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決物,必托於疑者。善其用福,惡其用患;善至於誘也,終無惑偏。有利焉,去其利,則不受也;奇之所托。若有利於善者,隱托於惡,則不受矣,致疏遠。故其有使失利者,有使離害者,此事之失。
凡為他人決斷事情,都是受托於心中有疑難的人。一般說來,人們都希望遇到有利的事,不希望碰上禍患和被騙誘,希望最終能排除疑惑。在為人作決斷時,如果隻對一方有利,那麼沒有利的一方就不會接受,就是因為依托的基礎不平衡。任何決斷本來都應有利於決斷者的,但是如果在其中隱含著不利的因素,那麼決斷者也就不會接受,雙方的關係也就會疏遠。這樣對為人決斷的人就不利了,甚至還會遭到災難,這樣決斷是失誤的。
聖人所以能成其事者有五:有以陽德之者,有以陰賊之者,有以信誠之者,有以蔽匿之者,有以平素之者。陽勵於一言,陰勵於二言,平素、樞機以用;四者微而施之。於事度之往事,驗之來事,參之平素,可則決之。
聖人所以能完成大業,作出正確的判斷,主要有五個途徑:有用陽道來感人的;有用陰道來懲治的;有用信義來教化的;有用愛心來庇護的;有用廉潔來淨化的。行陽道則努力守常如一,行陰道則努力掌握事物對立的兩麵。要在平時和關鍵時刻巧妙的運用這四方麵,小心謹慎行事。推測以往的事,驗證未來的事,再參考日常的事,如果可以,就作出決斷。
王公大人之事也,危而美名者,可則決之;不用費力而易成者,可則決之;用力犯勤苦,然不得已而為之者,可貴則決之;去患者,可貴則決之;從福者,可則決之。故夫決情定疑,萬事之基,以正治亂,決成敗,難為者。故先王乃用蓍龜者,以自決也。
王公大臣的事,崇高而享有美名的,如果可以就作出決斷;不用費力輕易可獲成功的事,如果可以就作出決斷,費力氣又辛苦,但不得不做的,如果可以就作出決斷;能消除憂患的,如果可以就作出決斷;能實現幸福的,如果可以就作出決斷。所以,為事情做決斷以解決疑難,是做事情的關鍵。製止動亂決定成敗,是很難做到的事。所以,古代先王自己用筮草和龜甲,決定一些難斷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