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作者:杜佑年代:唐代668   

《通典》正文 卷一百三十 禮九十 開元禮纂類二十五 嘉禮九

禮九十開元禮纂類二十五嘉禮九

朝集使於尚書省禮見(並辭)

其日,奉禮郎先布版位於尚書省都堂之前,京官九品以上位在東,每等異位,朝集使位在西,亦如之,皆以北為上。京官及朝集使俱常服。謁者絳公服,先引京官入就位,又謁者引諸方朝集使等入就位。奉禮立於朝集使之北,差退,讚者陪其後。京官及朝集使序立訖,奉禮曰:"再拜。"讚者承傳,朝集使等俱再拜,京官等逡巡揖避;再拜訖,京官等俱答拜,朝集使等逡巡揖避。再拜訖,謁者讚稱"禮畢"。群官等各以次退,朝集使亦退。其禮辭亦如之。

任官初上(諸州上佐附)

應冊命之官受冊訖,朝服乘輅,備儀,鳴鐃吹,詣太廟南門,至下車所,鐃吹止。受冊者降輅,謁者引入,立於廟庭,北麵西上。立定,再拜訖,又再拜辭,謁者引出,乘輅鳴鐃而還。(若先受製書者,發第,備儀仗詣太廟如上儀。)

遂詣本司。將至,卑官先到,俱公服俟於別席所。初上者至,降輅,讚禮者引入,停於後堂,改著公服。儀仗陳廳事之前。讚禮者引卑官俱立於內門之外西廂,每等異位,重行東麵,以北為上。初卑官就門外位,讚禮者引初上者立於廳事東階東南,西麵。讚禮者引卑官以次入,立於西階西南,重行東麵,以北為上。立定,卑官俱再拜,初上者答拜。讚禮者引卑官出。讚禮者引初上者就後堂。

卑官俱更衣,讚禮者引應坐者入立於廳事東西階下,其應致敬者立於門外之西,東麵,俱北上。讚禮者引初上者出,升堂就榻後,應坐者俱升詣座後。立定,初上者升座,應坐者各依其班而坐。其應致敬者入立於東西階下,俱以北為上。諸流外官入立於庭,重行,北麵西上,再拜訖,就東階下品官之後。本司以印及職掌置於案,本司引入,升,詣座前,本司取印及職掌以次進置於座上之案訖,本司引案降出。諸司以次諮判三條事訖,俱興,立於座後。讚禮者引初上者還後堂。以外降出設會如常儀。

官卑不合拜廟者,但詣上所。不判事者,禮見而已。若六品以下,初上皆常服。若先任者尊及官位等者,先任者俟於東階下,西麵,新任者入立於西階下,東麵再拜。先任者答再拜。訖,新任者還於廳事,立於東階下,與卑官相見如上儀。(諸州長史縣丞以下初上準此。)

京兆府河南牧初上(諸州刺史都督附)

其日,州牧備儀仗,至州,停於後堂。兵曹設儀仗於廳事門庭如常儀。本司設牧位於廳事楹閒近北,南向。設州官長史、司馬位於堂下東方,西向,設錄事參軍以下位於司馬之南,重行西向,皆以北為上。設諸縣官位庭中近西,諸鄉長位於縣官之東,每等異位,重行北麵,相對為首。(州助教,縣博士、助教,依鄉長班。)長史以下集於州南門之外,州官在東,縣官在西,鄉長史在州官東南。各有次,俱公服,鄉長常服。司功整次紙名,入諮。讚禮者引牧出立於廳事東階東南,西向,左右侍從如常,讚禮者立於牧南少退,俱西向。讚禮者引州官入就位,次引縣令以下入門而左,又引鄉長入門而右,俱入就位。立定,讚禮者引牧升自東階,即位,南向立。又引縣令及鄉長五品以下自西階升堂,進當牧前,重行北向,位如在庭之儀。立定,上下俱再拜。牧答拜,上下在位者皆逡巡避位。讚禮者引縣令以下及鄉長俱出。讚禮者引牧降入,讚禮者引長史以下次出,俱更衣。

