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錄》 作者:宋慈年代:南宋656   

《洗冤集錄》卷五 卷五·塌壓死

凡被塌壓死者,兩眼HT出,舌亦出,兩手微握,遍身死血淤紫黯色,或鼻有血或清水出。傷處有血赤腫,皮破處四畔赤腫,或骨並筋皮斷折。須壓著要害,致命;如不壓著要害,不致死。死後壓即無此狀。

凡檢舍屋及牆倒石頭脫落壓著身死人,其屍沿身虛怯要害去處若有痕損,須說長闊分寸,作堅硬物壓痕,仍看骨損與不損。若樹木壓死,要見得所倒樹木斜傷著痕損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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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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