表裏,藥用有輕重。單方為奇,複方為偶。心肺為近,肝腎為遠,脾胃居中。腸(月直)胞膽,亦有遠近。識見高遠,權以合宜。方奇而分兩偶,方偶而分兩奇。近而偶製,多數服之;遠而奇製,少數服之。則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腎服一,為常製也。方與其重也寧輕,與其毒也寧善,與其大也寧小。是以奇方不去,偶方主之;偶方不去,則反佐以同病之氣而取之。夫微小之熱,折之以寒;微小之冷,消之以熱。甚大寒熱,則必能與異氣相格。聲不同不相應,氣不同不相合。是以反其佐以同其氣,複令寒熱參合,使其始同終異也。

[時珍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反佐,即從治也。謂熱在下而上有寒邪拒格,則寒藥中入熱藥為佐,下膈之後,熱氣既散,寒性隨發也。寒在下而上有浮火拒格,則熱藥中入寒藥為佐,下膈之後,寒氣既消,熱性隨發也。此寒因熱用,熱因寒用之妙也。溫涼仿此。

[完素曰]流變在乎病,主病在乎方,製方在乎人。方有七:大、小、緩、急、奇、偶、複也。製方之體,本於氣味,寒、熱、溫、涼,四氣生於天;酸、苦、辛、鹹、甘、淡,六味成於地。是以有形為味,無形為氣。氣為陽,味為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泄為陰;鹹味湧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軟或堅,各隨髒腑之證,而施藥之品味,乃分七方之製也。故奇、偶、複者,三方也。大、小、緩、急者,四製之法也。故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

大方

[岐伯曰]君一臣二佐九,製之大也。君一臣三佐五,製之中也。君一臣二,製之小也。又曰:遠而奇偶,製大其服;近而奇偶,製小其服。大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少則二之。

[完素曰]身表為遠,裏為近。大小者,製奇偶之法也。假如小承氣湯、調胃承氣湯,奇之小方也;大承氣湯、抵當湯,奇之大方也,所謂因其攻裏而用之也。桂枝、麻黃,偶之小方也;葛根、青龍,偶之大方也,所謂因其發表而用之也。故曰:汗不以奇,下不以偶。

[張從正曰]大方有二:有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病有兼證而邪不一,不可以一二味治者宜之;有分兩大而頓服之大方,肝腎及下部之病道遠者宜之。王太仆以心肺為近,腎肝為遠,脾胃為中。劉河間以身表為遠,身裏為近。以予觀之,身半以上其氣三,天之分也;身半以下其氣三,地之分也;中脘,人之分也。

小方

[從正曰]小方有二:有君一臣二之小方,病無兼證,邪氣專一,可一二味治者宜之;有分兩少而頻服之小方,心肺及在上之病者宜之,徐徐細呷是也。

[完素曰]肝腎位遠,數多則其氣緩,不能速達於下;必大劑而數少,取其迅急下走也。心肺位近,數少則其氣急下走,不能升發於上,必小劑而數多,取其易散而上行也。王氏所謂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腎服一,乃五髒生成之數也。

緩方

[岐伯曰]補上治上製以緩,補下治下製以急,急則氣味厚,緩則氣味薄,適其至所。病所遠而中道氣味之者,食而過之,無越其製度也。

[王冰曰]假如病在腎而心氣不足,服藥宜急過之,不以氣味飼心,腎藥淩心,心複益衰矣。餘上下遠近例同。

[完素曰]聖人治上不犯下,治下不犯上,治中上下俱無犯。故曰:誅伐無過,命曰大惑。

[好古曰]治上必妨下,治表必連裏。用黃芩以治肺必妨脾,用蓯蓉以治腎必妨心,服幹薑以治中必僭上,服附子以補火必涸水。

[從正曰]緩方有五:有甘以緩之之方,甘草、糖、蜜之屬是也,病在胸膈,取其留戀也。有丸以緩之之方,比之湯散,其行遲慢也。有品件眾多之緩方,藥眾則遞相拘製,不得各騁其性也。有無毒治病之緩方,無毒則性純功緩也。有氣味俱薄之緩方,氣味薄則長於補上治上,比至其下,藥力已衰矣。