本司量設牧座於堂上訖,讚禮者引縣令及鄉長俱就西階下,又引長史以下入立於東階下,俱北向。讚禮者引牧出,升堂就榻後。長史以下並縣令職事五品以上應升者,合班俱升詣座後。立定,牧升座,諸應坐者俱坐。州縣佐史以下入庭中,重行,北麵西上,州縣學生位於其後,俱再拜訖,就東階下品官之後立。錄事以印及職掌置於案,錄事一人引入,升詣座前,錄事取印及職掌以次進置於牧案訖,錄事引案降出。諸司以次諮判三條事訖,坐者俱興。讚禮者讚牧興,引還後堂。長史以下降出。設會如常儀。(諸州刺史初上,準此。其鄉長文武官七品以上及德行有聞者,皆升堂。)

萬年長安令初上(河南洛陽縣令禮同。諸縣令附。)

其日,令停於後堂。設令位於廳事楹閒近北,南向。設鄉長位於南方,重行北麵,以西為上。其勳官依出身班,博士、助教依鄉長班。又設丞位於東方,西向,設主簿及尉位於丞南,少退,西向北上。鄉長以下俱集於縣南門外之西,各有次。司功整次紙名入諮。讚禮者引令出立於廳事東階東南,西向,侍從如常儀。讚禮者立於令之南,少退,俱西向。讚禮者引丞以下入就位,又引鄉長入就位。立定,讚禮者引令升自東階即位,南向立。讚禮者引鄉長文武官五品以上升自西階,進當令前,重行北麵,以西為上。立定,上下在位者俱再拜,令答拜,上下在位者皆逡巡避位。讚禮者引鄉長降自西階以出,鄉長在庭者繼出,讚禮者引令降自東階以入,又引丞以下以次出。

本司量設床座於堂上訖,讚禮者引鄉長入立於廳事西階下,丞以下立於門外道西,東麵,俱北上。讚禮者引令出,升堂就榻後。又讚禮者引丞入及鄉長文武官五品以上俱升,詣座後立。又讚禮者引主簿及尉入,立於東階下。立定,令升座,諸應坐者俱坐。錄事及佐史以下入立於庭中,北麵西上,學生位於其後,俱再拜訖,就東階下縣尉後立。錄事以印及職掌置於案,錄事一人引入,升詣座前,錄事取印及職掌,以次進置於令案訖,錄事引案降出。諸司以次諮判三條事訖,丞及鄉長俱興,讚禮者讚令興,引還後堂,鄉長降出。設會如常儀。(諸縣令初上,準此。其鄉長文武官七品以上及德行有聞者皆升堂。)

鄉飲酒(正齒位附)

鄉飲酒之禮,刺史為主人,(此為貢人之中,有明經進士身兼德行孝悌,灼然明著,旌表門閭及有秀才者,皆刺史為主人。若無,上佐攝行事。)先召鄉之致仕有德者謀之。賢者為賓,其次為介,又其次為眾賓,與之行禮而賓舉之。(介以下無其人則闕。正齒位,每年季冬,縣令為主人,鄉之老人六十以上有德行者一人為賓,次一人為介,又其次為三賓,又其次為眾賓。)

主人戒賓,立於賓大門外之西,東麵;賓立東階下,西麵。將命者立於賓之左,北麵受命出,立於門外之東,西麵,曰:"敢請事。"主人曰:"某日行鄉飲酒之禮,請某子臨之。"將命者入告。賓出立於門東,西麵拜辱,主人答拜。主人曰:"吾子學優行高,應茲觀國。某日展禮,請吾子臨之。"賓曰:"某固陋,恐辱命,敢辭。"主人曰:"謀於父師少師,莫若吾子賢,敢固以請。"賓曰:"夫子申命之,某敢不敬須。"主人再拜,賓答拜;主人退,賓拜送。主人戒介亦如之。(戒辭曰:"某日行鄉飲酒之禮,請吾子臨之。"正齒位無戒賓。)

其日質明,設賓席於楹閒近北,南向;設主人席於阼階上,西向;設介席於西階上,東向;設眾賓(正齒位雲"三賓",下仿此。)席三於賓席之西,各南向,皆不屬焉。又設堂下眾賓席於西階西南,東麵北上。(正齒位設眾賓席於楹閒近南,北向東上。)設兩壺於賓席之東,少北,玄酒在西,加勺冪,置篚於壺南,東肆,實以爵觶。設讚者位於東階東,西麵北上。

