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作者:宋濂年代:明朝10458   

《元史》列傳 列傳·卷三十三

耶律楚材(子鑄附)
耶律楚材,字晉卿,契丹族人,遼東丹王突欲八世孫。其父名履,金世宗時任尚書右丞。

耶律楚材,字晉卿,遼東丹王突欲八世孫。父履,以學行事金世宗,特見親任,終尚書右丞。楚材生三歲而孤,母楊氏教之學。及長,博極群書,旁通天文、地理、律曆、術數及釋老、醫卜之說,下筆為文,若宿構者。金製,宰相子例試補省掾。楚材欲試進士科,章宗詔如舊製。問以疑獄數事,時同試者十七人,楚材所對獨優,遂辟為掾。後仕為開州同知。貞祐二年,宣宗遷汴,完顏福興行尚書事,留守燕,辟為左右司員外郎。太祖定燕,聞其名,召見之。楚材身長八尺,美髯宏聲。帝偉之,曰:“遼、金世仇,朕為汝雪之。”對曰:“臣父祖嚐委質事之,既為之臣,敢仇君耶!”帝重其言,處之左右,遂呼楚材曰吾圖撒合裏而不名,吾圖撒合裏,蓋國語長髯人也。
楚材三歲喪父,母親楊氏教養成人。他學識淵博,精通天文、地理、曆法、術數及佛學、老莊學說、醫學、卜算等,下筆成文,曾任金王朝開州同知。

己卯夏六月,帝西討回回國。祃旗之日,雨雪三尺,帝疑之,楚材曰:“玄冥之氣,見於盛夏,克敵之征也。”庚辰冬,大雷,複問之,對曰:“回回國主當死於野。”後皆驗。夏人常八斤,以善造弓見知於帝,因每自矜曰:“國家方用武,耶律儒者何用。”楚材曰:“治弓尚須用弓匠,為天下者豈可不用治天下匠耶?”帝聞之甚喜,日見親用。西域曆人奏五月望夜月當蝕,楚材曰:“否。”卒不蝕。明年十月,楚材言月當蝕,西域人曰不蝕,至期果蝕八分。壬午八月,長星見西方,楚材曰:“女直將易主矣。”明年,金宣宗果死。帝每征討,必命楚材卜,帝亦自灼羊胛,以相符應。指楚材謂太宗曰:“此人天賜我家。爾後軍國庶政,當悉委之。”甲申,帝至東印度,駐鐵門關,有一角獸,形如鹿而馬尾,其色綠,作人言,謂侍衛者曰:“汝主宜早還。”帝以問楚材,對曰:“此瑞獸也,其名角端,能言四方語,好生惡殺,此天降符以告陛下。陛下天之元子,天下之人,皆陛下之子,願承天心,以全民命。”帝即日班師。
貞..二年(1214),金宣宗遷都汴京,完顏福興掌尚書省事,留守燕京,任楚材為左右司員外郎。太祖鐵木真攻克燕京後,聞楚材之名,召見了他,留在身邊任事,因楚材美髯宏聲,太祖叫他為“吾圖撒合裏”,蒙語長胡須人的意思。

丙戌冬,從下靈武,諸將爭取子女金帛,楚材獨收遺書及大黃藥材。既而士卒病疫,得大黃輒愈。帝自經營西土,未暇定製,州郡長吏,生殺任情,至孥人妻女,取貨財,兼土田。燕薊留後長官石抹鹹得卜尤貪暴,殺人盈市。楚材聞之泣下,即入奏,請禁州郡,非奉璽書,不得擅征發,囚當大辟者必待報,違者罪死,於是貪暴之風稍戢。燕多劇賊,未夕,輒曳牛車指富家,取其財物,不與則殺之。時睿宗以皇子監國,事聞,遣中使偕楚材往窮治之。楚材詢察得其姓名,皆留後親屬及勢家子,盡捕下獄。其家賂中使,將緩之,楚材示以禍福,中使懼,從其言,獄具,戮十六人於市,燕民始安。
太祖十四年(1219)六月西討回回國。出兵那天大雪三尺,太祖猶豫不決,楚材說“:陰暗的氣象隻夏季才有,如今出現,這是克敵的象征。”次年冬雪,太祖又問楚材是何征兆,他回答說:“回回國王死了。”這些預言都成為事實。夏國人常八斤,因善造弓,受到太祖的賞識,因而認為“:國家正在用兵之時,耶律這樣的儒生有何用?”楚材知道後進言說“:造弓需弓匠,坐天下豈能不用治天下的匠人。”太祖甚是高興,以後更加重用楚材。據西域主持曆法的人奏報,本年五月十五日夜有月蝕。楚材卻斷定是夜無月蝕,結果如楚材所言。楚材說次年七月有月蝕,西域人說沒有,到時果有月蝕。太祖十七年八月彗星出於西方,楚材說:“女真族將換國王了。”第二年金宣宗死了。太祖每次征討都要楚材卜問凶吉,自己也以烤羊胛來與卜卦相應。有天指著楚材對太宗說:“這人是天賜我的,你以後當把軍國大事都委托給他。”