急方

[完素曰]味厚者為陰,味薄者為陰中之陽;故味厚則下泄,味薄則通氣。氣厚者為陽,氣薄為陽中之陰;故氣厚則發熱,氣薄則發汗是也。

[好古曰]治主宜緩,緩則治其本也;治客宜急,急則治其標也。表裏汗下,皆有所當緩、所當急。

[從正曰]急方有四:有急病急攻之急方,中風關格之病是也。有湯散蕩滌之急方,下咽易散而行速也。有毒藥之急方,毒性能上湧下泄以奪病勢也。有氣味俱厚之急方,氣味俱厚,直趨於下而力不衰也。

奇方

[王冰曰]單方也。

[從正曰]奇方有二:有獨用一物之奇方,病在上而近者宜之。有藥合陽數一、三、五、七、九之奇方,宜下不宜汗。

[完素曰]假如小承氣、調胃承氣,奇之小方也;大承氣、抵當湯,奇之大方也,所謂因其攻下而為之也。桂枝、麻黃,偶之小方也;葛根、青龍,偶之大方也,所謂因其發散而用之也。

偶方

[從正曰]偶方有三:有兩味相配之偶方;有古之二方相合之偶方,古謂之複方,皆病在下而遠者宜之;有藥合陰數二、四、六、八、十之偶方,宜汗不宜下。王太仆言:汗藥不以偶,則氣不足以外發;下藥不以奇,則藥毒攻而致過。意者下本易行,故單行則力孤而微;汗或難出,故並行則力齊而大乎?而仲景製方,桂枝汗藥,反以五味為奇;大承氣下藥,反以四味為偶,何也?豈臨事製宜,複有增損乎?

複方

[岐伯曰]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

[好古曰]奇之不去複以偶,偶之不去複以奇,故曰複。複者,再也,重也。所謂十補一泄,數泄一補也。又傷寒見風脈,傷風得寒脈,為脈證不相應,宜以複方主之。

[從正曰]複方有三:有二方、三方及數方相合之複方,如桂枝二越婢一湯、五積散之屬是也。有本方之外別加餘藥,如調胃承氣加連翹、薄荷、黃芩、梔子為涼膈散之屬是也。有分兩均齊之複方,如胃風湯各等分之屬是也。王太仆以偶為複方,今七方有偶又有複,豈非偶乃二方相合、複乃數方相合之謂乎?

十劑

[徐之才曰]藥有宣、通、補、泄、輕、重、澀、滑、燥、濕十種,是藥之大體,而本經不言,後人未述。凡用藥者,審而詳之,則靡所遺失矣。

宣劑

[之才曰]宣可去壅,生薑、橘皮之屬是也。

[杲曰]外感六淫之邪,欲傳入裏,三陰實而不受,逆於胸中,天分氣分窒塞不通,而或噦或嘔,所謂壅也。三陰者,脾也。故必破氣藥,如薑、橘、藿香、半夏之類,瀉其壅塞。

[從正曰]俚人以宣為瀉,又以宣為通,不知十劑之中已有瀉與通矣。仲景曰:春病在頭,大法宜吐,是宣劑即湧劑也。《經》曰:高者因而越之,木鬱則達之。宣者升而上也,以君召臣曰宣是矣。凡風癇中風,胸中諸實,痰飲寒結,胸中熱鬱,上而不下,久則嗽喘滿脹,水腫之病生焉,非宣劑莫能愈也。吐中有汗,如引涎追淚嚏鼻,凡上行者,皆吐法也。

[完素曰]鬱而不散為壅,必宣以散之,如痞滿不通之類是矣。攻其裏,則宣者上也,泄者下也。湧劑則瓜蒂、梔子之屬是矣。發汗通表亦同。

[好古曰]《經》有五鬱:木鬱達之,火鬱發之,土鬱奪之,金鬱泄之,水鬱折之,皆宣也。

[(學攴)曰]宣,揚製曰宣朗,君召臣曰宣喚,臣奉君命宣布上意,皆宣之意也。

[時珍曰]壅者,塞也;宣者,布也,散也。鬱塞之病,不升不降,傳化失常,或鬱久生病,或病久生鬱。必藥以宣布敷散之,如承流宣化之意,不獨湧越為宣也。是以氣鬱有餘,則香附、撫芎之屬以開之,不足則補中益氣以運之。火鬱微則山梔、青黛以散之,甚則升陽解肌以發之。濕鬱微則蒼術、白芷之屬以燥之,甚則風藥以勝之。痰鬱微則南星、橘皮之屬以化之,甚則瓜蒂、藜蘆之屬以湧之。血鬱微則桃仁、紅花以行之,甚則或吐或利以逐之。食鬱微則山查、神曲以消之,甚則上湧下利以去之。皆宣劑也。

