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學案》 作者:黃宗羲年代:清代2035   

《明儒學案》諸儒學案下 卷四 諸儒學案下·文節舒梓溪先生芬

舒芬字國裳,號梓溪,江西進賢人。正德丁醜進士第一人。授翰林修撰。孝貞太皇太後崩,上假視山陵之名,將微行宣府。先生上疏,謂諒闇之內,當深居九重,無複外出。孝貞主入,先生又言當從午門,不當從長安門。以《春秋》公薨書地不書地之法求之,則孝貞有不得正終之疑矣。己卯上欲南巡,先生率同院諸公連名入諫。上怒,令跪門五日,杖三十,謫福建市舶副提舉。嘉靖初,複原官。大禮議起,先生執為人後者為之子,不得顧私親,三疏爭之不得,乃偕同諫者哭於武廟。上震怒,杖如前。明年,母喪歸。丁亥三月卒,年四十四。萬曆中,贈左諭德,諡文節。

先生以濂溪得斯道之正脈,故於《太極圖說》為之繹義。然視太極若為一物,歧陰陽而二之,所以有天之太極,人之太極,物之太極,蓋不勝其支離矣。於是將夫子之所謂習相遠者,俱誤認作性,以為韓子三品之論,言性庶為近之,是未窺濂溪之室者也。先生曾請文成書“拱把桐梓”一章,文成書至“至於身而不知所以養之者”,顧先生而笑曰:“國裳讀書,中過狀元來,豈誠不知身之所以當養,還須讀此乎?”

周海門遂言,庚辰先生見文成於南昌,與論樂之元聲,躍然起拜,稱弟子。按先生答周汝和書雲:“陽明盛心,欲稍進生高明之域,固所卒願,第今為罪斥人,而千裏往返無忌,似忘悔懼,在生雖滿朝聞之願,而或累於陽明,則不能不慮及也。”此是先生官市舶閩中書也。先生以己卯入閩,至次年九月以父憂始歸,計庚辰卒,歲在哀毀之中,無見文成之理。若九月以前,則先生之書可據。庚辰之見,真為烏有。逮至辛巳秋,文成居越,隨即居憂。丁亥九月,文成出山,而先生已於三月不祿矣。其非弟子可知。仲尼之門,考以四科,回、賜之徒,不稱官閥。一狀元,何足以重文成,而必欲牽引之乎?

太極繹義

濂溪、考亭皆吾道正統,而為天地之心者,病儒者不知明體適用,為聖賢之學。故濂溪建圖發主靜之說,而考亭於圖解,亦便以陰陽動靜分體用,蓋亦本乎主靜之說,欲人求之未發之中,以立太極之體耳。試以吾儒體用論之,正心誠意,所以立極治國平天下,所以致用。王道之大,一天德之純也。伊尹之事業本顏淵之學問也。方其本體時,亦必讀書窮理,致知格物,孜孜焉而有所事,非一於默坐靜齋也,然自是靜底事。及其致用時,亦必篤恭莊蒞,論道經邦,休休焉而無所事,非一於鞅掌奔走也,然自是動底事。由言體無不靜,用無不動,而陰靜為太極之體,陽動為太極之用,昭昭矣。若不以太極言,則動為陽之體,靜為陰之體,如《論語》“知者動,仁者靜”,註雲“動靜以體言”是也,若並以五行言,則動為陽之用,靜為陰之用,如圖說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是也。故也“動靜無端”,又曰“體用一原”,學者不可不察。

夫太極不離乎陰陽五行之中,則亦有質有氣之可接矣,窮其本原,所以妙二五而無不在者,乃天道之至微,而氣泯於質,雖聲臭亦不可得而接也,豈非性之本體哉?