己醜秋,太宗將即位,宗親鹹會,議猶未決。時睿宗為太宗親弟,故楚材言於睿宗曰:“此宗社大計,宜早定。”睿宗曰:“事猶未集,別擇日可乎?”楚材曰:“過是無吉日矣。”遂定策,立儀製,乃告親王察合台曰:“王雖兄,位則臣也,禮當拜。王拜,則莫敢不拜。”王深然之。及即位,王率皇族及臣僚拜帳下。既退,王撫楚材曰:“真社稷臣也。”國朝尊屬有拜禮自此始。時朝集後期應死者眾,楚材奏曰:“陛下新即位,宜宥之。”太宗從之。
太祖二十一年(1266)冬,蒙古軍攻下靈武,諸將搶奪子女、金銀、綢緞,而楚材隻收集書籍和大黃藥材,不久士卒得傳染病,楚材以大黃治愈。太祖忙於西征,無暇製定各種軍政製度,以致州郡官吏任意燒殺搶掠,燕薊留後長官石抹鹹得卜尤其貪暴,殺人無數。楚材知道後立即奏報太祖,並請下令各州郡官吏,非奉太祖命令不得擅自征發百姓當差,凡判處死刑者必須上報批準,否則治以死罪。經過這樣一番整頓,貪暴之風稍稍收斂。燕京地帶盜賊橫行,楚材奉皇太子睿宗拖雷之命去治理,訪察得知盜賊都是蒙古軍留後官吏的子弟和親屬,盡把他們逮捕下獄,不準說情,斬殺十六人,燕京人民始得安寧。

中原甫定,民多誤觸禁網,而國法無赦令。楚材議請肆宥,眾以為迂,楚材獨從容為帝言。詔自庚寅正月朔日前事勿治。且條便宜一十八事頒天下,其略言:“郡宜置長吏牧民,設萬戶總軍,使勢均力敵,以遏驕橫。中原之地,財用所出,宜存恤其民,州縣非奉上命,敢擅行科差者罪之。貿易借貸官物者罪之。蒙古、回鶻、河西諸人,種地不納稅者死。監主自盜官物者死。應犯死罪者,具由申奏待報,然後行刑。貢獻禮物,為害非輕,深宜禁斷。”帝悉從之,唯貢獻一事不允,曰:“彼自願饋獻者,宜聽之。”楚材曰:“蠹害之端,必由於此。”帝曰:“凡卿所奏,無不從者,卿不能從朕一事耶?”
太祖於二十二年(1227)崩,由皇子拖雷監國,第三年(1229),太宗將即位,宗親諸王集會,商議皇位繼承事,議而未決。時睿宗為太宗親弟,楚材對睿宗說:“此國家大事,早定為好。”睿宗說“:還未商議好,改日即位可否?”楚材說:“過了這天再無吉日了。”於是確定太宗繼承皇位,並製定群臣朝拜禮製。對親王察合台說:“王雖皇兄,位則為臣,按禮當拜。王拜,其他人莫敢不拜。”察合台深以為是。太宗即位時,親王察合台率皇族及臣僚拜於帳下。朝拜完畢,察合台對楚材說“:你真是社稷之臣。”元朝對於皇帝及長輩行跪拜禮是由此時開始的。太宗登基大典之後,一些犯有死罪的人要處死,楚材奏曰:“陛下新即位,應大赦天下。”太宗采納了他的意見。