通劑

[之才曰]通可去滯,通草、防己之屬是也。

[完素曰]留而不行,必通以行之,如水病為痰之類。以木通、防己之屬攻其內,則留者行也。滑石、茯苓、芫花、甘遂、大戟、牽牛之類是也。

[從正曰]通者,流通也。前後不得溲便,宜木通、海金沙、琥珀、大黃之屬通之。痹痛鬱滯,經隧不利,亦宜通之。

[時珍曰]滯,留滯也。濕熱之邪留於氣分,而為痛痹癃閉者,宜淡味之藥上助肺氣下降,通其小便,而泄氣中之滯,木通、豬苓之類是也。濕熱之邪留於血分,而為痹痛腫注、二便不通者,宜苦寒之藥下引,通其前後,而泄血中之滯,防己之類是也。《經》曰:味薄者通,故淡味之藥謂之通劑。

補劑

[之才曰]補可去弱,人參、羊肉之屬是也。

[杲曰]人參甘溫,能補氣虛;羊肉甘熱,能補血虛。羊肉補形,人參補氣。凡氣味與二藥同者皆是也。

[從正曰]五髒各有補瀉,五味各補其髒,有表虛、裏虛,上虛、下虛,陰虛、陽虛,氣虛、血虛。《經》曰:精不足者補之以味,形不足者補之以氣。五穀、五菜、五果、五肉,皆補養之物也。

[時珍曰]《經》雲:不足者補之。又雲:虛則補其母。生薑之辛補肝,炒鹽之鹹補心,甘草之甘補脾,五味子之酸補肺,黃檗之苦補腎。又如茯神之補心氣,生地黃之補心血;人參之補脾氣,白芍藥之補脾血;黃芪之補肺氣,阿膠之補肺血;杜仲之補腎氣,熟地黃之補腎血;芎之補肝氣,當歸之補肝血之類,皆補劑。不特人參、羊肉為補也。

泄劑

[之才曰]泄可去閉,葶藶、大黃之屬是也。

[杲曰]葶藶苦寒,氣味俱厚,不減大黃,能泄肺中之閉,又泄大腸。大黃走而不守,能泄血閉腸胃渣穢之物。一泄氣閉利小便,一泄血閉利大便。凡與二藥同者皆然。

[從正曰]實則瀉之。諸痛為實,痛隨利減。芒消、大黃、牽牛、甘遂、巴豆之屬,皆瀉劑也。其催生下乳,磨積逐水,破經泄氣,凡下行者,皆下法也。

[時珍曰]去閉當作去實。《經》雲:實者瀉之,實則瀉其子,是矣。五髒五味皆有瀉,不獨葶藶、大黃也。肝實瀉以芍藥之酸,心實瀉以甘草之甘,脾實瀉以黃連之苦,肺實瀉以石膏之辛,腎實瀉以澤瀉之鹹,是矣。

輕劑

[之才曰]輕可去實,麻黃、葛根之屬是也。

[從正曰]風寒之邪,始客皮膚,頭痛身熱,宜解其表,《內經》所謂輕而揚之也。癰瘡疥痤,俱宜解表,汗以泄之,毒以熏之,皆輕劑也。幾熏洗蒸炙,熨烙刺砭,導引按摩,皆汗法也。

