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學案》 作者:黃宗羲年代:清代2035   

《明儒學案》江右王門學案 卷十三 江右王門學案·大常魏水洲先生良弼

魏良弼字師說,號水洲,南昌新建人。嘉靖癸未進士。知鬆陽縣,入為給事中,累遷禮科都給事中。十年,召王瓊為塚宰,南京禦史馬揚等劾之,下詔獄。先生疏救,亦下獄拷訊。尋複職。明年,彗見東方,先生以為應在張孚敬,孚敬疏辯,先生受杖於殿廷,死而複蘇,孚敬亦自陳致仕,彗果滅。越月,改汪鋐為吏部尚書,先生又劾之。又明年,副都禦史王應鵬上疏失書職名下獄,先生以為細故當原,又下獄拷訊。先生累遭廷杖,膚盡而骨不續,言之愈激。上訝其不死,收之輒赦,或且遷官,不欲其去。永嘉複位,始以京察罷。先生居鄉,情味真至。鄉人見先生有所告誡,退輒稱其說以教家人。其偶然流為方語,而深切者垂為法言,曰“魏水洲雲雲,不可易也。”疾痛則問藥,旱潦則問捄,先生因而付之,各畢所願,閭裏頓化,爭訟亦息。人有夜夢先生者,明旦得嘉客。生兒者夢先生過其家,則裏中相賀以為瑞。稻初登,果未落,家有老人不敢嚐,必以奉先生。其為鄉裏所親敬如此。先生兄弟皆於陽明撫豫時受學,故以“致良知自明而誠,知微以顯,天地萬物之情與我之情自相應照,能使天回象,君父易慮,夫大夫永思,至愚夫孺子,亦徵於寤寐”。何者?不慮之知,達之天下,智愚疏戚,萬有不同,孰無良焉?此所以不戒而孚也。歿之日,詔其子孫曰:“予平生仗忠信,皇天鑒不得已之言,後土憐欲速朽之骨,陵穀有變,人心無改,不必銘誌。”隆慶改元,晉太常少卿致仕。萬曆乙亥卒,年八十有四。弟良政、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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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明儒學案》江右王門學案
卷一 江右王門學案·文莊鄒東廓先生守益 卷二 江右王門學案·文莊歐陽南野先生德 卷三 江右王門學案·貞襄聶雙江先生豹 卷四 江右王門學案·文恭羅念菴先生洪先 卷五 江右王門學案·處士劉兩峰先生文敏 卷六 江右王門學案·同知劉師泉先生邦采 卷七 江右王門學案·禦史劉三五先生陽 卷八 江右王門學案·縣令劉梅源先生曉 卷九 江右王門學案·員外劉晴川先生魁 卷十 江右王門學案·主事黃洛村先生弘綱 卷十一 江右王門學案·主事何善山先生廷仁 卷十二 江右王門學案·郎中陳明水先生九川 卷十三 江右王門學案·大常魏水洲先生良弼 卷十四 江右王門學案·解元魏師伊先生良政 卷十五 江右王門學案·處士魏藥湖先生良器 卷十六 江右王門學案·太常王塘南先生時槐 卷十七 江右王門學案·文潔鄧定宇先生以讚 卷十八 江右王門學案·參政陳蒙山先生嘉謨 卷十九 江右王門學案·徵君劉瀘瀟先生元卿 卷二十 江右王門學案·督學萬思默先生廷言 卷二十一 江右王門學案·憲使胡廬山先生直 卷二十二 江右王門學案·忠介鄒南臬先生元標 卷二十三 江右王門學案·給諫羅匡湖先生大紘 卷二十四 江右王門學案·中丞宋望之先生儀望 卷二十五 江右王門學案·徵君鄧潛穀先生元錫 卷二十六 江右王門學案·徵君章本清先生潢 卷二十七 江右王門學案·僉事馮慕岡先生應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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