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鑑》 作者:畢沅年代:清代7426   

《續資治通鑒》宋紀 宋紀·宋紀八十三

起昭陽作噩八月,盡閼逢閹茂七月,凡一年。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元祐八年(遼大安九年)

八月,辛酉,太皇太後不豫,帝不視事。

壬戌,遣使按視京東、西、河南、北、淮南諸路水災。

戊辰,赦天下。

呂大防、範純仁、蘇轍、鄭雍、韓忠彥、劉奉世入崇慶殿後閤,問太皇太後安。太皇太後諭曰:“今病勢有加,與公等必不相見,且善輔佐官家。”又曰:“老身歿後,必多有調戲官家者,宜勿聽之。”乃呼左右賜社飯,曰:“明年社飯,當思老身也。”

九月,戊寅,太皇太後高氏崩。自垂簾以來,召用名臣,罷廢新法苛政,臨政九年,朝廷清明,華夏綏安。杜絕內降僥幸,裁抑外家私恩,文思院奉上之物,無問世細,終身不取其一。人以為女中堯、舜。

己卯,詔以太皇太後園陵為山陵,命呂大防為山陵使。

庚辰,遣使告哀於遼。

戊子,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禮部尚書蘇軾出知定州。

冬,十月,丙午,中書舍人呂陶言:“太皇太後保佑聖躬,於今九年,一旦棄四海之養,凡在臣庶,痛心泣血。然臣於此時以無可疑為疑,以不必言而言。蓋自太皇太後垂簾以來,屏黜凶邪,裁抑僥幸,橫恩濫賞,一切革去,小人之心,不無怨憾。萬一或有奸邪不正之言,上惑聖聽,謂太皇太後斥逐舊臣,更改政事,今日陛下既親萬幾,則某人宜複用,某事宜複行。此乃治亂之端,安危之機,君子小人消長之兆,在陛下察與不察也。昔元祐初,臣任台諫官,嚐因奏事簾前,恭聞德音宣諭雲:‘朝廷政事,於民有害,即當更改。其它不係利害,亦不須改。每改一事,必說與大臣,恐外人不知。’臣思此語,則太皇太後凡有更改,固非出於私意,蓋不得已而後改也。至如章惇悖慢無禮,呂惠卿奸回害物,蔡確毀謗不敬,李定不持母喪,張誠一盜父墓中物,宋用臣掊斂過當,李憲、王中正邀功生事,皆是積惡已久,罪不容誅。則太皇太後所改之事,皆是生民之便,所逐之臣,盡是天下之惡,豈可以為非乎!臣又聞明肅皇太後稱製之日,多以私恩遍及親黨,聽斷庶務,或致過差。及至仁宗親政,有希合上意,言其闕失者;仁宗降詔,應明肅垂簾時事,更不得輒有上言。聖德廣大,度越古今,陛下所宜法而行之。”

戊申,群臣七上表,請聽政。

太皇太後既崩,人懷顧望,莫敢發言。翰林學士範祖禹慮小人乘間為害,上疏曰:“陛下方總攬庶政,延見群臣,此乃國家興替之本,社稷安危之基,天下治亂之端,生民休戚之始,君子小人進退消長之際,天命人心去就離合之時也。先太皇太後,性嚴正不可幹犯,故能斥逐奸邪,裁抑僥幸。雖德澤深厚,結於百姓,而小人怨恨,亦不為少,必將有以改先帝之政、逐先帝之臣為太皇太後過者,此離間之言,不可不察也。初,太皇太後同聽政,中外臣民上書者以萬計,皆言政令不便。太皇太後因天下人心變而更化,既改其法,則作法之人有罪當逐,陛下與太皇太後亦順眾言而逐之。其所逐者,皆上負先帝,下負萬民,天下之所仇疾而共欲去之者也,豈有憎惡於其間哉!惟陛下辨析是非,斥遠佞人。有以奸言惑聽者,明正其罪,付之典刑,痛懲一人以警群慝,則帖然無事矣。此輩既誤先帝,又欲誤陛下,天下之事,豈堪小人再破壞邪!”蘇轍方具疏進諫,及見祖禹奏,曰:“經世之文也。”遂附名同進而毀己草。疏入,不報。

後數日,祖禹又言:“先太皇太後以大公至正為心,罷王安石、呂惠卿等新法而行祖宗舊政,故社稷危而複安,人心離而複合。乃至遼主亦與其宰相議曰:‘南朝遵行仁宗政事,可敕燕京留守,使邊吏約束,無生事。’陛下觀敵國之情如此,則中國人心可知。今陛下親萬機,小人必欲有所動搖,而懷利者亦皆觀望。臣願陛下上念祖宗之艱難,先太皇太後之勤勞,痛心疾首,以聽用小人為刻骨之戒,守元祐之政,當堅如金石,重如山嶽,使中外一心,歸於至正,則天下幸甚!”

