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學案》 作者:黃宗羲年代:清代1626   

《明儒學案》南中王門學案 卷六 南中王門學案·提學薛方山先生應旂

薛應旂號方山,武進人。嘉靖乙未進士。知慈谿縣,轉南考功,陞浙江提學副使。其鋻識甚精,試慈谿,得向程卷曰:“今科元也。”及試餘姚,得諸大圭卷,謂向程曰:“子非元矣,有大圭在。”已果如其言。先生為考功時,寘龍溪於察典,論者以為逢迎貴溪。其實龍溪言行不掩,先生蓋借龍溪以正學術也。先生嚐及南野之門,而一時諸儒,不許其名王氏學者,以此節也。然東林之學,顧導源於此,豈可沒哉!

薛方山紀述

古之學者,知即為行,事即為學。今之學者,離行言知,外事言學。一念不敢自恕,斯可謂之修;一語不敢苟徇,斯可謂之直;一介不敢自汙,斯可謂之廉。

氣者所以運乎天地萬物者也。有清則有濁,有厚則有薄,窮則變,變則通,故一治一亂,皆非一日之積也。

聖人製命,賢者安焉,不肖者逆焉。

萬物皆備於我,不可以物為非我也,然而有我則私矣。萬物皆具於心,不可以心為無物也,然而有物則滯矣。

陰陽之氣,凝者為石,流者為水。凝者無變,信也;流者無滯,智也。孔惡其硜窒也,孟非其激逆也。信立而通則不窒矣,智運而正則不逆矣。

畫者象也,值其畫者變也。潛龍勿用者辭也,用其辭者占也。斯義不明,附會無不至矣。

時之汙隆,民之休戚,其幾安在哉?存乎士風之直與佞耳。

改過則長善矣,甘貧則足用矣。

治世之教也,上主之,故德一而俗同。季世之教也,下主之,故德二三而俗異。

義協則禮皆可以經世,不必出於先王;理達則言皆可以喻物,不必授之故典。

薛文清之佐大理,王振引之也。當時若辭而不往,豈不愈於抗而得禍乎?此崔後渠夢中所得之言。

古諸侯多天子繼別之支子,故不得犯天子以祭始祖;大夫多諸候繼禰之支子,故不得犯諸侯以祭先祖。漢、唐以來,則無是矣。禮以義起,報宜從厚,今士大夫之家廟,雖推以祭始祖亦可也。

古者諫無官,以天下之公議,寄之天下之人,使天下之人言之,此其為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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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明儒學案》江右王門學案
卷一 江右王門學案·文莊鄒東廓先生守益 卷二 江右王門學案·文莊歐陽南野先生德 卷三 江右王門學案·貞襄聶雙江先生豹 卷四 江右王門學案·文恭羅念菴先生洪先 卷五 江右王門學案·處士劉兩峰先生文敏 卷六 江右王門學案·同知劉師泉先生邦采 卷七 江右王門學案·禦史劉三五先生陽 卷八 江右王門學案·縣令劉梅源先生曉 卷九 江右王門學案·員外劉晴川先生魁 卷十 江右王門學案·主事黃洛村先生弘綱 卷十一 江右王門學案·主事何善山先生廷仁 卷十二 江右王門學案·郎中陳明水先生九川 卷十三 江右王門學案·大常魏水洲先生良弼 卷十四 江右王門學案·解元魏師伊先生良政 卷十五 江右王門學案·處士魏藥湖先生良器 卷十六 江右王門學案·太常王塘南先生時槐 卷十七 江右王門學案·文潔鄧定宇先生以讚 卷十八 江右王門學案·參政陳蒙山先生嘉謨 卷十九 江右王門學案·徵君劉瀘瀟先生元卿 卷二十 江右王門學案·督學萬思默先生廷言 卷二十一 江右王門學案·憲使胡廬山先生直 卷二十二 江右王門學案·忠介鄒南臬先生元標 卷二十三 江右王門學案·給諫羅匡湖先生大紘 卷二十四 江右王門學案·中丞宋望之先生儀望 卷二十五 江右王門學案·徵君鄧潛穀先生元錫 卷二十六 江右王門學案·徵君章本清先生潢 卷二十七 江右王門學案·僉事馮慕岡先生應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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