[時珍曰]當作輕可去閉。有表閉裏閉,上閉下閉。表閉者,風寒傷營,腠理閉密,陽氣怫鬱,不能外出,而為發熱、惡寒、頭痛、脊強諸病,宜輕揚之劑發其汗,而表自解也。裏閉者,火熱鬱抑,津液不行,皮膚幹閉,而為肌熱、煩熱、頭痛、目腫、昏瞀、瘡瘍諸病,宜輕揚之劑以解其肌,而火自散也。上閉有二:一則外寒內熱,上焦氣閉,發為咽喉閉痛之證,宜辛涼之劑以揚散之,則閉自開。一則飲食寒冷抑遏陽氣在下,發為胸膈痞滿閉塞之證,宜揚其清而抑其濁,則痞自泰也。下閉亦有二:有陽氣陷下,發為裏急後重,數至圊而不行之證,但升其陽而大便自順,所謂下者舉之也。有燥熱傷肺,金氣(月賁)鬱,竅閉於上,而膀胱閉於下,為小便不利之證,以升麻之類探而吐之,上竅通而小便自利矣,所謂病在下取之上也。

重劑

[之才曰]重可去怯,慈石、鐵粉之屬是也。

[從正曰]重者,鎮縋之謂也。怯則氣浮,如喪神守,而驚悸氣上,朱砂、水銀、沉香、黃丹、寒水石之倫,皆體重也。久病咳嗽,涎潮於上,形羸不可攻者,以此縋之。《經》雲:重者因而減之,貴其漸也。

[時珍曰]重劑凡四:有驚則氣亂,而魂氣飛揚、如喪神守者;有怒則氣逆,而肝火激烈,病狂善怒者,並鐵粉、雄黃之類以平其肝。有神不守舍,而多驚健忘,迷惑不寧者,宜朱砂、紫石英之類以鎮其心。有恐則氣下,精誌失守而畏,如人將捕者,宜慈石、沉香之類以安其腎。大抵重劑壓浮火而墜痰涎,不獨治怯也。故諸風掉眩及驚癇痰喘之病,吐逆不止及反胃之病,皆浮火痰涎為害,俱宜重劑以墜之。

滑劑

[之才曰]滑可去著,冬葵子、榆白皮之屬是也。

[完素曰]澀則氣著,必滑劑以利之。滑能養竅,故潤利也。

[從正曰]大便燥結,宜麻仁、鬱李之類;小便淋瀝,宜葵子、滑石之類。前後不通,兩陰俱閉也,名曰三焦約。約者,束也。宜先以滑劑潤養其燥,然後攻之。

[時珍曰]著者,有形之邪,留著於經絡髒腑之間也,便尿濁帶、痰涎、胞胎、癰腫之類是矣。皆宜滑藥以引去其留著之物。此與木通、豬苓通以去滯相類而不同。木通、豬苓,淡泄之物,去濕熱無形之邪;葵子、榆皮,甘滑之類,去濕熱有形之邪。故彼曰滯,此曰著也。大便澀者,菠薐、牽牛之屬;小便澀者,車前、榆皮之屬;精竅澀者,黃檗、葵花之屬;胞胎澀者,黃葵子、王不留行之屬;引痰涎自小便去者,則半夏、茯苓之屬;引瘡毒自小便去者,則五葉藤、萱草根之屬,皆滑劑也。半夏、南星皆辛而涎滑,能泄濕氣、通大便,蓋辛能潤、能走氣、能化液也。或以為燥物,謬矣。濕去則土燥,非二物性燥也。

澀劑

[之才曰]澀可去脫,牡蠣、龍骨之屬是也。

[完素曰]滑則氣脫,如開腸洞泄、便溺遺失之類,必澀劑以收斂之。

[從正曰]寢汗不禁,澀以麻黃根、防風。滑泄不已,澀以豆蔻、枯礬、木賊、罌粟殼。喘嗽上奔,澀以烏梅、訶子。凡酸味同乎澀者,收斂之義也。然此種皆宜先攻其本,而後收之可也。

[時珍曰]脫者,氣脫也,血脫也,精脫也,神脫也。脫則散而不收,故用酸澀溫平之藥,以斂其耗散。汗出亡陽,精滑不禁,泄痢不止,大便不固,小便自遺,久嗽亡津,皆氣脫也。下血不已,崩中暴下,諸大亡血,皆血脫也。牡蠣、龍骨、海螵蛸、五倍子、五味子、烏梅、榴皮、訶黎勒、罌粟殼、蓮房、棕灰、赤石脂、麻黃根之類,皆澀藥也。氣脫兼以氣藥,血脫兼以血藥及兼氣藥,氣者血之帥也。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此神脫也,非澀藥所能收也。