呂希哲言:“君子小人用心不同,有昔時自以過惡招致公論,坐法沈廢者,朝思夜度,唯望乘國家變故、朝廷未寧之時,進為險語以動上心。其說大約不過有三:一謂神宗所立法度,陛下必宜修複;二謂陛下當獨攬乾綱,不可委信臣下;三謂向來遷謫者當複收用。三者之言,行將至矣,陛下不可以不察。”呂陶亦以為言,皆不報。

遼阿嚕薩古之敗於瑪古蘇也,遼主以耶律托卜嘉代為西北路招討使。托卜嘉自以嚐薦瑪古蘇,有舊恩,遣人招致之。瑪古蘇聲言約降,托卜嘉遽信之,逆於鎮州西南沙磧間,禁士卒無得妄動。已而瑪古蘇率師驟至,裨將耶律綰、徐盛見其勢銳,不及戰而走,托卜嘉被害。托卜嘉,仁先之子也。庚戌,贈侍中,諡貞憫。

瑪古蘇既勝,準布諸部皆應之,冠倒塌嶺。

壬子,遼遣使籍諸路。癸醜,命烏庫節度使慎嘉努率兵援倒塌嶺。

甲寅,遼主駐藕絲澱。

乙卯,命以馬三千給烏庫部。

丙辰,遼有司奏準布掠西路群牧。

丁巳,遼振西北路貧民。

己未,遼以燕國王延禧生子,肆赦,妃之族屬並進級。

壬戌,遼以樞密直學士趙延睦參知政事兼同知南院事。

己巳,遼主命廣積貯以備水災。

庚午,複內侍樂士宣等六人。蘇轍奏:“陛下方親政,中外賢士大夫未曾進用一人,而推恩先及於近習,外議深以為非。”後數日,複出內批,以劉惟簡、梁從政等四人並除入內內侍省職。中書舍人呂希純封還詞頭,帝曰:“止為禁中闕人,兼有近例。”轍曰:“此事非為無例,蓋謂親政之初,先擢內臣,故眾心驚疑。”帝釋然曰:“除命且留,俟祔廟取旨可也。”

十一月,範祖禹請追改內侍除命,不報。庚寅,因請對,曰:“熙寧之初,王安石、呂惠卿造立三新法,悉變祖宗之政,多引小人以誤國,勳舊之臣屏棄不用,忠正之士想繼遠引。又用兵開邊,結怨外夷,天下愁苦,百姓流徙。賴先帝覺悟,罷逐兩人;而所引群小已布滿中外,不可複去。蔡確連起大獄,王韶創取熙河,章惇開五溪,沈起擾交管,沈括、徐禧、俞充、種諤興造西事,兵民死傷皆不下二十萬。先帝臨朝悼悔,謂朝廷不得不任其咎。以至吳居厚行鐵冶之法於京東,王子京行茶法於福建,蹇周輔行鹽法於江西,李稷、陸師閔行茶法、市易於西川,劉定教保甲於河北,民皆愁痛,比屋思亂。賴陛下與太皇太後起而救之,天下之民如解倒懸。惟是向來所斥逐之人,窺伺事變,妄意陛下不以修改法度為是,如得至左右,必進奸言。萬一過聽而複用,豈惟正人不敢立朝,臣恐國家自此陵遲,不複振矣。”又論:“漢、唐之亡,皆由宦官。自熙寧、元豐間,李憲、王中正、宋用臣輩用事統兵,權勢震灼。中正兼幹四路,口敕募兵,州郡不敢違,師徒凍餒,死亡最多;憲陳再舉之策,致永樂摧陷;用臣興土木之工,無時休息,罔市進之微利,為國斂怨。此三人者,雖加誅戮,未足以謝百姓。憲雖已亡,而中正、用臣尚在,今召內侍十餘人,而憲、中正之子皆在其中。二人既入,則中正、用臣必將複用,惟陛下念之。”

時紹述之論已興,有相章惇之意,祖禹力言惇不可用,帝不悅。

丙子,禦垂拱殿。

遼樞密使阿蘇使人誣奏蕃部掠漠南牧馬及居民畜產,招討使蕭托輝不急追捕,罪當死,遼主命免其官。托輝負氣,怒則須髯輒張,每有大議,必毅然決之,雖遼主有難色,未嚐遽已,見權貴無少屈,竟為阿蘇所陷,時人惜之。

十二月,乙巳,範純仁言:“臣多疾早衰,自叨宰執以來,益為職事所困。竊位已將五月,輔政訖無寸長,上負國恩。又況蒙命之始,已招彈擊之言。伏望察其至誠,退之以禮。”詔不允。帝語呂大防曰:“純仁有時望,不宜去,可為朕留之,且趣入見。”問:“先朝行青苗法如何?”對曰:“先帝愛民之意本深,但王安石立法過甚,激以賞罰,故官吏急切,以致害民。”退而疏陳其要,以為“青苗非所當行,行之終不免擾民。”

初,太皇太後寢疾,召純仁曰:“公父仲淹,在章獻垂簾時,唯勸章獻盡母道,及仁宗親政,惟勸仁宗盡子道,可謂忠臣,公必能繼紹前人。”純仁泣射曰:“敢不盡忠!”至是群小力排垂簾時事,純仁奏曰:“太皇太後保佑聖躬,功烈誠心,幽明共鑒。議者不恤國是,一何薄哉!”因以仁宗禁言章獻垂簾時事詔書上之曰:“望陛下稽仿而行,以戒薄俗。”韓忠彥亦言於帝曰:“昔仁宗始政,群臣亦多言章獻之非,仁宗惡其持情甚薄,下詔戒飭。陛下能法仁祖則善矣。”

甲寅,仿《唐六典》修官製。

丁巳,遼遣使來吊祭。

出錢粟十萬賑流民。

遼中京留守竇景庸卒,諡肅憲。

是月,蘇軾赴定州。時國事將變,軾不得入辭。既行,上書言:“臣日侍帷幄,方當戍邊,顧不得一見而行;況疏遠小臣,欲求自通,難矣。然臣不敢以不得對之故不效愚忠。古之聖人將有為也。必先處晦而觀明,處靜而觀動,則萬物之情畢陳於前。陛下聖智絕人,春秋鼎盛,臣願虛心循理,一切未有所為,默觀庶事之利害與群臣之邪正,以三年為期,俟得其實,然後應而作,使既作之後,天下無恨,陛下亦無悔。由此觀之,陛下之有為,惟憂太早,不患稍遲,亦已明矣。臣恐急進好利之臣,輒勸陛下輕有改變,故進此說,敢望陛下留神。社稷宗廟之福,天下幸甚!”