太祖之世,歲有事西域,未暇經理中原,官吏多聚斂自私,貲至巨萬,而官無儲侍。近臣別迭等言:“漢人無補於國,可悉空其人以為牧地。”楚材曰:“陛下將南伐,軍需宜有所資,誠均定中原地稅、商稅、鹽、酒、鐵冶、山澤之利,歲可得銀五十萬兩、帛八萬匹、粟四十餘萬石,足以供給,何謂無補哉?”帝曰:“卿試為朕行之。”乃奏立燕京等十路征收課稅使,凡長貳悉用士人,如陳時可、趙昉等,皆寬厚長者,極天下之選,參佐皆用省部舊人。辛卯秋,帝至雲中,十路鹹進廩籍及金帛陳於廷中,帝笑謂楚材曰:“汝不去朕左右,而能使國用充足,南國之臣,複有如卿者乎?”對曰:“在彼者皆賢於臣,臣不才,故留燕,為陛下用。”帝嘉其謙,賜之酒。即日拜中書令,事無巨細,皆先白之。
中原剛剛平定,百姓多誤觸禁網,而國法中無寬赦的規定。楚材不顧別人的反對,奏請皇帝行大赦令。太宗采納,詔令自二年正月初一以前犯禁者,不予治罪。楚材還擬定軍政法規十八條頒行天下。其內容大致是“:各郡應設置官吏來管理百姓;設萬戶統領軍隊,各萬戶間勢力均衡,相互節製,以防驕橫。中原是國家財政源泉,應該安撫百姓,不得任意苛征,州縣長官非奉上司之命而自行征發糧差者,按律治罪;州縣長官將官物進行買賣或借貸者,按律治罪;蒙古、回骨鳥、河西諸族人,凡種地而不納稅者,按律處以死刑;監察官盜物者處死。應判死罪者,均該申報朝廷,批準後才能行刑。各地貢獻禮物,為害不淺,應加禁絕。”以上這些情況,除貢獻一事外,其餘均允準實行。太宗認為,貢獻係各地自願,可聽之任之。楚材說:“損政殃民,必由此貢獻開其端。”太宗還是不聽從。

楚材奏:“凡州郡宜令長吏專理民事,萬戶總軍政,凡所掌課稅,權貴不得侵之。”又舉鎮海、粘合,均與之同事,權貴不能平。鹹得卜以舊怨,尤疾之,譖於宗王曰:“耶律中書令率用親舊,必有二心,宜奏殺之。”宗王遣使以聞,帝察其誣,責使者,罷遣之。屬有訟鹹得卜不法者,帝命楚材鞫之,奏曰:“此人倨傲,故易招謗。今將有事南方,他日治之未晚也。”帝私謂侍臣曰:“楚材不較私仇,真寬厚長者,汝曹當效之。”中貴可思不花奏采金銀役夫及種田西域與栽蒲萄戶,帝令於西京宣德徙萬餘戶充之。楚材曰:“先帝遺詔,山後民質樸,無異國人,緩急可用,不宜輕動。今將征河南,請無殘民以給此役。”帝可其奏。
太祖在世時,忙於用兵征討西域,無暇過問中原的事,以致官吏多損公肥私,大臣別迭說:“漢人留著於國家無用,不如把他們統統趕走,把他們的土地用來放牧。”楚材針鋒相對地反駁道“:陛下將南伐宋朝,需大量軍費,如果讓老百姓安於農商各業,政府征收田賦、商稅以及鹽、酒、鐵等稅,每年可得銀五十萬兩、帛八萬匹、糧食四十餘萬石,足供國家一切費用,怎能說漢人於國家無用?”太祖采納了楚材的意見,並設立十路征收課稅使。太宗三年(1231)秋,皇帝到雲中時,十路都送來所征的課稅。皇帝非常高興,對楚材說:“你沒有離開我就能使國家充足,金國的臣子有像你這樣的嗎?”楚材回答說:“金國的臣僚都比我強,我不才故留在燕京為陛下效力。”太宗當即授楚材為中書令,軍國大小事務都先告知他。