燥劑

[之才曰]燥可去濕,桑白皮、赤小豆之屬是也。

[完素曰]濕氣淫勝,腫滿脾濕,必燥劑以除之,桑皮之屬。濕勝於上,以苦吐之,以淡滲之是也。

[從正曰]積寒久冷,吐利腥穢,上下所出水液澄徹清冷,此大寒之病,宜薑、附、胡椒輩以燥之。若病濕氣,則白術、陳皮、木香、蒼術之屬除之,亦燥劑也。而黃連、黃檗、梔子、大黃,其味皆苦,苦屬火,皆能燥濕,此《內經》之本旨也,豈獨薑、附之儔為燥劑乎。

[好古曰]濕有在上、在中、在下、在經、在皮、在裏。

[時珍曰]濕有外感,有內傷。外感之濕,雨露嵐霧地氣水濕,襲於皮肉筋骨經絡之間;內傷之濕,生於水飲酒食及脾弱腎強,固不可一例言也。故風藥可以勝濕,燥藥可以除濕,淡藥可以滲濕,泄小便可以引濕,利大便可以逐濕,吐痰涎可以祛濕。濕而有熱,苦寒之劑燥之;濕而有寒,辛熱之劑燥之;不獨桑皮、小豆為燥劑也。濕去則燥,故謂之燥。

濕劑

[之才曰]濕可去枯,白石英、紫石英之屬是也。

[從正曰]濕者,潤濕也。雖與滑類,少有不同。《經》雲:辛以潤之,辛能走氣、能化液故也。鹽消味雖鹹,屬真陰之水,誠濡枯之上藥也。人有枯涸皴揭之病,非獨金化,蓋有火以乘之,故非濕劑不能愈。

[完素曰]津耗為枯。五髒痿弱,營衛涸流,必濕劑以潤之。

[好古曰]有減氣而枯,有減血而枯。

[時珍曰]濕劑當作潤劑。枯者燥也,陽明燥金之化,秋令也,風熱怫甚,則血液枯涸而為燥病。上燥則渴,下燥則結,筋燥則強,皮燥則揭,肉燥則裂,骨燥則枯,肺燥則痿,腎燥則消。凡麻仁、阿膠膏潤之屬,皆潤劑也。養血則當歸、地黃之屬;生津則麥門冬、栝蔞根之屬;益精則蓯蓉、枸杞之屬。若但以石英為潤藥則偏矣,古人以服石為滋補故爾。

五味宜忌

[岐伯曰]木生酸,火生苦,土生甘,金生辛,水生鹹。辛散,酸收,甘緩,苦堅,鹹軟。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此五味各有所利,四時五髒,病隨所宜也。又曰: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腠理以密,骨氣以精,長有天命。又曰: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二氣常存(春食涼,夏食寒,以養陽;秋食溫,冬食熱,以養陰)。

五欲

肝欲酸,心欲苦,脾欲甘,肺欲辛,腎欲鹹,此五味合五髒之氣也。

五宜

青色宜酸,肝病宜食麻、犬、李、韭。赤色宜苦,心病宜食麥、羊、杏、薤。黃色宜甘,脾病宜食粳、牛、棗、葵。白色宜辛,肺病宜食黃黍、雞、桃、蔥。黑色宜鹹,腎病宜食大豆黃卷、豬、栗、藿。

五禁

肝病禁辛,宜食甘:粳、牛、棗、葵。心病禁鹹,宜食酸:麻、犬、李、韭。脾病禁酸,宜食鹹:大豆、豕、栗、藿。肺病禁苦,宜食苦:麥、羊、杏、薤。腎病禁甘,宜食辛:黃黍、雞、桃、蔥。