賓、介及眾賓至,立於廳事大門外之右,東向北上。執事者俱複位。主人迎賓於門外之左,西麵拜賓,賓答拜。又西南麵拜介,介答拜。又西南麵揖眾賓,眾賓報揖。主人又揖賓,賓報揖。主人先入門而右,西麵;賓入門而左,東麵;介及眾賓序入立於賓西南,東麵北上;眾賓非三賓者,皆北麵東上。(凡賓主拜揖周旋,皆有讚相。正齒位,眾賓立於三賓之後。)主人將進揖,當階(據禮作"陳"。)揖,賓皆報揖。至階,主人曰:"請吾子升。"賓曰:"某敢辭。"主人曰:"固請吾子升。"賓曰:"某敢固辭。"主人曰:"終請吾子升。"賓曰:"某敢終辭。"主人升自阼階,賓升自西階,當楣北麵立。

執樽者徹冪,主人適篚,跪取爵,興,適樽實之,進賓席前,西北麵獻賓。賓西階上北麵拜,主人少退,賓進於席前受爵,退複西階上,北麵立。主人退於阼階上,北麵拜送爵,賓少退。讚者薦脯醢(正齒位菹醢,下仿此。)於賓席前。(正齒位,賓以下年六十者三豆,七十四豆,八十五豆,九十及主人皆六豆。)賓自西方升席,南麵立。讚者設折俎。(正齒位無折俎。)賓跪,左執爵,右取脯擩於醢,祭於籩豆之間,遂祭酒,啐酒,(啐,嚐也。)興,降席東,適西階上,北麵跪卒爵,執爵興,適樽實之,進主人席前,東南麵酢主人。主人於階上北麵拜,賓少退,主人進受,退複阼階上北麵立。賓退複西階上,北麵拜送爵。讚者薦脯醢於主人席前。主人由席東自北方升席。讚者設折俎。(正齒位無折俎。)主人跪,左執爵,右祭脯醢,遂祭酒,啐酒,興,自南方降席,複阼階上,北麵跪卒爵,執爵興,跪奠爵於東序端;興,適篚,跪取觶實之以酬,複阼階上,北麵跪奠觶,遂拜,執觶興,賓西階上答拜,主人跪祭,遂飲卒觶,執觶興,適樽實之,進賓席前,西北麵。賓拜,主人少退。賓既拜,主人跪奠觶於薦西,興,複阼階上位。賓遂進席前,北麵跪取觶,興,複西階上位,主人北麵拜送。賓進席前,北麵跪奠觶於薦東,興,複西階上位。(酬酒不舉者,君子不盡人之歡以全交也。)主人北麵揖,遂降立於阼階下,西麵;賓降立於西階西,當西序,東麵。(主人將與介為禮,故賓不居堂上位。)

主人進延介,主人揖介,介報揖。至階,一讓升,主人升阼階,介升西階,皆當楣北麵立。主人詣東序端,跪取爵,興,適樽實之,進於介席前,西南麵獻介。介西階上北麵拜,主人少退,介進,北麵受爵,退複位。主人於介右,北麵拜送爵,介少退,主人立於西階之東。讚者薦脯醢於介席前。介進,自北方升席。讚者設折俎。(正齒位無折俎。)介跪,左執爵,右祭脯醢,遂祭酒,執爵興,自南方降席,複西階上,北麵跪卒爵,執爵興,介授主人爵。主人適樽實之,以酢於西階上,立於介右,北麵跪奠爵,遂拜,執爵興。介答拜。主人跪祭,遂飲卒爵,執爵興,進,跪奠爵於西楹南,還阼階上,揖,降。介降立於賓南。

主人於阼階前,西南麵揖眾賓,遂升,適西楹南,跪取爵,適樽實之,進於西階上,南麵獻眾賓之長。眾賓長升西階上,北麵拜受爵。主人於眾賓長之右,北麵拜送。讚者薦脯醢於其席前。眾賓之長升席,跪,左執爵,右祭脯醢,祭酒,執爵興,退於西階上,立飲訖,授主人爵,降複位。主人又適樽實之,進於西階上,南麵獻眾賓之次者,如獻眾賓長之禮,又次一人升飲亦如之。主人適樽實酒,進於西階上,南麵獻堂下眾賓。每一人升受爵,跪祭立飲,讚者遍薦脯醢於其位。訖,主人受爵奠於篚。