人之生者曰理,曰氣,曰質,曰數,四者而已。性之善惡出乎理,神之清濁出乎氣,才之優劣出乎質,壽之短長出乎數,四者同出於太極。若未始有四也,然相為乘除,而推蕩不齊,人之生遂因以異。是又未始無四也。理出於無極,理無不善,氣動於陰陽,則陽一氣,而陰二氣(以奇偶言)也。

此氣有正偏,而理因之有全缺,生之所受,有不同也。是何也?以形相禪也,故子之子不必肖父,女之女不必肖母,誠以陽同而陰不同也。子必感於父,女必應於婿,子感於婦,則甥烏必其如舅、孫烏必其如祖哉?

自太極而論人,則人性宜無不善。自乾男坤女而論太極,則太極萬有不同。又自物而論太極,則與人、太極又相遠矣。是何也?太極形而上者,人物形而下者也。人又人,物又物,所謂源遠而末益分,其終烏得不稍異?或譬之嘉穀之為種也,一歲而有秕粒焉,再歲而色粟異焉,再歲而形味或且異焉,雖其中之美者,固自若也。執其秕粒白穗赤粟,告人曰:“是非此種也。”孰信之哉?則知始同終異,雖以造化之工,其勢亦必至此。況乎男女之形化,信其理氣之自成者哉?

問:“水生木而水無所虧,木生火而木遂以滅。”曰:“水之生木以氣,氣則屈伸往來之無窮,故氣至而木榮,氣返而木枯。木之生火以體,體則一定而不可損益,故體盛而火亦盛,體微而火亦微。體燥則近於火性,故其燄燃,體潤則猶存水性,故其燄鬱。體存而火存,體滅而火滅矣。或曰水智也,智者行其所無事,木仁也,仁者不自私己,故能殺身以成天下之事。或曰水假土以生,木不自用而取諸人也。木不假物而自用,是以勞身焦思而至於斃也。故孔子以木為近仁,必示以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然則天下之善事,豈一人之才所能辦哉?知乎此,則知所以主靜立極矣。”

問:“儒者皆言火生土,土生金。”曰:“土之體,博厚無疆,非火所能生。今湖蕩之中,或浮沙成洲,平地之上,或積壤成丘,火何所用其力耶?但火之精氣行於地中,土因是而成金,故金之明在內,則金乃火之所生,土之所成也。”

孟子之言性善,指仁義禮智而言者也。仁義禮智,烏有不善?但以人之稟受言之,則或全或缺,或有此而無彼,如“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之類,此韓子性有三品之說,優於荀、楊,然自予言之,雖謂性有萬品可也,豈特三品而已哉!

以五行之生言之,則金生於火也,火性烈而金性剛,木生於水也,水性緩而木性柔,此則一理之賦,所謂性相近也。然水行也而向於下,木止也而向於上,火散也而向於無,金遒也而向於有,此則土之所為,所謂氣稟之拘也。

氣以理行,故理之在天者,若有知覺,在人為此心之靈也。聖人有教以覺庸愚,謂之“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者以此。

人心最靈,是心即太極也。心之動便有善惡萬殊,則太極之流行賦予於人者,又安得而盡同耶?

天之太極主乎動,聖人之太極主乎靜,所謂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複動者。蓋複者還其舊之謂也,以見太極原隻是動,又謂陽變陰合,又謂五氣布四時行,曰變,曰合,曰布,曰行,皆是動,故考亭之解曰:“太極之有動靜,是天命之有流行也。”蓋亦有以識之矣。《易》曰:“天行健。”《詩》曰:“維天之命,於穆不已。”則是陰陽之運,豈有一息之停哉?雖曰動極而靜,亦不過如程子所言翕聚耳。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其旨深哉!

問:“小人悖之,是庶民乎?是學者乎?”曰:“是學者。如孔子之所謂佞人,孟子所謂鄉願,《大學》之閑居,《中庸》之無忌憚,皆是也。若夫庶民盜賊之違理犯義,則非其性之滋偽,由於上之人不能立極,使之無道,而教之無素也。《書》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恒性,克綏厥猷惟後。’荀卿子曰:‘天下有道,盜賊其先變乎?’由是推之,則知庶民之違禮,盜賊之犯義,特以極之不立耳,非庶民盜賊之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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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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