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錄》 作者:宋慈年代:南宋656   

《洗冤集錄》卷二 卷二·驗壞爛屍

若避臭穢,不親臨,往往誤事。

屍首變動,臭不可近,當燒蒼術、皂角辟之;用麻油塗鼻,或作紙攄子油,塞兩鼻孔;仍以生薑小塊置口內。遇檢,切用猛閉口。恐穢氣衝入。

量劄四至訖,用水衝去蛆蟲、穢汙,皮肉幹淨方可驗。未須用糟醋,頻令新汲水,澆屍首四麵。

屍首壞爛,被打或刃傷處痕損,皮肉作赤色,深重作青黑色,貼骨不壞,蟲不能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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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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