主人與賓一揖一讓升,賓、介、眾賓序升即席。設工人席於堂廉西階之東,北麵東上。(側邊曰廉。)工四人入,先二瑟,後二歌,工持瑟升自西階,就位坐。工歌鹿鳴。卒歌,笙入,立於堂下,北麵奏南陔訖,乃閒,歌南有嘉魚,笙崇丘。(閒,代也。謂一歌則一吹也。)乃合樂周南關雎、召南鵲巢。(合謂歌與眾聲俱作也。樂無工人則闕,毋得作淫聲不雅之曲。)

訖,司正升自西階,(司正謂主人之讚。禮樂之正既成,將留賓,慮有懈惰,立司正以監之。)跪取觶於篚,興,適樽實之,降自西階詣階閒,右還,北麵跪奠觶,拱手少立,跪取觶,遂飲卒觶,奠觶再拜,退複西階西。

賓降席,取觶於篚,適樽實之,詣阼階上,北麵酬主人。主人降席,進立於賓東。(初起旅酬也。凡旅酬者,少長以齒。)賓跪奠觶,遂拜,執觶興,主人答拜,賓立飲卒觶;適樽實之,進阼階上,東南麵授主人,主人再拜,賓少退;主人受觶,賓於主人之西,北麵拜送,(旅酬同階,禮殺。)賓揖,複席。主人進西階上,北麵酬介,介降席自南方,進立於主人西,北麵。主人跪奠觶,遂拜,執觶興,介答拜,主人立飲卒觶,適樽實之,進西階上,西南麵立。介拜,主人少退;介受觶,主人於介東,北麵拜,主人揖,複席。司正升自西階,近西,北麵立,相旅曰:"某子受酬。"受酬者降席自西方,進,北麵立於介右。(旅,序也。於是介酬眾賓,眾賓又以次序相酬也。某者,眾賓姓也。同姓則以伯仲別之。又同,則一以某字別之。受酬者由介東,尊介,使不失故位。)司正退立於序端,東麵。(避受酬者,又便其讚相上下。)介跪奠觶,遂拜,執觶興,某子答拜,介立飲卒觶,適樽實之,進西階上,西南麵授某子,某子受觶,介立於某子之左,北麵揖,複席。司正曰:"某子受酬。"受酬者降席自西方,立於某子之左,北麵。某子跪奠觶,遂拜,執觶興,受酬者答拜,某子立飲卒觶,適樽實之,進西階上,西南麵授之。受酬者受觶,某子立於受酬者之右,揖,複席。次一人及堂下眾賓受酬亦如之。卒受酬者以觶跪奠於篚,興,複階下位。

司正適阼階上,東麵受命於主人。主人曰:"請坐於賓。"司正回北麵,告於賓曰:"請賓坐。"賓曰:"唯命。"(賓主之詞,皆司正傳。)賓坐,各就席坐。(若賓主俱公服者,則皆降,脫屨於階下,主人先左,賓先右。禮畢,降納如常。正齒位,司正適篚跪取觶,興,進立於楹閒,北麵,乃揚觶而言曰:"朝廷率由舊章,敦行禮教。凡我長幼,各相勸勖,忠於國,孝於親,內睦於閨門,外比於鄉黨,無或愆墮,以忝所生。"賓主以下皆再拜。司正跪奠觶,再拜,跪取觶,飲,卒觶,興。賓主以下皆坐。司正適篚,跪奠觶,興,降,複其位。)司正降複位。乃羞,(羞,進也。所進者肉胾醢。正齒位無進羞。)無算爵。(算,數也。賓主燕飲,爵行無數,醉而止。三賓以上,讚者二人行爵,以下取足而已。正齒位又無算樂,燕樂亦無數,或閒或合,盡歡而止也。)主人之讚者與焉。燕訖,賓主俱興,賓以下降自西階,主人降自東階。賓以下出立於門外之西,東麵北上;主人送於門外之東,西麵再拜,賓、介逡巡而退。