範純仁之將入也,楊畏嚐有言,純仁不知。至是呂大防欲用畏為諫議大夫,純仁曰:“上新聽政,諫官當求正人;畏傾邪,不可用。”大防曰:“豈以畏嚐言公邪?”純仁始知之。大防素稱畏敢言,且先密約畏助己,竟超遷畏為禮部侍郎。及大防充山陵使,甫出國門,畏首叛大防,上疏言:“神宗更法立製以垂萬世,乞賜講求,以成繼述之道。”疏入,帝即召對,詢以先朝故臣孰可召用者,畏遂列上章惇、安燾、呂惠卿、鄧溫伯、李清臣等行義,各加品題。且密奏萬言,具陳神宗所以建立法度之意與王安石學術之美,乞召章惇為相。帝深納之,遂複章惇資政殿學士,呂惠卿為中大夫,王中正複遙郡團練使。給事中吳安詩不書惇錄黃,中書舍人姚勔不草惠卿、中正誥詞,乞追回除命,皆不聽。

先是水官銳意回河,請曰:“河流淺狹,權堰斷,使水勢入孫村口。”論奏以千百數。詔率下河北轉運司議,同列多畏恐,不敢正言,或以不知河事為解。轉動副使趙偁,獨居中持議,不少假借,每沮卻之,因上《河議》,其略曰:“自頃有司回河幾三年,工費騷動,半於天下;複為分水,又四年矣。古所謂分水者,回河流,相地勢,導而分之,蓋其理也。今乃橫截河流,置埽約以扼之。開浚河流,徒為淵潭,其狀可見。況故道千裏,其間又有高處,故累歲漲落,輒複自斷。臣謂當完大河北流兩堤,複修宗城廢堤,閉宗城口,廢上下約,開闞村河門,使河流端直以成深道。聚三河工費以治一河,一二年可以就緒,而河患庶幾息矣。”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紹聖元年(遼大安十年)

春,正月,丙申,夏國遣使來貢。

趙偁又上言:“先帝灼見河勢,且鑒屢閉屢塞之患,因順其性,使之北行,此萬世策也。自有司置埽創約,橫截河流,回河不成,因為分水。初決南宮,再決宗城,三決內黃,水皆西決,則地勢西下,較然可知。今欲弭息河患,而逆地勢,戾水性,臣未見其能就效也。臣請開闞村河口,修平鄉、巨鹿埽、焦家等堤,浚澶淵故道以備漲水;如此,則五利全而河患息矣。”

水官又請權堰梁村,縷斷張包等河門,閉內黃決口,開雞爪,疏口地,回河東流。於是詔遣中書舍人呂希純、殿中侍禦史井亮采乘傳相視,且會逐司定議。偁議以為:“東流闊處無二百步,益以漲水,何可勝約!去歲嚐開雞爪十五餘丈,未幾生淤,形勢可見。一日東流既不容,北流又悉閉,上壅橫潰之患,可勝道哉!請先導張包以存北流,修西堤以備漲水,因其順快,水流既通,則河將自成矣。”時獨東路提刑上官均與偁議合,而眾相論難,累日不決。乃周視東北流,較形勢,審利害,會逐司誥之,曰:“將浚雞爪以決東河於北流,可乎?”水官曰:“不可。張包存則東流敗矣。”詔使曰:“審爾,則水之趨北,勢也,奈何逆之?”由是從偁議,奏請存張包而治北流。會詔中格,複罷。

是月,遼主如春水。

準布別部侵遼,四捷軍都監特默死之。

二月,丁未,以戶部尚書李清臣為中書侍郎,以兵部尚書鄧溫伯為尚書右丞。清臣首倡紹述,溫伯和之。時進用大臣,皆從中出,侍從、台諫,亦多不由進擬。範純仁乃言於帝曰:“陛下親政之初,四方拭目以觀,天下治亂,實本於此。舜舉皋陶,湯舉伊尹,不仁者遠。縱未能如古人,亦須極天下之選。”帝不納。

己酉,葬宣仁聖烈皇後於永厚陵。己未,祔神主於太廟。

甲子,詔依章獻明肅皇後故事,罷避高遵甫諱。

是月,夏國進馬,助太皇太後山陵;複遣使再議易地,詔不允。

三月,壬申朔,日有食之。

癸酉,以知陳州蔡卞為中書舍人。

乙亥,尚書左仆射呂大防罷。大防位首相逾六年,當國日久,群怨皆歸。及宣仁始祔廟,侍禦史來之邵乞先逐大防以破大臣朋黨,因疏列神宗簡拔之人章惇、安燾、呂惠卿等,以備進用。大防亦自求去位,帝亟從之,詔以觀文殿大學士知潁昌府。後二日,改知永興軍。