壬辰春,帝南征,將涉河,詔逃難之民,來降者免死。或曰:“此輩急則降,緩則走,徒以資敵,不可宥。”楚材請製旗數百,以給降民,使歸田裏,全活甚眾。舊製,凡攻城邑,敵以矢石相加者,即為拒命,既克,必殺之。汴梁將下,大將速不台遣使來言:“金人抗拒持久,師多死傷,城下之日,宜屠之。”楚材馳入奏曰:“將士暴露數十年,所欲者土地人民耳。得地無民,將焉用之!”帝猶豫未決,楚材曰:“奇巧之工,厚藏之家,皆萃於此,若盡殺之,將無所獲。”帝然之,詔罪止完顏氏,餘皆勿問。時避兵居汴者得百四十七萬人。楚材又請遣人入城,求孔子後,得五十一代孫元措,奏襲封衍聖公,付以林廟地。命收太常禮樂生,及召名儒梁陟、王萬慶、趙著等,使直釋九經,進講東宮。又率大臣子孫,執經解義,俾知聖人之道。置編修所於燕京、經籍所於平陽,由是文治興焉。
楚材建議:“州郡長官隻主辦民事,萬戶專管軍政,他們所掌握的課稅,權貴不得侵占。”這些規定遭到蒙古權貴們的反對,貴族鹹得卜誣蔑他任人唯親,懷有二心,非殺不可。太宗查明此係不實之詞,譴責了權貴。其後,有人控告鹹得卜違法事,太宗命楚材去審理,楚材說“:鹹得卜驕傲,易招人毀謗,現要征討金國,這事以後再辦。”太宗對侍臣說“:楚材不計較私仇,為人寬厚,你們應當效法。”楚材十分愛恤民力。太宗令西京宣德府征發萬金戶去開采金銀和到西域去栽種葡萄,楚材勸阻了。

時河南初破,俘獲甚眾,軍還,逃者十七八。有旨:居停逃民及資給者,滅其家,鄉社亦連坐。由是逃者莫敢舍,多殍死道路。楚材從容進曰:“河南既平,民皆陛下赤子,走複何之!奈何因一俘囚,連死數十百人乎?”帝悟,命除其禁。金之亡也,唯秦、鞏二十餘州久未下,楚材奏曰:“往年吾民逃罪,或萃於此,故以死拒戰,若許以不殺,將不攻自下矣。”詔下,諸城皆降。甲午,議籍中原民,大臣忽都虎等議,以丁為戶。楚材曰:“不可。丁逃,則賦無所出,當以戶定之。”爭之再三,卒以戶定。時將相大臣有所驅獲,往往寄留諸郡,楚材因括戶口,並令為民,匿占者死。乙未,朝議將四征不廷,若遣回回人征江南,漢人征西域,深得製禦之術,楚材曰:“不可。中原、西域,相去遼遠,未至敵境,人馬疲乏,兼水土異宜,疾疫將生,宜各從其便。”從之。
太宗四年(1232),蒙古軍征討金國時詔令難民來降者免死。楚材製旗數百發給降民,免遭屠殺,各自回鄉種田。按蒙軍原來規定,攻城時如受到抵抗,破城之後抵抗者盡殺不留。蒙軍攻汴梁將下,大將速不台遣使奏報太宗說:“金人頑強抵抗,我軍多有死傷,攻克後應屠殺其民。”楚材忙入奏勸阻說“:將士們在外征戰數十年,希望得到被征服的土地和人民,若把百姓都殺了,要土地何用。”太宗還是猶豫不定,楚材又說:“汴京是奇工巧匠和財富集中的地方,若把城中百姓殺盡,將一無所獲。”太宗采納楚材的意見,隻下詔譴責金朝皇室完顏氏的罪行。由於楚材的勸阻,使汴梁城中一百四十萬餘人保全生命。蒙軍平定河南,被俘人口中十之七八逃走了。太宗下令:凡收留和資助逃民者,殺其全家,同鄉鄰裏亦治罪。於是逃難的人民不敢避居人家中,多餓死於路旁。楚材進諫說:“河南既已平定,那裏的百姓就是陛下的赤子,他們會逃向哪裏?何必因一俘囚而使數人遭到株連。”太宗醒悟了,廢除原來的旨令。蒙軍在滅金時,隻有秦、鞏等二十餘州未攻下,楚材建議太宗下令赦免這些州郡抵抗蒙軍的人民。結果,詔令一下,這些地方都開門降順了。