宣赦書

其日質明,本司承詔宣告內外,隨職供辦。守宮設文武群官次於朝堂如常儀。群官依時刻皆集朝堂,俱就次各服其服。奉禮設文武群官次版位於順天門外,東西當朝堂之南,文東武西,重行北麵,相對為首。設中書令位於群官西北,東向。刑部侍郎帥其屬先陳金雞於西朝堂之東,南向。置鼓杖於金雞之南。遂擊鼓,每一鼓投一杖。刑部侍郎錄京師見囚,集於群官之南,北麵西上。囚集訖,鼓止。通事舍人引群官各就位。中書令受詔訖,遂以詔書置於案,令史二人對舉案。通事舍人引中書令,持幡節者前導,持案者次之,詣門外位立。持節者立於中書令之南,少西,令史舉案者立於中書令西北,俱東麵。立定,持節者脫節衣,持案者進詣中書令前,中書令取詔書,持案者以案退複位。中書令稱"有詔",群官皆再拜。宣詔訖,群官又再拜,舞蹈,又再拜。刑部釋囚。刑部尚書前,受詔書,退複位。持節者加節衣。通事舍人引中書令,幡節前導而入。通事舍人引群官還次。

群臣詣闕上表

前一日,守宮設文武群官次於朝堂如常儀。

其日,量時刻文武群官集,俱就位各服朝服。奉禮設群官位於東朝堂之前,近南,文東武西,重行北麵,相對為首。設中書令位於群官之北,南向。設奉禮位於群官東北,讚者二人在南,少退,俱西向。奉禮帥讚者先就位。謁者引群官各就位。禮部令史二人,絳公服,對舉表案立於奉禮之北,西麵。立定,典謁引中書令出就南麵位。禮部郎中引表案詣中書令前,郎中取表以授,中書令受表,郎中、舉案退複位。奉禮曰:"再拜。"讚者承傳,群官在位者皆再拜。通事舍人引中書令以表入奏,出複位,南麵稱"有詔",群官再拜。宣詔訖,又再拜。謁者引為首一人進,北麵受表,退複位。舍人引中書令入,謁者引群官還次。

群臣奉參起居

前一日,守宮設文武群官次於朝堂如常儀。

其日,依時刻文武群官九品以上俱集朝堂次。奉禮設文武群官位於東朝堂之前,文左武右,重行北麵,相對為首。又設奉禮位於文武官東北,讚者二人在南,少退,俱西向。又設通事舍人位於文官為首者之北,少東,西向並如常。奉禮帥讚者先就位。舍人各引文武群官俱就位。立定,舍人引為首者少進,通起居訖,退複位。奉禮唱:"再拜。"讚者承傳,群官在位者皆再拜。舍人入奏訖,舍人承旨出,複位,西麵稱:"敕旨。"群官在位者皆再拜。宣敕訖,又再拜。舍人及群官俱退。

皇帝遣使詣蕃宣勞

前一日,執事者設使者次於大門外道東,南向。

其日,使者至,執事者引就次,使者以下俱公服。蕃主朝服立於東階東南,西麵。使者出次,執事者引使者立於大門外之西,東麵。使副立於使者西南,持節者立於使者之北,少退,令史二人對舉詔書案立於使副西南,俱東向。執事者引蕃主迎使者於門外之南,北麵再拜。使者不答拜。執事者引使者入,持節者前導,持案者次之,入門而左。使者詣階閒,南麵立。持節者立於使者之東,少南,西麵。使副立於使者西南,持案者立使副西南,俱東麵。執事者引蕃主入立於使者之南,北麵。持節者脫節衣。持案者進使副前,使副取詔書,持案者退複位;使副進授使者,退複位。使者稱:"有詔。"蕃主再拜。使者宣詔訖,蕃主又再拜。執事者引蕃主進使者前,北麵受詔書,退立於東階東南,西麵。持節者加節衣,執事者引使者,持節者前導,持案者次之,出,複門外位。執事者引蕃主拜送於大門外。使者還於次,執事者引蕃主入。

皇帝遣使詣諸州宣撫

前一日,本司設使者次於州大門外道右,南向。又設應集之官次於大門外,文官在道東,武官於使者次西南,俱南向,相對為首。

其日,使者將至,刺史出城,迎於一裏外。相去九十步許,刺史於路左下馬,使者下馬,皆少進,使者命刺史乘馬,使者與刺史俱乘馬而行。(使者至鎮及縣,其鎮將與縣令迎,與刺史同。若使者五品以上,鎮將、縣令六品以下,則使者不下馬,命鎮將、縣令乘馬而已。若臨邊者,不出迎。)應集者至州門外,各就次服朝服,非朝服者公服。(應受製者及應版授官路遠不及期者,則使至別定集日。)本司設使者位於廳事階閒,南向。設刺史位於使者位之南,北向。設應集之官位於刺史後,每等異位。若有諸老,則位於諸官之後,俱重行北麵,以西為上。又設刺史以下位於大門外之東,每等異位,重行西麵,以北為上。

