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學案》 作者:黃宗羲年代:清代1621

《明儒學案》浙中王門學案 卷十三 浙中王門學案·侍郎程鬆溪先生文德

程文德字舜敷,號鬆溪,婺之永康人。嘉靖己醜進士第二,授翰林院編修。同年楊名下詔獄,方究主使,而先生與之通書。守者以聞,上大怒,誤逮禦史陳九德,先生自出承認,入獄。黜為信宜典史,總督陶諧延主蒼梧書院。移安福知縣。陞南京兵部主事,轉禮部郎中。丁艱,起補兵部,出為廣東副使,未行,轉南京國子祭酒,擢都禦史。丁內艱,起為禮部右侍郎,移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掌詹事府事。上在齋宮,侍臣所進青書詞,爭為媚悅,獨先生寓意諷諫,上不悅也。會推南臬宰,以先生辭疏為謗訕,落職歸。三十八年十一月卒,年六十三。萬曆間贈禮部尚書,諡文恭。先生初學於楓山,其後卒業於陽明。以真心為學之要,雖所得淺深不可知,然用功有實地也。

論學書

來教謂:“木有根,則枝葉花實不假外求;人有誌,則本體不虧萬法具足。”雖聖人複起,不能易也。至謂:“擇善固執,乃明覺之自然,而與時偕行,實大公順應之妙用。”亦未嚐不是。但學問未真切者聞之,未免有遺落工夫之病。蓋自然明覺,則良知也,擇善固執,謂之致其良知,則可也。與時偕行,固大公順應之妙用,然非精義入神者,未足以與此也。

天下事過則有害。雨澤非不善也,過多則澇,其為害也與旱同。今有意為善,而任性自是者,皆雨澤之澇者也。澇可以災,斯人獨不可以為惡乎?故《易》曰“尚於中行為善,君子之常也。”而有意而自是,則必淪於惡矣。是好名之私累之也。

此心不真,辨說雖明,畢竟何益?自雞鳴而起,以至向晦宴息,無非真心,則無非實功,一話、一言、一步、一趨皆受用處。不然,日談孔、孟,辨精毫釐,終不免為務外,為人之歸爾。

大抵學問隻是一真。天之生人,其理本真,有不真者,人雜之耳。今隻全真以反其初,日用間視聽言動,都如穿衣吃飯,要飽要煖,真心略無文飾。但求是當,才不是說影,才不是弄精,才不是見聞,乃為解悟合一。若信得此過,即是致知,即是慎獨,即是求放心。不然,雖《六經》、《四書》之言,而非聖人之真心,亦不免於說影弄精矣。

竊謂險夷順逆之來,若寒暑晝夜之必然,無足怪者。己不當,人必當之,孰非己也?是故君子之於憂患,不問其致之,而惟問其處之。故曰:“無入而不自得。”苟微有介焉,非自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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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明儒學案》江右王門學案
卷一 江右王門學案·文莊鄒東廓先生守益 卷二 江右王門學案·文莊歐陽南野先生德 卷三 江右王門學案·貞襄聶雙江先生豹 卷四 江右王門學案·文恭羅念菴先生洪先 卷五 江右王門學案·處士劉兩峰先生文敏 卷六 江右王門學案·同知劉師泉先生邦采 卷七 江右王門學案·禦史劉三五先生陽 卷八 江右王門學案·縣令劉梅源先生曉 卷九 江右王門學案·員外劉晴川先生魁 卷十 江右王門學案·主事黃洛村先生弘綱 卷十一 江右王門學案·主事何善山先生廷仁 卷十二 江右王門學案·郎中陳明水先生九川 卷十三 江右王門學案·大常魏水洲先生良弼 卷十四 江右王門學案·解元魏師伊先生良政 卷十五 江右王門學案·處士魏藥湖先生良器 卷十六 江右王門學案·太常王塘南先生時槐 卷十七 江右王門學案·文潔鄧定宇先生以讚 卷十八 江右王門學案·參政陳蒙山先生嘉謨 卷十九 江右王門學案·徵君劉瀘瀟先生元卿 卷二十 江右王門學案·督學萬思默先生廷言 卷二十一 江右王門學案·憲使胡廬山先生直 卷二十二 江右王門學案·忠介鄒南臬先生元標 卷二十三 江右王門學案·給諫羅匡湖先生大紘 卷二十四 江右王門學案·中丞宋望之先生儀望 卷二十五 江右王門學案·徵君鄧潛穀先生元錫 卷二十六 江右王門學案·徵君章本清先生潢 卷二十七 江右王門學案·僉事馮慕岡先生應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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