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學案》 作者:黃宗羲年代:清代2035   

《明儒學案》諸儒學案上 卷九 諸儒學案上·布政陳克菴先生選

陳選字士賢,台之臨海人。天順庚辰試禮部,丘文莊得其文,曰:“古君子也。”置第一。及相見而貌不揚,文莊曰:“吾聞荀卿雲,聖賢無相,將無是乎?”授監察禦史。羅一峰論奪情被謫,先生抗疏直之。出按江西,藩臬以素服入見,先生曰:“非也。人臣覲君,服視其品秩,於禦史何居?”不事風裁,而貪墨望風解綬。已督學南畿,一以德行為主。試卷列諸生姓名,不為彌封,曰:“吾且不自信,何以信於人邪?”每按部就止學宮,諸生分房誦讀,入夜燈火螢然,先生以兩燭前導,周行學舍,課其勤惰,士風為之一變。成化初,改中州提學。倖奄汪直巡視郡國,都禦史以下鹹匍匐趨拜,先生獨長揖。直怒曰:“爾何官,敢爾?”先生曰:“提學。”愈怒曰:“提學寧大於都禦史耶?”先生曰:“提學宗主斯文,為士子表率,不可與都禦史比。”直既懾其氣岸,又諸生集門外,知不可犯,改容謝曰:“先生無公務相關,自後不必來。”先生徐步而出。轉按察使。歸奔母喪。喪畢,除廣東布政使。肇慶大水,先生上災傷狀,不待報,輒發粟賑之。市舶奄韋眷橫甚,番禺知縣高瑤發其贓钜萬,都禦史宋旻不敢詰。先生移文獎瑤,眷深憾之。番人貿貨,詭稱貢使,發其偽,逐之外;使將市狻猊入貢,又上疏止之。皆眷之所不利者也。眷乃誣先生黨比屬官,上怒,遣刑部員外郎李行會巡按禦史徐同愛共鞫。兩人欲文致之,謂吏張褧者,先生所黜,必恨先生,使之為誣。褧曰:“死即死耳,不敢以私恨陷正人也。”爰書入,詔錦衣官逮問,士民數萬人夾舟而哭。至南昌,疾作,卒於石亭寺,年五十八。友人張元禎殮以疏綌,或咎其薄,元禎曰:“公平生清苦,殮以時服,公誌也。”張褧乃上言:“臣本小吏,以詿誤觸法,為選罷黜,實臣自取。眷妄意臣必憾選,以厚賄啗臣,令扶同陷選。臣雖胥徒,安敢欺昧心術,顛倒是非?眷知臣不可利誘,嗾行等逮臣於理,彌日拷掠,身無完膚。臣甘罪籲天,終無異口。行等乃依傍眷語,以欺天聽。選剛不受辱,旬日而殂。君門萬裏,孰諒其冤?臣以罪人,擯斥田野,百無所圖,敢冒死鼎鑊者,誠痛忠廉之士,銜屈抑之冤,長讒佞之奸,為聖明之累也。”奏入不報,第以他事,罷眷鎮守。正德中追贈光祿寺卿,諡恭湣。先生嚐以《易》教授生徒,晚而居官,論《易》專主傳義,一無異同。以克己求仁為進修之要,故自號克菴。讀書不資為文辭,手錄格言為力行之助。每上疏必屏居齋沐,引使者於庭,而拜而遣。子劉子曰:“由張東白之事觀之,非平日安貧守道之意,徹乎表裏,安能使朋友信之如是?由張褧之事觀之,非在官賞罰黜陟,出乎至公,安能使黜吏化之如是?吾有以見先生存誠之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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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明儒學案》江右王門學案
卷一 江右王門學案·文莊鄒東廓先生守益 卷二 江右王門學案·文莊歐陽南野先生德 卷三 江右王門學案·貞襄聶雙江先生豹 卷四 江右王門學案·文恭羅念菴先生洪先 卷五 江右王門學案·處士劉兩峰先生文敏 卷六 江右王門學案·同知劉師泉先生邦采 卷七 江右王門學案·禦史劉三五先生陽 卷八 江右王門學案·縣令劉梅源先生曉 卷九 江右王門學案·員外劉晴川先生魁 卷十 江右王門學案·主事黃洛村先生弘綱 卷十一 江右王門學案·主事何善山先生廷仁 卷十二 江右王門學案·郎中陳明水先生九川 卷十三 江右王門學案·大常魏水洲先生良弼 卷十四 江右王門學案·解元魏師伊先生良政 卷十五 江右王門學案·處士魏藥湖先生良器 卷十六 江右王門學案·太常王塘南先生時槐 卷十七 江右王門學案·文潔鄧定宇先生以讚 卷十八 江右王門學案·參政陳蒙山先生嘉謨 卷十九 江右王門學案·徵君劉瀘瀟先生元卿 卷二十 江右王門學案·督學萬思默先生廷言 卷二十一 江右王門學案·憲使胡廬山先生直 卷二十二 江右王門學案·忠介鄒南臬先生元標 卷二十三 江右王門學案·給諫羅匡湖先生大紘 卷二十四 江右王門學案·中丞宋望之先生儀望 卷二十五 江右王門學案·徵君鄧潛穀先生元錫 卷二十六 江右王門學案·徵君章本清先生潢 卷二十七 江右王門學案·僉事馮慕岡先生應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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