丙申春,諸王大集,帝親執觴賜楚材曰:“朕之所以推誠任卿者,先帝之命也。非卿,則中原無今日。朕所以得安枕者,卿之力也。”西域諸國及宋、高麗使者來朝,語多不實,帝指楚材示之曰:“汝國有如此人乎?”皆謝曰:“無有。殆神人也。”帝曰:“汝等唯此言不妄,朕亦度必無此人。”有於元者,奏行交鈔,楚材曰:“金章宗時初行交鈔,與錢通行,有司以出鈔為利,收鈔為諱,謂之老鈔,至以萬貫唯易一餅。民力困竭,國用匱乏,當為鑒戒。今印造交鈔,宜不過萬錠。”從之。
楚材善於理財,太宗六年(1234),滅金後登記中原地區的戶口,大臣忽都虎等主張以丁為戶,楚材以為不妥,丁逃則失去征賦對象,主張按戶口登記。爭論多時,最後還是按戶登記,並且將將相大臣私自占有為奴隸的人口也搜刮出來了,明令今後凡再私自占有者處以死刑。太宗八年春,有個叫於元的人奏請通行交鈔,楚材說:“金章宗時初行交鈔與錢流通,但官府隻印發不收回。鈔價貶值,一萬貫隻能買一個餅子,以致民窮國貧,應當引以為戒,今若發行交鈔,不能超過萬錠。”太宗采納他的意見。同年七月,忽都虎呈上戶口登記冊,太宗打算把所屬州縣土地和人民分賜給親王功臣,楚材以為不當,不如多賜給他們金銀綢帛。太宗說“:已允許給他們了怎麼辦?”楚材說“:朝廷可派官員去分封地方,幫助征收賦稅,並且年終加以公布,不使親王功臣們自己任意苛征。”太宗采納了這個辦法,於是規定:天下賦稅,每二戶出絲一斤作為國家財政收入。五戶出絲一斤作為諸王功臣的生活費用。地稅,中等田每畝征糧二升半,上等田三升,下等田二升,水田每畝五升。商稅三十取一。鹽價,四十斤值銀一兩。內府工匠製造器物,耗費原料很多,且十之八九為私人所有。楚材請朝廷加以考察核實,應該用料多少,定為製度。朝廷計劃向民間征取牝馬,楚材勸阻說:“凡種糧養蠶的地方,並不產馬,若施行征馬,以後必有害於民。”太宗又采納了他的意見。當時州郡長官多向商人借高利貸,稱“羊羔兒利”,其後賣妻賣子也還不清。楚材奏請規定貸利息不得多於本金,定為永久製度。民間有借債不能償還者,官府代還。在楚材的建議和主持下,建立起各項製度,人民得以安居樂業。富人劉忽篤馬、涉獵發丁、劉廷玉等人,以上納白銀一百四十萬兩來包買國家課稅。楚材認為這些人是貪利之徒,欺上壓下,為害甚大,奏請取締。自太宗二年確立課稅定額後,至六年時增時減。至太宗十年課銀增到一百一十萬兩。譯史安天合提出增加到二百二十萬兩。楚材竭力反對,無效,歎息道:“百姓從此更加貧困了。”