使者至,掌次者引就次。(若別日宣勞,則使者停於館,應集者至日乃集。)刺史入。使者以下皆公服,製書及版各置於案。讚禮者引應集之官就門外位。諸老應受版者齒位。(八十以上者杖於位。)刺史朝服以出,行參軍引立於東階東南,西麵。使者出次,讚禮者引使者,持幡節者前導,立於門西,東麵。持幡節者立於使者之北,少退,使副立使者西南,史二人對舉製書及版案立於使副西南,俱東麵北上。(若版多,則量加於案。)立定,行參軍引刺史迎於大門外之南,北麵再拜。引刺史先入立於內門外之東,西麵,州官立於其後。

讚禮者引使者,持幡節者前導,入門而左,使副以下從之。使者詣階閒就位,南麵立。持幡節者立於使者之東,少南,西麵,幡在南。使副立於使者西南,持案者立於使副之南,少退,俱東麵。行參軍引刺史,讚禮者引應集之官,以次入就位。立定,持節者脫節衣。持案者進使副前,使副取製書,持案者退複位;使副以製書進授使者,退複位。使者稱:"有製。"刺史等再拜。宣製訖,刺史等又再拜。行參軍引刺史進詣使者前,北麵受製書訖,退立於東階東南,西麵。讚禮者以次引應受製者別受製如上儀。(凡同製書者皆同拜。)訖,引立於刺史東南,西麵北上。若有版授,史以案詣使副前,使副取版進授使者,皆如初。讚者引為首者一人少前,使者稱:"有製。"為首者再拜。宣製訖,為首者又再拜。讚禮者引為首者進詣使者前,北麵受版。若有束帛賑恤,依式宣付。(凡老者拜,八十以上一坐再拜,九十以上子弟拜受。)訖,引立刺史之後。又引次受者亦如之。訖,持節者加節衣。讚禮者引使者出,使者幡節導之以出,使副以下從之,俱複門外位。諸老以版授子弟。行參軍引刺史,讚禮者引州府之官及諸老出,複門外位。立定,刺史拜送,讚禮者引使者還於次,行參軍引刺史入,讚禮者引州官及諸老還次。

若在諸縣宣勞、版授,如在州之儀。使者若於隨便宣製受賜物者,縣令先集鄉望立於館門外之南,重行,北麵西上。使者至,立於門西,東麵。鄉望俱再拜。使者入,詣廳事前,南麵立。鄉望隨入。宣勞授受及拜送皆如上儀。凡使至,先問百年者,有則宣製致餼,(酒米牲物。)皆子弟代受之。

皇帝遣使詣諸州宣製勞會

前一日,本司設使者次於大門外道右,南向。又設應集之官次於大門外,文官道東,武官於使次西南,俱南向,相對為首。

其日質明,應集之官到州門外,各就次服朝服,非朝服者以公服。本司設使者位於廳事階閒,南向。設刺史位於使之南,北向。設應集之官位於刺史之後,每等異位,重行北麵,以西為上。又設刺史以下位於大門外之東,每等異位,俱重行西麵,以北為上。

使者至,掌次者引就次,以製書置於案,使者以下皆公服。讚禮者引應集之官俱就門外位。刺史朝服以出,行參軍引立於東階東南,西麵。使者出次,讚禮者引使者立於門西,東麵,史二人對舉製書案立於使者西南,俱東麵。立定,行參軍引刺史迎於大門外之南,北麵再拜。行參軍引刺史先入立於內門外之東,西麵,州官立於其後。