乙酉,禦集英殿,試進士,策曰:“今複詞賦之選而士不知勸,罷常平之官而農不加富,可差可募之說紛而役法病,或東或北之論異而河患滋,賜土以柔遠也而羌夷之患未弭,弛利以便民也而商賈之路不通。夫可則因,否則革,惟當之為貴,聖人亦何有必焉!”李清臣之詞也。

戊子,徙封徐王顥為冀王。

癸巳,詔賑京東、河北流民,貸以穀麥種,諭使還業,蠲今年租稅。

丁酉,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九百七十五人及第、出身。時考官取進士答策者,多主元祐。及楊畏覆考,乃悉下之,而以主熙、豐者署前列,拔畢漸為第一。自此紹述之論大興,國是遂變矣。

是日,蘇轍罷。先是轍上疏曰:“伏見禦試策題,曆詆近歲行事,有紹複熙寧、元豐之意。臣謂先帝以天縱之才,行大有為之誌,其所設施,度越前古,蓋有百世不可改者。在位近二十年,而終身不受尊號,裁損宗室,恩止袒免,減朝廷無窮之費;出賣坊場,顧募衙前,免民間破家之患;黜罷諸科誦數之學,訓練諸將慵惰之兵;置寄祿之官,複六曹之舊;嚴重祿之法,禁交謁之私;行淺攻之策,以製西夏;收六色之錢,以寬雜役。凡如此類,皆先帝之睿算,有利無害。而元祐以來,上下奉行,未嚐失墜也。至於其它,事有失當,何世無之!父作之於前,子救之於後,前後相濟,此則聖人之孝也。漢武帝外事四夷,內興宮室,財用匱竭,於是修鹽鐵、榷酤、均輸之政,民不堪命,幾至大亂;昭帝委任霍光,罷去煩苛,漢室乃定。光武、顯宗,以察為明,以讖決事,上下恐懼,人懷不安;章帝即位,深鑒其失,代之以寬厚愷悌之政,後世稱焉。本朝真宗,右文偃武,號稱太平,而群臣因其極盛,為天書之說;章獻臨禦,攬大臣之議,藏書梓宮,以泯其跡;及仁宗聽政,絕口不言。英宗自籓邸入繼,大臣創濮廟之議;及先帝嗣位,或請複舉其事,寢而不答,遂以安靜。夫以漢昭、章之賢與吾仁宗、神宗之聖,豈以薄於孝敬而輕事變易也哉!願陛下反覆臣言,慎勿輕事改易。若輕變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歲不用之人,懷私忿而以先帝為辭,大事去矣。”奏入,不報。

轍又具劄子言:“聖意誠謂先帝舊政有不合改更,自當宣諭臣等,令商量措置。今自宰臣以下,未嚐略聞此言,而忽因策問進士,宣露密旨。譬如家人,父兄欲有所為,子弟皆不與知,而與行路謀之,可乎?”帝固不說,李清臣、鄧溫伯又先媒蘖之。及麵論,帝益怒,遂責轍以漢武比先帝,轍曰:“漢武,明主也。”帝曰:“卿意但謂武帝窮兵黷武,末年下哀痛之詔,豈明主乎!”帝聲甚厲,轍下殿待罪,眾莫敢救。範純仁從容言曰:“武帝雄才大略,史無貶辭,轍以比先帝,非謗也。陛下親政之初,進退大臣當以禮,不可如嗬斥奴仆。”鄧溫伯越次進曰:“先帝法度,為司馬光、蘇轍壞盡。”純仁曰:“不然。法本無弊,弊則當改。”帝曰:“人謂秦皇、漢武。”純仁曰:“轍所論,事與時也,非人也。”帝為之少霽。轍平日與純仁多異,至是乃服,退,舉笏謝曰:“公,佛地位人也。”歸家,亟具奏,乞賜屏逐,詔以轍為端明殿學士、知汝州。中書舍人吳安詩草製,有“風節天下所聞”及“原誠終是愛君”之語,帝怒,命別撰詞。轍止散官知汝州,安詩尋亦罷為起居舍人,從虞策、郭知章等言也。

河內尹焞應舉,見發策黜元祐之政,乃歎曰:“尚可以幹祿乎!”不對而出。焞少師事程頤,謂頤曰:“焞不複應進士舉矣。”頤曰:“子有母在。”焞歸,告其母陳,母曰:“吾知汝以善養,不知汝以祿養。”頤聞之曰:“賢哉母也!”於是終身不就舉。

夏,四月,甲辰,命中書舍人蔡卞同修國史,以國子司業翟思為左司諫,左朝奉郎上官均為左正言,右朝散郎周秩、左朝散郎劉拯並為監察禦史。

召淮南轉運副使張商英為右正言。商英在外久不召,積憾元祐大臣,攻之不遺餘力,上疏言:“神宗盛德大業,跨絕今古,而司馬光、呂公著、劉摯、呂大防,援引朋儔,敢行譏議。凡詳定局之見明,中書之勘會,戶部之行遣,言官之論列,詞臣之誥命,無非指擿決揚,鄙薄嗤笑,翦除陛下羽翼於內,擊逐股肱於外,天下之勢,岌岌殆矣!今天清日明,誅賞未正,乞下禁省檢索前後章牘,付臣等看詳簽揭以上,陛下與大臣斟酌而可否焉。”又指呂大防、梁燾、範祖禹為奸邪,以司馬光、文彥博為負國,言呂公著不當諡正獻,甚者至以宣仁雙呂、武。始,商英在元祐時,作《嘉禾頌》,以文彥博、呂公著比周公,又作文祭司馬光,極其稱美,至是乃追論其罪。又言:“願陛下無忘元祐時,章惇無忘汝州時,安燾無忘許昌時,李清臣、曾布無忘河陽時。”其以險語激怒當世概類此。