秋七月,忽都虎以民籍至,帝議裂州縣賜親王功臣。楚材曰:“裂土分民,易生嫌隙,不如多以金帛與之。”帝曰:“已許奈何?”楚材曰:“若朝廷置吏,收其貢賦,歲終頒之,使毋擅科征,可也。”帝然其計,遂定天下賦稅,每二戶出絲一斤,以給國用;五戶出絲一斤,以給諸王功臣湯沐之資。地稅,中田每畝二升又半,上田三升,下田二升,水田每畝五升;商稅,三十分而一;鹽價,銀一兩四十斤。既定常賦,朝議以為太輕,楚材曰:“作法於涼,其弊猶貪,後將有以利進者,則今已重矣。”時工匠製造,糜費官物,十私八九,楚材請皆考核之,以為定製。時侍臣脫歡奏簡天下室女,詔下,楚材尼之不行,帝怒。楚材進曰:“向擇美女二十有八人,足備使令。今複選拔,臣恐擾民,欲覆奏耳。”帝良久曰:“可罷之。”又欲收民牝馬,楚材曰:“田蠶之地,非馬所產,今若行之,後必為人害。”又從之。丁酉,楚材奏曰:“製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儒臣之事業,非積數十年,殆未易成也。”帝曰:“果爾,可官其人。”楚材曰:“請校試之。”乃命宣德州宣課使劉中隨郡考試,以經義、詞賦、論分為三科,儒人被俘為奴者,亦令就試,其主匿弗遣者死。得士凡四千三十人,免為奴者四之一。先是,州郡長吏,多借賈人銀以償官,息累數倍,曰羊羔兒利,至奴其妻子猶不足償。楚材奏令本利相侔而止,永為定製,民間所負者,官為代價之。至一衡量,給符印,立鈔法,定均輸,布遞傳,明驛券,庶政略備,民稍蘇息焉。
楚材久居相位,直到乃馬真皇後三年(1244)去世,終年五十五歲。他一生清廉,從不貪圖公物、徇私情。曾對行省劉敏說“:若講睦親之義,我自應把自己的俸祿去資助親友,但若令我從政,則不能徇私因以違國法。”死後有人進讒言,說他在做宰相時,把天下貢賦一半吞為私有。皇後命近臣麻裏紮去調查,其家中隻有琴阮十餘及古今書畫、金石、遺文數千卷。至順元年(1330),文宗贈封楚材為經國議製寅亮佐運功臣、太師、上柱國,追封為懿寧王、諡文正。有子二人,名耶律鉉、耶律鑄。

有二道士爭長,互立黨與,其一誣其仇之黨二人為逃軍,結中貴及通事楊惟忠,執而虐殺之。楚材按收惟忠。中貴複訴楚材違製,帝怒,係楚材;既而自悔,命釋之。楚材不肯解縛,進曰:“臣備位公輔,國政所屬。陛下初令係臣,以有罪也,當明示百官,罪在不赦。今釋臣,是無罪也,豈宜輕易反覆,如戲小兒?國有大事,何以行焉!”眾皆失色。帝曰:“朕雖為帝,寧無過舉耶?”乃溫言以慰之。楚材因陳時務十策,曰:“信賞罰,正名分,給俸祿,官功臣,考殿最,均科差,選工匠,務農桑,定土貢,製漕運。皆切於時務,悉施行之。
耶律鑄字成仲,自幼聰敏,長於文辭,尤精於騎射,其父耶律楚材去世後,他繼領中書省事,這時年二十三歲。鑄奏請皇帝寬政愛民,並將曆代德政之可行於令者,列舉八十一章進呈。憲宗八年(1258),征伐四川,詔令鑄率領侍衛軍之勇猛者隨行,鑄在戰爭中屢出奇計,攻下城邑。九年,憲宗崩,阿裏不哥反叛,鑄拋妻棄子,挺身自北方來歸,世祖嘉獎其忠,當天就召見,賞賜優厚。中統二年(1261),拜為中書左丞相。是年冬,世祖令他領兵防禦北邊。鑄打敗阿裏不哥於上都之北。

太原路轉運使呂振、副使劉子振,以贓抵罪。帝責楚材曰:“卿言孔子之教可行,儒者為好人,何故乃有此輩?”對曰:“君父教臣子,亦不欲令陷不義。三綱五常,聖人之名教,有國家者莫不由之,如天之有日月也。豈得緣一夫之失,使萬世常行之道獨見廢於我朝乎!”帝意乃解。
至元元年(1264),加光祿大夫,奏定法令三十七章,官民稱便。二年,任山東行省中書令,不久召還,令製宮廷音樂舞蹈。四年三月,樂、舞製成,賜名《大成》。六月,改榮祿大夫、平章政事。至元五年複拜為光祿大夫、中書左丞相。十年調任平章軍國重事。十三年,奉詔監修國史,同時,朝廷有大事,必先向他谘詢。十九年,複拜中書左丞相。二十年十月,因失職違紀而罷官,並沒收其家產之半,遷往山後。至元二十二年(1286)卒,年六十五歲。