[思邈曰]春宜省酸增甘以養脾,夏宜省苦增辛以養肺,秋宜省辛增酸以養肝,冬宜省鹹增苦以養心,四季宜省甘增鹹以養腎。

[時珍曰]五欲者,五味入胃,喜歸本髒,有餘之病,宜本味通之。五禁者,五髒不足之病,畏其所勝,而宜其所不勝也。

五走

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多食令人癃。酸氣澀收,胞得酸而縮卷,故水道不通也。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多食令人變嘔。苦入下脘,三焦皆閉,故變嘔也。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多食令人悗心。甘氣柔潤,胃柔則緩,緩則蟲動,故悗心也。辛走氣,氣病毋多食辛,多食令人洞心。辛走上焦,與氣俱行,久留心下,故洞心也。鹹走血,血病毋多食鹹,多食令人渴。血與鹹相得則凝,凝則胃汁注之,故咽路焦而舌本幹。九針論作鹹走骨,骨病毋多食鹹。苦走血,血病毋多食苦。

五傷

酸傷筋,辛勝酸。苦傷氣,鹹勝苦。甘傷肉,酸勝甘。辛傷皮毛,苦勝辛。鹹傷血,甘勝鹹。

五過

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肉胝(月芻)而唇揭。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厚,皮槁而毛拔。味過於甘,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平,骨痛而發落。味過於辛,筋脈沮絕,精神乃失,筋急而爪枯。味過於鹹,大骨氣勞,短肌,心氣抑,脈凝澀而變色。

[時珍曰]五走五傷者,本髒之味自傷也,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也。五過者,本髒之味伐其所勝也,即髒氣偏勝也。

五味偏勝

[岐伯曰]五味入胃,各歸所喜。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鹹先入腎。久而增氣,物化之常;氣增而久,夭之由也。

[王冰曰]入肝為溫,入心為熱,入肺為清,入腎為寒,入脾為至陰而四氣兼之,皆為增其味而益其氣。故各從本髒之氣,久則從化。故久服黃連、苦參反熱,從苦化也。餘味仿此。氣增不已,則髒氣偏勝,必有偏絕;髒有偏絕,必有暴夭。是以藥不具五味,不備四氣,而久服之,雖暫獲勝,久必致夭。故絕粒服餌者不暴亡,無五味資助也。

[杲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偏陰偏陽之謂疾。陽劑剛勝,積若燎原,為消狂癰疽之屬,則天癸竭而榮涸。陰劑柔勝,積若凝水,為洞泄寒中之病,則真火微而衛散。故大寒大熱之藥,當從權用之,氣平而止。有所偏助,令人髒氣不平,夭之由也。

標本陰陽[李杲曰]夫治病者當知標本。以身論之,外為標,內為本;陽為標,陰為本。故六腑屬陽為標,五髒屬陰為本;髒腑在內為本,十二經絡在外為標。而髒腑陰陽氣血經絡又各有標本焉。以病論之,先受為本,後傳為標。故百病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否則邪氣滋甚,其病益蓄。縱先生輕病,後生重病,亦先治其輕,後治其重,則邪氣乃伏。有中滿及病大小便不利,則無問先後標本,必先治滿及大小便,為其急也。故曰:緩則治其本,急則治其標。又從前來者為實邪,後來者為虛邪。實則瀉其子,虛則補其母。假如肝受心火為前來實邪,當於肝經刺榮穴以瀉心火,為先治其本;於心經刺榮穴以瀉心火,為後治其標。用藥則入肝之藥為引,用瀉心之藥為君。《經》雲: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是也。又如肝受腎水為虛邪,當於腎經刺井穴以補肝木,為先治其標;後於肝經刺合穴以瀉腎水,為後治其本。用藥則入腎之藥為引,補肝之藥為君。《經》雲: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是也。

升降浮沉

[李杲曰]藥有升降浮沉化,生長收藏成,以配四時。春升夏浮,秋收冬藏,土居中化。是以味薄者升而生,氣薄者降而收,氣厚者浮而長,味厚者沉而藏,氣味平者化而成。但言補之以辛、甘、溫、熱及氣味之薄者,即助春夏之升浮,便是瀉秋冬收藏之藥也。在人之身,肝心是矣。但言補之以酸、苦、鹹、寒及氣味之厚者,即助秋冬之降沉,便是瀉春夏生長之藥也。在人之身,肺腎是矣。淡味之藥,滲即為升,泄即為降,佐使諸藥者也。用藥者循此則生,逆此則死;縱令不死,亦危困矣。

