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家書 作者:曾國藩年代:清末2562   

《曾國藩家書》治家篇 卷十二 治家篇·諭紀澤·攜眷趕緊出京

字諭紀澤兒,

吾於七月念五日在太湖縣途次,痛聞吾母大故,是日仍雇小轎,行六十裏,是夜未睡,寫京中家信,料理一切,命爾等眷口於開吊後趕緊出京,念六夜發信,交湖北晰台寄京,念七發信,交江西撫台寄京,兩信是一樣說話,而江西信更詳,恐到得盡,故由兩處發耳,惟倉卒哀痛之中,有未盡想到者,茲又想出數條,開示於後:一、他人欠我帳目,算來亦將近千金,惟同年鄢勖齋,當時聽其膚受之朔,而借與百金;其實此人並不足惜,今渠已參官,不複論已,此外凡有借我錢者,皆光景甚窘之人,此時我雖窘迫,亦不必向人索取,如袁親家,黎樾喬、湯世兄、周荇農、鄒雲陵,此時皆不甚寬裕,至留京公車,如複生同年、吳鏡雲、李子彥、劉裕軒、曾愛堂諸人,尤為清苦異常,皆萬不可向其索取,即送來亦可退還,蓋我欠人之帳,即不能還清出京,人欠我之帳,而欲其還,是不恕也,從前黎樾喬出京時,亦極窘,而不肯索窮友之旋時,自必交還袁親家處,此時亦不必告知渠家也,外間有借我者亦極窘,我亦不寫信去問他。

一、我於念八念九,在九江耽擱兩日,江西省城公送來奠分銀一千兩,餘以三百兩寄還債,以麵匝興今年之代捐貢銀,及寄雲兄代買皮貨銀之類,皆甚緊急,其銀交湖北主考帶進京,想到京時,家眷已出京矣,即交寄雲兄擇其急者而還這,下剩七百金,以二百餘金在省城還帳,帶四百餘金至家辦葬事。

一、馱轎要雇,即須二乘,爾母帶紀鴻坐一乘,乳媽帶六小姐五小姐坐一乘,若止一乘,則道上與眾車不同隊,極孤冷也,此外雇空太平車一乘,備爾母道上換用,又雇空轎車一乘,備爾與諸妹弱小者坐,其餘用三套頭大車,我之主見,大略如此;奢不妥當,仍請袁姻伯及毛黎各老伯斟酌,不必以我言為定準。

一、李子彥無論中否,皆須出京,可諸其與我家眷同行幾天,行至雄縣,渠分路至保定去,亦不甚驢也。到清江浦登船,可請郭雨三姻伯雇,或雇湖廣劃子二隻亦可,或三揚州換雇江船,或雇湘鄉釣鉤子亦可,沿途須發家信,至清江浦,托郭姻伯寄信,至揚州,托劉星房老伯寄信,至池州托陳姻伯,至九江,亦可求九江知府寄,至湖北,托常太姻伯寄,以慰家中懸望,信麵寫法,另附一條。

一、小兒女等,須多做幾件棉衣,道上十月固冷,船上尤寒也。

一、禦書詩匾,及戴醇士、劉茶雲、所寫匾,俱可請徒匠啟下,卷起帶回,王孝鳳借去天圖,其民本係郭筠仙送我的,暫存孝鳳處,將來請交筠仙。

一、我船上路,阻風十一日,尚止走得三百餘裏,極為焦灼,幸馮樹堂由池州回家,來到船上,與我作伴,可一同到省,堪慰孤寂,京中可以放心。

一、江西送奠儀千金,外有門包百金,丁貴孫福等七人,已分去六十金,尚存四十金,將來羅福盛貴沈祥等到家,每人可分八九兩,渠等在京要支錢,亦可支與他,渠等亦極苦也。

一、我在九江時,知府陳景曾,知縣李福,皆待我極好;家眷過九江時,我已托他照應,但計決不討關。(討關,免關稅也,討快,但求快快放行,不免部稅也。)爾等過時,渠苦照應,但可計決,不可代船戶討免關。

一、船上最怕盜賊,我在九江時,德化縣派一差人護送,每夜安船後,差人喚塘兵打更,究竟好些家眷過池州時,可求陳姻伯飭縣派一差人護送,沿途寫一溜信,一徑護送到湖南或略好些,若陳姻伯因係親戚,避嫌不肯,則仍至九江,求德化縣派差護送,每過一縣換一差,不過賞大錢二百文。(鹹豐二年八月初八日在蘄州舟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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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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