富人劉忽篤馬、涉獵發丁、劉廷玉等以銀一百四十萬兩撲買天下課稅,楚材曰:“此貪利之徒,罔上虐下,為害甚大。”奏罷之。常曰:“興一利不如除一害,生一事不如省一事。任尚以班超之言為平平耳,千古之下,自有定論。後之負譴者,方知吾言之不妄也。”帝素嗜酒,日與大臣酣飲,楚材屢諫,不聽,乃持酒槽鐵口進曰:“曲糵能腐物,鐵尚如此,況五髒乎!”帝悟,語近臣曰:“汝曹愛君憂國之心,豈有如吾圖撒合裏者耶?”賞以金帛,敕近臣日進酒三鍾而止。自庚寅定課稅格,至甲午平河南,歲有增羨,至戊戌,課銀增至一百一十萬兩。譯史安天合者,諂事鎮海,首引奧都剌合蠻撲買課稅,又增至二百二十萬兩。楚材極力辨諫,至聲色俱厲,言與涕俱。帝曰:“爾欲搏鬥耶?”又曰:“爾欲為百姓哭耶?姑令試行之。”楚材力不能止,乃歎息曰:“民之困窮,將自此始矣!”
楊惟中,字彥誠,弘州人,知書,有膽識謀略,為太宗所器重。二十歲時,奉命出使西域三十餘國,宣揚蒙古國威,頒布蒙古政令,使各國官民戶口皆歸於蒙古,太宗準備大大重用他。

楚材嚐與諸王宴,醉臥車中,帝臨平野見之,直幸其營,登車,手撼之。楚材熟睡未醒,方怒其擾己,忽開目視,始知帝至,驚起謝,帝曰:“有酒獨醉,不與朕同樂耶?”笑而去。楚材不及冠帶,馳詣行宮,帝為置酒,極歡而罷。
皇子闊出伐宋,命惟中於軍前行中書省事。蒙古大軍攻克棗陽、光化、光州、隨州、郢州、複州、襄陽府、德安府,得名士數十人。楊惟中收集宋程頤、程顥的著作送至燕都,建立宋大儒周敦頤祠,還設立“太極書院”,聘請儒士趙複、王粹等來授課。惟中一心要以聖賢之學來治理天下。拜為中書令後,太宗駕崩,太後聽政,國家大政由惟中一人主持。

楚材當國日久,得祿分其親族,未嚐私以官。行省劉敏從容言之,楚材曰:“睦親之義,但當資以金帛。若使從政而違法,吾不能徇私恩也。”
定宗即位,平陽道斷事官斜徹目無法紀,肆意橫行,惟中奉詔為該道宣慰使,將斜徹依法處決。金亡之後,金將武仙也在鄧州被擊潰,餘黨散於太原、真定之間,占據大明川,用金朝的開興年號,有兵將共數萬人,到處掠奪百姓。朝廷詔令諸道會兵討伐,未能消滅。楊惟中持皇上聖旨去招安,主帥投誠,其下官兵都歸附於蒙古。

歲辛醜二月三日,帝疾篤,醫言脈已絕。皇後不知所為,召楚材問之,對曰:“今任使非人,賣官鬻獄,囚係非辜者多。古人一言而善,熒惑退舍,請赦天下囚徒。”後即欲行之,楚材曰:“非君命不可。”俄頃,帝少蘇,因入奏,請肆赦,帝已不能言,首肯之。是夜,醫者候脈複生,適宣讀赦書時也,翌日而瘳。冬十一月四日,帝將出獵,楚材以太乙數推之,亟言其不可,左右皆曰:“不騎射,無以為樂。”獵五日,帝崩於行在所。皇後乃馬真氏稱製,崇信奸回,庶政多紊。奧魯剌合蠻以貨得政柄,廷中悉畏附之。楚材麵折廷爭,言人所難言,人皆危之。
憲宗即位,世祖為皇弟,鎮守金蓮川,有權在所領地區立官府,拜官封爵。於是在汴梁設立河南道經略司,奏請以楊惟中為經略使,使他在唐、鄧、申、裕、嵩、汝、蔡、息、亳、潁諸州屯田。金亡之初,任命監河橋萬戶劉福為河南道總管。劉福既貪婪,又殘忍,迫害金朝遺民二十餘年。惟中把劉福召來,要他聽從管束,劉福托病不來。惟中強行召至官廳大堂,先布置衙役執刑仗於兩邊,然後派人去對劉福說:“你若不來,我將以軍法從事。”福不得已,帶著數千衛隊來見惟中,惟中用大梃將他打倒,不數日即死,河南從此太平無事。調任陝右四川宣撫使。當地駐軍統帥驕奢不法,深為民害,特別是郭千戶尤甚,殺人之夫,奪人之妻。惟中將他斬首示眾,關中軍紀肅然。惟中常說“:並非我好殺人,國家綱紀不立,以致這些人虐害良民,而民又無處控告,不去掉這些人是不行的。”