[王好古曰]升而使之降,須知抑也;沉而使之浮,須知載也。辛散也,而行之也橫;甘發也,而行之也上;苦泄也,而行之也下;酸收也,其性縮;鹹軟也,其性舒,其不同如此。鼓掌成聲,沃火成沸,二物相合,象在其間矣。五味相製,四氣相和,其變可輕用哉。本草不言淡味、涼氣,亦缺文也。

味薄者升:甘平、辛平、辛微溫、微苦平之藥是也。

氣薄者降:甘寒、甘涼、甘淡寒涼、酸溫、酸平、鹹平之藥是也。

氣厚者浮:甘熱、辛熱之藥是也。

味厚者沉:苦寒、鹹寒之藥是也。

氣味平者,兼四氣四味:甘平、甘溫、甘涼、甘辛平、甘微苦平之藥是也。

[李時珍曰]酸鹹無升,甘辛無降,寒無浮,熱無沉,其性然也。而升者引之以鹹寒,則沉而直達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則浮而上至顛頂。此非窺天地之奧而達造化之權者,不能至此。一物之中,有根升梢降,生升熟降,是升降在物亦在人也。

服藥食忌

[甘草]忌豬肉、菘菜、海菜。

[黃連、胡黃連]忌豬肉、冷水。

[蒼耳]忌豬肉、馬肉、米泔。

[桔梗、烏梅]忌豬肉。

[仙茅]忌牛肉、牛乳。

[半夏、菖蒲]忌羊肉、羊血、飴糖。

[牛膝]忌牛肉。

[陽起石、雲母、鍾乳、硇砂、礜石]並忌羊血。

[商陸]忌犬肉。

[丹砂、空青、輕粉]並忌一切血。

[吳茱萸]忌豬心、豬肉。

[地黃、何首烏]忌一切血、蔥、蒜、蘿卜。

[補骨脂]忌豬血、芸苔。

[細辛、藜蘆]忌狸肉、生菜。

[荊芥]忌驢肉。反河豚、一切無鱗魚、蟹。

[紫蘇、天門冬、丹砂、龍骨]忌鯉魚。

[巴豆]忌野豬肉、菰筍、蘆筍、醬、豉、冷水。

[蒼術、白術]忌雀肉、青魚、菘菜、桃、李。

[薄荷]忌鱉肉。

[麥門冬]忌鯽魚。

[常山]忌生蔥、生菜。

[附子、烏頭、天雄]忌豉汁、稷米。

[牡丹]忌蒜、胡荽。

[厚樸、蓖麻]忌炒豆。

[鱉甲]忌莧菜。

[威靈仙、土茯苓]忌麵湯、茶。

[當歸]忌濕麵。

[丹參、茯苓、茯神]忌醋及一切酸。

凡服藥,不可雜食肥豬犬肉、油膩羹鱠、腥臊陳臭諸物。凡服藥,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蔥、諸果、諸滑滯之物。凡服藥,不可見死屍、產婦、淹穢等事。

妊娠禁忌

烏頭、附子、天雄、烏喙、側子、野葛、羊躑躅、桂、南星、半夏、巴豆、大戟、芫花、藜蘆、薏苡仁、薇銜、牛膝、皂莢、牽牛、厚樸、槐子、桃仁、牡丹皮、(木黨)根、茜根、茅根、幹漆、瞿麥、(艸閭)茹、赤箭、草三棱、(艸網)草、鬼箭、通草、紅花、蘇木、麥蘖、葵子、代赭石、常山、水銀、錫粉、硇砂、砒石、芒硝、硫黃、石蠶、雄黃、水蛭、虻蟲、芫青、斑蝥、地膽、蜘蛛、螻蛄、葛上亭長、蜈蚣、衣魚、蛇蛻、蜥蜴、飛生、(庶蟲)蟲、樗雞、蚱蟬、蠐螬、蝟皮、牛黃、麝香、雌黃、兔肉、蟹爪甲、犬肉、馬肉、驢肉、羊肝、鯉魚、蛤蟆、鰍鱔、龜鱉、蟹、生薑、小蒜、雀肉、馬刀。