讚禮者引使者入門而左,持案者從之。使者詣階閒就位,南向立,持案者立於使者西南,東麵。行參軍引刺史,讚禮者引應集之官以次入就位。立定,持案者進使者前,使者取製書,持案者退複位。使者稱:"有製。"刺史等再拜。宣製訖,又再拜。行參軍引刺史進詣使者前,北麵受製書,退立於東階東南,西麵。讚禮者次引應受製者別受製,如上儀。(凡同製書者皆同拜。)訖,引立於刺史東南,西麵北上。讚禮者引使者出,持案者從之,俱複門外位。行參軍引刺史,讚禮者引州官以次出,俱就門外位。刺史拜送。讚禮者引使者還於次,行參軍引刺史入,讚禮者引州官各還次。

將會,本司改設刺史以下位於廳事之庭如常禮。又鋪使者席於廳上楹閒,東向;刺史席於使者之東,西向;州官之席於刺史之後,各依資品俱南上。席於庭者,文官在東,武官在西,皆北上。設訖,刺史以下各服公服若常服。讚禮者引使者,行參軍引刺史,又讚禮者引應會之官,俱就門外位。立定,讚唱者先入就位。讚禮者引使者先入,行參軍引刺史,讚禮者引應會之官,以次入就位。立定,讚唱者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讚禮者引使者,行參軍引刺史,又讚禮者引應升階者,詣東西階以次升,各立於席後。其位於階下者,又引就席後。上下立定,俱就席,俯伏,坐,遂行酒。酒至,上下皆俯伏,興,立於席後,俱再拜,搢笏,立受酒,升席,俯伏,坐飲。酒行三周,進食。食至,上下皆俯伏,興,立於席後。設食訖,俱升席,俯伏,坐食。訖,仍行酒。會畢,俱興,各以次引降複位。立定,讚唱者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以次引出。(若無台使,會位讚拜亦準此。)

皇帝遣使詣諸州宣赦書(鎮與州同。)

其日,本司設使者次於州之大門外道右,南向。使者至,掌次者引就次,以赦書置於案。應集之官至州門外服朝服,非朝服者公服。本司設使者位於廳事階閒,南向。設刺史位於使者位之南,北麵。設應集之官位於刺史之後,文官在東,武官在西,每等異位,重行北麵,相對為首。又設門外位:文官於門東,西向,武官於門西,東向,俱每等異位,重行,以北為上。本司錄州見囚,集於州門之外,北麵西上。讚禮者引應集之官俱就門外位。刺史朝服以出,行參軍引立於東南,西向。使者出次,讚禮者引立於門西武官之前,少北,東向。史二人對舉案,立於使者西南,俱東麵。立定,行參軍引刺史迎於大門外之南,北麵再拜。行參軍引刺史先入,立於內門外之東,西麵,州官立於其後。

讚禮者引使者入門而左,持案者從之,使者詣階閒就位,南麵立;持案者立於使者西南,東麵。行參軍引刺史,讚禮者引應集之官以次入就位。立定,持案者以案進使者前,使者取赦書,持案者退複位。使者稱:"有製。"刺史以下皆再拜。宣赦書訖,又再拜,舞蹈,又再拜。本司釋囚。行參軍引刺史進使者前,北麵受赦書,退複位。讚禮者引使者出,持案者從之,俱複門外位。行參軍引刺史,讚禮者引州官以次出,複門外位。刺史拜送。讚禮者引使者還於次,行參軍引刺史入,讚禮者引州官各還次。

諸州上表

前一日,本司設應集之官次於州大門外,文官道東,武官道西,俱南向,相對為首。

其日夙興,本司設使者位於廳事階閒,南向。設刺史位於使者位之南,北向。設應集之官位於刺史之後,文官在東,武官在西,每等異位,重行北麵,相對為首。設讚唱者位於東階東南,西向北上。設應集之官門外位,文官於門東,西向,武官於門西,東向,俱每等異位,重行,以北為上。

質明,應集之官至州門外,各就次服朝服,非朝服者公服。讚禮者引應集之官俱就門外位。讚唱者先入就位,佐史對舉表案,立於讚唱者之西,北向。(表每一等為一案。)刺史朝服以出,行參軍引就位。讚禮者引應集之官以次入就位。立定,讚禮者引使者入門而右,詣階閒就位,南向立。讚禮者引表案詣使者前,使者取表,讚禮者引案退複位。餘表案位於使者西北,南向東上。讚唱者曰:"再拜。"刺史以下皆再拜。讚禮者引使者出,舉表案者從之。行參軍引刺史入,讚禮者引州官以次出。