遼主駐春州北平澱。

乙巳,三省言役法尚未就緒,帝曰:“止用元豐法而減去寬剩錢,百姓何有不便邪?”範純仁曰:“四方利害不同,須因民立法,乃可久也。”帝曰:“令戶部議之。”

阿裏骨遣使來獻獅子。

丙午,以旱,詔恤刑。

庚戌,以知江寧府曾布為翰林學士。布自瀛州徙江寧,詔許入覲,遂有是命。布言先帝政事,當複施行,且乞改元以順天意。

以龍圖閣直學士蔡京權戶部尚書。

台臣共言蘇軾行呂惠卿製詞,譏訕先帝:壬子,詔軾落職,如英州。

範純仁上疏曰:“熙寧法度,皆呂惠卿附會王安石建議,不副先帝愛民求治之意。至垂簾時,始用言者,特行貶竄,今已八年矣。言者多當時禦史,何故畏避不即納忠,而今乃有是奏,豈非觀望邪?”

遼自準布侵邊,諸屬國多從之叛。邊臣間有斬獲,諸部亦有降者。而瑪古蘇猖獗太甚,遼主乃以耶律額特勒為都統,耶律圖多為副都統,耶律圖魯為都監,往討之。

癸醜,詔改元紹聖。

白虹貫日。

以侍講學士範祖禹為龍圖閣直學士、知陝州。先是帝欲以祖禹代蘇轍,而沮之者甚眾。祖禹力求出,乃有是命。

太子少師致仕馮京卒。帝臨奠,蔡確之子渭,京婿也,於喪次闌訴父冤。甲寅,詔複確右正議大夫。

詔王安石配享神宗廟庭。

以吏部尚書胡宗愈為通議大夫、知定州。

壬戌,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章惇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惇赴召,沙縣陳瓘隨眾道謁。惇素聞其名,獨邀與同載,訪當世之務,瓘曰:“請以所乘舟喻,偏重其可行乎?或左或右,其偏一也。明此,則行可矣。”惇默然。瓘複曰:“天子待公為政,敢問將何先?”惇佇思良久,曰:“司馬光奸邪,所當先辨。”瓘曰:“公誤矣,此猶欲平舟勢而移左以置右也。果爾,將失天下之望。”惇厲色曰:“光輔母後,獨掌政柄,不務纂紹先烈,肆意大改成緒,誤國如此,非奸邪而何?”瓘曰:“不察其心而疑其跡,則不為無罪。若指為奸邪,又複改作,則誤國益甚矣。”乃為惇極論熙、豐、元祐之事,以為:“元豐之政,多異熙寧,則先誌固已變而行之。溫公不明先誌,而用母改子之說,行之太遽,所以紛紛至今。為今日計,唯當消朋黨,持中道,庶可救弊。若又以熙、豐、元祐為說,無以厭服公論。”瓘辭辨忼慨,議論勁正,惇雖迕意,亦頗驚異,遂有兼收元祐之語,留瓘共飯而別。

範純仁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潁昌府。帝既親政,言者急論垂簾時事。純仁數稱疾求罷,最後出居慈孝寺,請降詔以禁約言者,帝不從。純仁連章求罷,許之。陛辭日,命坐,賜茶,慰勞甚渥。帝曰:“卿耆德碩望,朝廷所倚賴,今雖在外,凡時政有可裨益者,但入文字言之,無事形跡。”純仁頓首受命。

命曾布修《神宗正史》。

丙寅,罷五路經律通禮科。

丁卯,詔諸路使:“免役法依元豐八年見行條約施行。”

鄧溫伯言:“舊名潤甫,昨避高陳王諱,今請複舊名。”從之。

戊辰,同修國史蔡卞上疏言:“先帝盛德大業,卓然出千古之上,而《實錄》所紀,類多疑似不根,乞驗索審訂。重行刊定,使後世無所迷惑。”詔從之,以卞兼國史修撰。

己巳,遼除玉田、密雲流民租賦一年。

是月,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議大夫,徙知袁州。責詞略曰:“垂簾之初,老奸擅國,置在言路,使詆先朝,反以君父為仇,無複臣子之義。”中書舍人林希所草。老奸,蓋陰斥宣仁也。希典書命,自司馬光、呂大防、公著、劉摯等數十人之製,極其醜詆。一日,草製罷,擲筆於地曰:“壞盡名節矣!”

閏月,壬申,以陸師閔等二十三人為諸路提舉常平官。

癸酉,罷十科舉士法,從井亮采言也。

翟思言:“先帝正史,將以傳示萬世。訪聞秉筆之臣,多刊落事跡,變亂美實,以外應奸人誣詆之說。今既改命史官,須別起文,請降旨取《日曆》、《時政記》與今《實錄》參對。。”從之。

甲申,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為門下侍郎。

以禮部侍郎孔武仲為寶文閣待製、知宣州。

乙酉,以工部尚書李之純為寶文閣待製、知單州,禦史劉拯言其為中丞時阿附蘇軾故也。

丙戌,虞策請複置天下義倉,每苗稅一石,出米五升,自來年為始,專充賑濟;從之。

貶通判杭州秦觀監處州茶鹽酒稅,以劉拯言其影附蘇軾、增損《實錄》也。

丁亥,詔神宗隨龍人趙世長等遷秩賜賚有差。

戊子,詔:“在京諸司所受傳宣中批,並候朝廷覆奏以行。”