飲食禁忌

[豬肉]忌生薑、蕎麥、葵菜、胡荽、梅子、炒豆、牛肉、馬肉、羊肝、麋鹿、龜鱉、鵪鶉、驢肉。

[豬肝]忌魚鱠、鵪鶉、鯉魚腸子。

[豬心肺]忌飴、白花菜、吳茱萸。

[羊肉]忌梅子、小豆、豆醬、蕎麥、魚鱠、豬肉、醋、酪、鮓。

[羊心肝]忌梅、小豆、生椒、苦筍。

[白狗血]忌羊、雞。

[犬肉]忌菱角、蒜、牛腸、鯉魚、鱔魚。

[驢肉]忌鳧茈、荊芥茶、豬肉。

[牛肉]忌黍、米、韭薤、生薑、豬肉、犬肉、栗子。

[牛肝]忌鯰魚。

[牛乳]忌生魚、酸物。

[馬肉]忌倉米、生薑、蒼耳、粳米、豬肉、鹿肉。

[兔肉]忌生薑、橘皮、芥末、雞肉、鹿肉、獺肉。

[獐肉]忌梅、李、生菜、鵠、蝦。

[麋鹿]忌生菜、菰蒲、雞、(魚危)魚、雉、蝦。

[雞肉]忌胡蒜、芥末、生蔥、糯米、李子、魚汁、犬肉、鯉魚、兔肉、獺肉、鱉肉、野雞。

[雞子]忌同雞。

[雉肉]忌蕎麥、木耳、蘑菇、胡桃、鯽魚、豬肝、鯰魚、鹿肉。

[野鴨]忌胡桃、木耳。

[鴨子]忌李子、鱉肉。

[鵪鶉]忌菌子、木耳。

[雀肉]忌李子、醬、諸肝。

[鯉魚]忌豬肝、葵菜、犬肉、雞肉。

[鯽魚]忌芥菜、蒜、糖、豬肝、雞雉、鹿肉、猴肉。

[青魚]忌豆藿。

[魚鮓]忌豆藿、麥醬、蒜、葵、綠豆。

[黃魚]忌蕎麥。

[鱸魚]忌乳酪。

[鱘魚]忌幹筍。

[(魚回)魚]忌野豬、野雞。

[鮐魚]忌牛肝、鹿肉、野豬。

[鰍鱔]忌犬肉、桑柴煮。

[鱉肉]忌莧菜、薄荷、芥菜、桃子、雞子、鴨肉、豬肉、兔肉。

[螃蟹]忌荊芥、柿子、橘子、軟棗。

[蝦子]忌豬肉、雞肉。

[李子]忌蜜、漿水、鴨、雀肉、雞、獐。

[橙橘]忌檳榔、獺肉。

[桃子]忌鱉肉。

[棗子]忌蔥、魚。

[枇杷]忌熱麵。

[楊梅]忌生蔥。

[銀杏]忌鰻鱺。

[慈姑]忌茱萸。

[諸瓜]忌油餅。

[沙糖]忌鯽魚、筍、葵菜。

[蕎麥]忌豬肉、羊肉、雉肉、黃魚。

[黍米]忌葵菜、蜜、牛肉。

[綠豆]忌榧子,殺人。鯉魚鮓。

[炒豆]忌豬肉。

[生蔥]忌蜜、雞、棗、犬肉、楊梅。

[韭薤]忌蜜、牛肉。

[胡荽]忌豬肉。

[胡蒜]忌魚鱠、魚鮓、鯽魚、犬肉、雞。

[莧菜]忌蕨、鱉。

[白花菜]忌豬心肺。

[梅子]忌豬肉、羊肉、獐肉。

[鳧茈]忌驢肉。

[生薑]忌豬肉、牛肉、馬肉、兔肉。

[芥末]忌鯽魚、兔肉、雞肉、鱉。

[幹筍]忌沙糖、鱘魚、羊心肝。

[木耳]忌雉肉、野鴨、鵪鶉。

[胡桃]忌野鴨、酒、雉。

[栗子]忌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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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綱目》

《本草綱目》

作者:李時珍
《本草綱目》序
《本草綱目》百病主治
《本草綱目》水部
《本草綱目》火部
《本草綱目》土部
《本草綱目》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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