上表者若止一人,則不須諸官陪位。上表者立於廳事東階東南,西麵;持案者立於上表者東南,俱西麵。使者入立於階閒,南向。持案者以案進上表者前,上表者取表,持案者退複位。上表者詣使者前授表,退,北麵再拜。使者出,上表者入。

 
舉報收藏 0打賞 0

《通典》

《通典》正文
卷二 食貨二 卷五 食貨五 卷六 食貨六 卷九 食貨九 卷十 食貨十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職官十九 卷三十八 職官二十 卷三十九 職官二十一 卷四十 職官二十二 卷四十一 禮一 沿革一 卷六十四 禮二十四 沿革二十四 嘉禮九 卷六十五 禮二十五 沿革二十五 嘉禮十 卷七十五 禮三十五 沿革三十五 賓禮二 卷一百五 禮六十五 沿革六十五 凶禮二十七 卷一百六 禮六十六 開元禮纂類一 序例上 卷一百七 禮六十七 開元禮纂類二 序例中 卷一百八 禮六十八 開元禮纂類三 序例下 卷一百九 禮六十九 開元禮纂類四 吉禮一 卷一百十 禮七十 開元禮纂類五 吉禮二 卷一百十一 禮七十一 開元禮纂類六 吉禮三 卷一百十二 禮七十二 開元禮纂類七 吉禮四 卷一百十三 禮七十三 開元禮纂類八 吉禮五 卷一百十四 禮七十四 開元禮纂類九 吉禮六 卷一百十五 禮七十五 開元禮纂類十 吉禮七 卷一百十六 禮七十六 開元禮纂類十一 吉禮八 卷一百十七 禮七十七 開元禮纂類十二 吉禮九 卷一百十八 禮七十八 開元禮纂類十三 吉禮十 卷一百十九 禮七十九 開元禮纂類十四 吉禮十一 卷一百二十 禮八十 開元禮纂類十五 吉禮十二 卷一百二十一 禮八十一 開元禮纂類十六 吉禮十三 卷一百二十二 禮八十二 開元禮纂類十七 嘉禮一 卷一百二十三 禮八十三 開元禮纂類十八 嘉禮二 卷一百二十四 禮八十四 開元禮纂類十九 嘉禮三 卷一百二十五 禮八十五 開元禮纂類二十 嘉禮四 卷一百二十六 禮八十六 開元禮纂類二十一 嘉禮五 卷一百二十七 禮八十七 開元禮纂類二十二 嘉禮六 卷一百二十八 禮八十八 開元禮纂類二十三 嘉禮七 卷一百二十九 禮八十九 開元禮纂類二十四 嘉禮八 卷一百三十 禮九十 開元禮纂類二十五 嘉禮九 卷一百三十一 禮九十一 開元禮纂類二十六 賓禮 卷一百三十二 禮九十二 開元禮纂類二十七 軍禮一 卷一百三十三 禮九十三 開元禮纂類二十八 軍禮二 卷一百三十四 禮九十四 開元禮纂類二十九 凶禮一 卷一百三十五 禮九十五 開元禮纂類三十 凶禮二 卷一百三十六 禮九十六 開元禮纂類三十一 凶禮三 卷一百三十七 禮九十七 開元禮纂類三十二 凶禮四 卷一百三十八 禮九十八 開元禮纂類三十三 凶禮五 卷一百三十九 禮九十九 開元禮纂類三十四 凶禮六 卷一百四十 禮一百 開元禮纂類三十五 凶禮七 卷一百六十三 刑法一 卷一百六十四 刑法二 卷一百七十一 州郡一 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二 卷一百七十三 州郡三 卷一百七十五 州郡五 卷一百七十六 州郡六 卷一百七十七 州郡七 卷一百八十一 州郡十一 卷一百八十二 州郡十二 卷一百八十三 州郡十三 卷一百八十四 州郡十四 卷一百八十五 邊防一 卷一百九十七 邊防十三 卷一百九十九 邊防十五 附錄一 禦製重刻通典序 附錄二 奉旨開列校刻通典諸臣職名
 
更多>同類經典
網站首頁  |  關於我們  |  聯繫方式  |  使用協議  |  隐私政策  |  版權隱私  |  網站地圖  |  排名推廣  |  廣告服務  |  積分換禮  |  網站留言  |  RSS訂閱  |  違規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