癸巳,命知蘇州呂惠卿改知江寧府。

乙未,章惇入見,遂就職,命提舉修《神宗實錄》、《國史》。

戊戌,詔改隆祐宮曰慈德宮,前殿曰慈德,中曰仁明,後曰壽昌。

以黃履為禦史中丞。元豐末,履嚐為中丞,與蔡確、章惇、邢恕相交結,每確、惇有所嫌惡,則使恕道風旨於履,履即排擊之,時謂之“四凶”,為劉安世所論而出。至是驚複引用,俾報複仇怨,元祐正臣,無一得免矣。

帝之初即位也,程顥知扶溝縣,以檄至河南府,留守韓宗師問:“朝事如何?”顥曰:“司馬君實、呂晦叔作相矣。”又問:“果作相,當如何?”曰:“當與元豐大臣同。若先分黨與,它日可憂。”宗師曰:“何憂?”曰:“元豐大臣皆嗜利者,使自變其已甚害民之法,則善矣。不然,衣冠之禍未艾也。”至是其言乃驗。宗師,絳之子也。

庚子,遼賜西北路貧民錢。

五月,壬寅,罷修官製局。

甲辰,罷進士習試詩賦,專治二經。

遼主駐赤勒嶺。

己酉,詔以王安石《日錄》參定《神宗實錄》、《正史》。

初,安石將死,悔其所作,命從子防焚之,防詭以它書代。至是蔡卞即防家取以上之,因芟落事實,文飾奸偽,盡改元祐所修。

辛亥,劉奉世罷。

奉世為人,簡重有法度,常雲:“家世唯知事君,內省不愧作士大夫公論而已。得喪,常理也。譬如寒暑加人,雖善攝生者不能無病,正須安以處之。”時以章惇用事,力乞外。乃罷為真定府路安撫使,兼知成德軍。

癸醜,詔:“中外學官,非製科、進士、上舍生入官者,並罷。”

編類元祐群臣章疏及更改事條。

甲寅,殿中侍禦史郭知章言:“先帝辟地進壤,扼西戎之咽喉,如安疆、葭蘆、浮圖、米脂,據高臨下,宅險遏衝。元祐初,用事之臣委四寨而棄之,外示以弱,實生戎心。乞檢閱議臣所進章疏,列其名氏,顯行黜責。”惇等因開列初議棄地者自司馬光、文彥博而下凡十一人。惇奏曰:“棄地之議,司馬光、文彥博主之於內,趙昪、範純粹成之於外,故眾論莫能奪。若孫覺、王存輩,皆闇不曉事,妄議邊計者。至於趙昪、範純粹,明知其便,而首尾異同以傅會大臣,可謂挾奸罔上。夫妄議者猶可恕,挾奸者不可不深治。”帝以為然。

右正言張商英言:“先帝謂天地合祭非古。”詔禮部、太常詳議以聞。

以右正言上官均為工部員外郎。章惇方欲擅權,惡均異論,故罷均言職。尋以均權發遣京東西路刑獄。

戊午,遼有司言:“德勒諸部侵邊,統軍使出戰不利,招討使以兵擊破之。敦睦宮太師耶律安努及其子歿於陣。”

己未,以禮部侍郎楊畏為吏部侍郎。

初,呂大防既超遷畏,畏知章惇心複用,時惇居蘇州,有張擴者,惇妻之侄,畏托擴致意雲:“畏度事勢輕重,因呂大防、蘇轍以逐劉摯、梁燾輩;又欲並逐大防及轍,而二人覺之,遽罷畏言職。畏跡在元祐,心在熙寧、元豐,首為公辟路者也。”及惇赴召,百官郊迎,畏獨請間,語多斥大防。有直省官聞之,歎曰:“楊侍郎前日諂事呂相公,亦如今日見章相公也。”惇信畏言,故又遷吏部。

乙醜,尚書左丞鄧潤甫卒。潤甫首陳紹述,遂登政府。章惇議重謫呂大防、劉摯,潤甫不以為然,曰:“俟見上,當力爭。”無何,暴卒。

丁卯,嗣濮王宗暉卒。

是月,高麗國王運殂,遣使告於遼,遼遣蕭遵列等賻贈。

六月,知永興軍呂大防降授右正議大夫、知隨州,知青州劉摯落職,降授左朝議大夫、知黃州,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議大夫、知袁州,以台諫交章論列故也。

來之邵等言知英州蘇軾詆斥先朝,甲戌,責授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

壬午,封高密郡王宗晟為嗣濮王。

癸未,以翰林學士承旨曾布同知樞密院事。

甲申,禮部言太學博士詹文奏乞除去王安石《字說》之禁,從之。

乙酉,詔知鄆州梁燾改知鄂州,知成德軍劉安世改知南安軍,管句西京崇福宮吳安詩監光州鹽酒稅,知虢州韓川改知坊州,權知應天府孫升改知房州,並落職降官;從左司諫翟思言也。