癸卯五月,熒惑犯房,楚材奏曰:“當有驚擾,然訖無事。”居無何,朝廷用兵,事起倉卒,後遂令授甲選腹心,至欲西遷以避之。楚材進曰:“朝廷天下根本,根本一搖,天下將亂。臣觀天道,必無患也。”後數日乃定。後以禦寶空紙付奧都剌合蠻,使自書填行之。楚材曰:“天下者先帝之天下。朝廷自有憲章,今欲紊之,臣不敢奉詔。”事遂止。又有旨:“凡奧都剌合蠻所建白,令史不為書者,斷其手。”楚材曰:“國之典故,先帝悉委老臣,令史何與焉?事若合理,自當奉行,如不可行,死且不避,況截手乎!”後不悅。楚材辨論不已,因大聲曰:“老臣事太祖、太宗三十餘年,無負於國,皇後亦豈能無罪殺臣也!”後雖憾之,亦以先朝舊勳,深敬憚焉。甲辰夏五月,薨於位,年五十五。皇後哀悼,賻贈甚厚。後有譖楚材者,言其在相位日久,天下貢賦,半入其家。後命近臣麻裏紥覆視之,唯琴阮十餘,及古今書畫、金石、遺文數千卷。至順元年,贈經國議製寅亮佐運功臣、太師、上柱國,追封廣寧王,諡文正。子鉉、鑄。
憲宗九年(1259),世祖統領蒙軍東師南征,奏請楊惟中為江淮京湖南北路宣撫使,令他建立行台,宣布皇帝恩德,蒙古軍攻漢軍均受他節製。蒙軍北還時惟中卒於蔡州,年五十五歲。中統二年追諡忠肅公。

鑄字成仲,幼聰敏,善屬文,尤工騎射。楚材薨,嗣領中書省事,時年二十三。鑄上言宜疏禁網,遂采曆代德政合於時宜者八十一章以進。戊午,憲宗征蜀,詔鑄領侍衛驍果以從,屢出奇計,攻下城邑,賜以尚方金鎖甲及內廄驄馬。乙未,憲宗崩,阿裏不哥叛,鑄棄妻子,挺身自朔方來歸,世祖嘉其忠,即日召見,賞賜優厚。中統二年,拜中書左丞相。是年冬,詔將兵備禦北邊,後征兵扈從,敗阿裏不哥於上都之北。至元元年,加光祿大夫。奏定法令三十七章,吏民便之。二年,行省山東。未幾征還。初,清廟雅樂,止有登歌,詔鑄製宮懸八佾之舞。四年春三月,樂舞成,表上之,仍請賜名《大成》,製曰“可”。六月,改榮祿大夫、平章政事。五年,複拜光祿大夫、中書左丞相。十年,遷平章軍國重事。十三年,詔監修國史。朝廷有大事,必谘訪焉。十九年,複拜中書左丞相。二十年冬十月,坐不納職印、妄奏東平人聚謀為逆、間諜幕僚、及黨罪囚阿裏沙,遂罷免,仍沒其家貲之半,徙居山後。二十二年卒,年六十五。子十一人:希征,希勃,希亮,希寬,希素,希固,希周,希光,希逸淮東宣慰使,餘失其名。至順元年,贈推忠保德宣力佐治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懿寧王,諡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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