乙酉中書舍人林希言:“吏部侍郎、新除廬州王欽臣,傅會呂大防以致進用,豈可以侍從職名,寄之方麵!所有製詞,未敢撰進。”詔欽臣除集賢殿修撰、知和州。

詔崇政殿說書呂希哲守本官、知懷州,以劉拯言公著父子世濟奸邪故也。

丙戌,詔蔡確追複觀文殿學士,贈特進。

戊子,詔翰林學士兼侍講蔡卞充國史院修撰兼知院事。

辛卯,三省以監察禦史周秩所上二章進呈。讀至“向者有禦批,欲增隆皇太妃儀物,又如治平中議濮事。呂大防所以求去”,帝曰:“大防何嚐有言!今秩越次及之,是迎合也。”又讀至“邪說甚行,使天子不得尊其母”,帝曰:“此言,激怒也。如秩趨操甚狂,若置之言職,朝廷無安靜之理。”遂罷秩知廣德軍。

己亥,遼禁邊民與蕃部為婚。

秋,七月,庚子朔,遼主獵於赤山。

丙辰,張商英言呂希純於元祐中嚐繳駁詞頭不當及附會呂大防、蘇轍事,帝曰:“去冬以宮中缺人使令,因召舊人十數輩,此何係外廷利害,而範祖禹、豐稷、文及甫並有章疏,陳古今禍福以動朕聽,希純等又繳奏爭之,何乃爾也!”安燾對曰:“聞文及甫輩上書,亦為人所使。”帝曰:“必蘇轍也。”會中書舍人林希言呂希純嚐草宣仁皇後族人遷官誥,有曰“昔我祖妣正位宸極”,其言失當,及變亂奉祀禮文、薦牙盤食等數事,乃詔落希純職,知亳州如故。

丁巳,三省言:“範純仁、韓維朋附司馬光,毀訕先帝,變亂法度,純仁複首建棄地之議,滋養邊患。”詔純仁特降一官。

初,章惇請謫純仁,帝曰:“純仁持議公平,非黨也,但不肯為朕留耳。”惇曰:“不肯留,即黨也。”帝勉從惇請。

是日,追奪司馬光、呂公著等贈諡,貶呂大防、劉摯、蘇轍等官,詔諭天下。

元豐末,神宗嚐謂輔臣曰:“明年建儲,當以司馬光、呂公著為師保。”及公著卒,呂大防奉敕撰《神道碑》,首載神宗語,帝又親題其額。及章惇、蔡卞欲起史禍,先於《日曆》、《時政記》刪去“以司馬光、呂公著為師保”語,又請發光、公著塚,斫棺暴屍。三省同進呈,許將獨不言。惇等退,帝留將問曰:“卿不言,何也?”將曰:“發塚斫棺,恐非盛德事。”帝曰:“朕亦以為無益公家。”遂寢其奏。會黃履、張商英、周秩、上官均、來之邵、翟思、劉拯、井亮采,交章言光等畔道逆理,未正典刑,大防等罪大罰輕,未厭公論,凡十九疏。章惇悉以進呈,遂詔追光、公著贈諡,毀所立碑,奪王岩叟贈官,貶大防郢州居住,摯蘄州,轍筠州。曾布密疏請罷毀碑事,不報。

蘇頌方執政時,見帝年幼,諸臣太紛更,常曰:“君長,誰任其咎邪?”每大臣奏事,但取決於宣仁,帝有言,或無對者。惟頌奏宣仁,必再稟帝,有宣諭,必告諸臣以聽聖語。及言者劾頌,帝曰:“頌知君臣之義,無輕議也。”又曰:“梁燾每起中正之論,其開陳排擊,盡出公議,朕皆記之。”由是頌獲免,而燾與外祠。

初,李清臣冀為相,首倡紹述之說,以計去蘇轍、範純仁、亟複青苗、免役法。及章惇相,心甚不悅,複與為異。惇貶司馬光等,又籍文彥博以下三十人,將悉竄嶺表。清臣進曰:“更先帝法度,不能無過,然皆累朝元老,若從惇言,必大駭物聽。”帝然之。戊午,詔曰:“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劉摯等,各以等第行遣責降訖。至於射利之徒,脅肩成市,盍從申儆,俾革回邪,推予不忍之仁,開爾自新之路。今後一切不問,議者亦勿複言,所有見行取會《實錄》修撰官以下及廢棄渠陽砦人,自別依敕處分。”

來之邵、劉拯等乞複免役錢法。

是月,準布諸部侵遼之倒塌嶺,盡掠西路群牧馬去,東北路統軍使耶律實埒以兵追及,盡獲所掠而還。

遼太子洗馬劉輝上書言:“西邊諸蕃為患,士卒遠戍,中國之民疲於飛挽,非長久之策。為今之務,莫若城於鹽濼,實以漢戶,使耕田聚糧,以為西北之費。”言雖不行,識者韙之。

 
舉報收藏 0打賞 0

《續資治通鑑》

《續資治通鑒》宋紀
宋紀·宋紀一 宋紀·宋紀二 宋紀·宋紀三 宋紀·宋紀四 宋紀·宋紀五 宋紀·宋紀六 宋紀·宋紀七 宋紀·宋紀八 宋紀·宋紀九 宋紀·宋紀十 宋紀·宋紀十一 宋紀·宋紀十二 宋紀·宋紀十三 宋紀·宋紀十四 宋紀·宋紀十五 宋紀·宋紀十六 宋紀·宋紀十七 宋紀·宋紀十八 宋紀·宋紀十九 宋紀·宋紀二十 宋紀·宋紀二十一 宋紀·宋紀二十二 宋紀·宋紀二十三 宋紀·宋紀二十四 宋紀·宋紀二十五 宋紀·宋紀二十六 宋紀·宋紀二十七 宋紀·宋紀二十八 宋紀·宋紀二十九 宋紀·宋紀三十 宋紀·宋紀三十一 宋紀·宋紀三十二 宋紀·宋紀三十三 宋紀·宋紀三十四 宋紀·宋紀三十五 宋紀·宋紀三十六 宋紀·宋紀三十七 宋紀·宋紀三十八 宋紀·宋紀三十九 宋紀·宋紀四十 宋紀·宋紀四十一 宋紀·宋紀四十二 宋紀·宋紀四十三 宋紀·宋紀四十四 宋紀·宋紀四十五 宋紀·宋紀四十六 宋紀·宋紀四十七 宋紀·宋紀四十八 宋紀·宋紀四十九 宋紀·宋紀五十 宋紀·宋紀五十一 宋紀·宋紀五十二 宋紀·宋紀五十三 宋紀·宋紀五十四 宋紀·宋紀五十五 宋紀·宋紀五十六 宋紀·宋紀五十七 宋紀·宋紀五十八 宋紀·宋紀五十九 宋紀·宋紀六十 宋紀·宋紀六十一 宋紀·宋紀六十三 宋紀·宋紀六十四 宋紀·宋紀六十五 宋紀·宋紀六十六 宋紀·宋紀六十七 宋紀·宋紀六十八 宋紀·宋紀六十九 宋紀·宋紀七十 宋紀·宋紀七十一 宋紀·宋紀七十二 宋紀·宋紀七十三 宋紀·宋紀七十四 宋紀·宋紀七十五 宋紀·宋紀七十六 宋紀·宋紀七十七 宋紀·宋紀七十八 宋紀·宋紀七十九 宋紀·宋紀八十 宋紀·宋紀八十一 宋紀·宋紀八十二 宋紀·宋紀八十三 宋紀·宋紀八十四 宋紀·宋紀八十五 宋紀·宋紀八十六 宋紀·宋紀八十七 宋紀·宋紀八十八 宋紀·宋紀八十九 宋紀·宋紀九十 宋紀·宋紀九十一 宋紀·宋紀九十二 宋紀·宋紀九十三 宋紀·宋紀九十四 宋紀·宋紀九十五 宋紀·宋紀九十六 宋紀·宋紀九十七 宋紀·宋紀九十八 宋紀·宋紀九十九 宋紀·宋紀一百 宋紀·宋紀一百一 宋紀·宋紀一百二 宋紀·宋紀一百三 宋紀·宋紀一百四 宋紀·宋紀一百五 宋紀·宋紀一百六 宋紀·宋紀一百七 宋紀·宋紀一百八 宋紀·宋紀一百九 宋紀·宋紀一百十 宋紀·宋紀一百十一 宋紀·宋紀一百十二 宋紀·宋紀一百十三 宋紀·宋紀一百十四 宋紀·宋紀一百十五 宋紀·宋紀一百十六 宋紀·宋紀一百十七 宋紀·宋紀一百十八 宋紀·宋紀一百十九 宋紀·宋紀一百二十 宋紀·宋紀一百二十一 宋紀·宋紀一百二十二 宋紀·宋紀一百二十三 宋紀·宋紀一百二十四 宋紀·宋紀一百二十五 宋紀·宋紀一百二十六 宋紀·宋紀一百二十七 宋紀·宋紀一百二十八 宋紀·宋紀一百二十九 宋紀·宋紀一百三十 宋紀·宋紀一百三十一 宋紀·宋紀一百三十二 宋紀·宋紀一百三十三 宋紀·宋紀一百三十四 宋紀·宋紀一百三十五 宋紀·宋紀一百三十六 宋紀·宋紀一百三十七 宋紀·宋紀一百三十八 宋紀·宋紀一百三十九 宋紀·宋紀一百四十 宋紀·宋紀一百四十一 宋紀·宋紀一百四十二 宋紀·宋紀一百四十三 宋紀·宋紀一百四十四 宋紀·宋紀一百四十五 宋紀·宋紀一百四十六 宋紀·宋紀一百四十七 宋紀·宋紀一百四十八 宋紀·宋紀一百四十九 宋紀·宋紀一百五十 宋紀·宋紀一百五十一 宋紀·宋紀一百五十二 宋紀·宋紀一百五十三 宋紀·宋紀一百五十四 宋紀·宋紀一百五十五 宋紀·宋紀一百五十六 宋紀·宋紀一百五十七 宋紀·宋紀一百五十八 宋紀·宋紀一百五十九 宋紀·宋紀一百六十 宋紀·宋紀一百六十一 宋紀·宋紀一百六十二 宋紀·宋紀一百六十三 宋紀·宋紀一百六十四 宋紀·宋紀一百六十五 宋紀·宋紀一百六十六 宋紀·宋紀一百六十七 宋紀·宋紀一百六十八 宋紀·宋紀一百六十九 宋紀·宋紀一百七十 宋紀·宋紀一百七十一 宋紀·宋紀一百七十二 宋紀·宋紀一百七十三 宋紀·宋紀一百七十四 宋紀·宋紀一百七十五 宋紀·宋紀一百七十六 宋紀·宋紀一百七十七 宋紀·宋紀一百七十八 宋紀·宋紀一百七十九 宋紀·宋紀一百八十 宋紀·宋紀一百八十一 宋紀·宋紀一百八十二
 
更多>同類經典
網站首頁  |  關於我們  |  聯繫方式  |  使用協議  |  隐私政策  |  版權隱私  |  網站地圖  |  排名推廣  |  廣告服務  |  積分換禮  |  網站留言  |  RSS訂閱  |  違規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