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 作者:李延壽年代:唐朝1556   

《北史》列傳 列傳·卷十九

高允從祖弟祐祐曾孫德正祐從子乾昂季式
高佑,字子集,是高允從祖的弟弟,高佑本名高禧,因為和鹹陽王同名,孝文帝賜名“佑”。他的祖父高展,是慕容寶的黃門侍郎。道武帝平定中山時,遷徙到京都,在任三都大官時去世。他的父親高讜,曾跟隨太武帝消滅了赫連昌,因有功而被賜南皮子的爵位,與崔浩一起參與寫作,任官至中書侍郎、給事中、冀青二州中正。又代理散騎常侍、..縣侯,曾出使高麗。他死後,追贈冀州刺史、假滄水公的職位,諡號“康”。高佑的哥哥高祚繼承了父親的爵位,做了東青州刺史。

高允,字伯恭,勃海蓚人,漢太傅裒之後也。曾祖慶,慕容垂司空。祖父泰,吏部尚書。父韜,少以英朗知名,同郡封懿雅相推敬。亦仕慕容垂,為太尉從事中郎。道武平中山,以為丞相參軍,早卒。
高佑在詩書經史方麵知識淵博,喜歡文字和各種雜論,性格通達豪放,不拘小節。他從中書學生升遷為中書侍郎,賜爵建康子。文成帝末年,兗州東郡吏捕獲一隻異獸送到了京師,當時沒人能知道這是什麼野獸。皇帝下詔問高佑。高佑說“:這獸是三吳所出,他的名字叫鯪鯉。其他地區都沒有這種野獸,現在被我們獲得,吳、楚之地,大概將來有歸順我國的吧!”又有人在靈丘得到一枚玉印獻給了朝廷,皇帝又下詔讓高佑看。高佑說:“印上有大篆體的兩個字,‘宋壽’,壽就是命,我們得到他的命,也就是他要歸我們的意思。”獻文帝初年,宋義陽王劉昶來投奔,薛安都等人以五個州來投降歸附,當時人都說高佑的話靈驗了。

允少孤夙成,有奇度,清河崔宏見而異之,歎曰:“高子黃中內潤,文明外照,必為一代偉器,但吾恐不見耳。”年十餘歲,祖父泰喪,還本郡。允推財與二弟而為沙門,名法淨,未久而罷。性好文學,擔笈負書,千裏就業。博通經史、天文、術數,尤好《春秋公羊》。曾作《塞上公詩》,有混欣戚、遺得喪之致。
孝文帝初年,高佑任秘書令。後來他與丞相李彪等上奏說“:《尚書》是記言體文,《春秋》是記事的書,追尋前人的記載,都是言論和行動的實錄。聖朝從上古創建以來,《長發》開創基業,從始均以後直到成帝,其間年代久遠,所以曆代的曆史記載未能傳下來。我們疏忽遺漏,有辱史官之職,翻閱國誌,暗下了決心,我認為從王業初建,各事草創,皇始之後,光照中土,應該依照司馬遷、班固的體例,讓各事歸類,紀、傳分開記載,表、誌區分連貫,這樣修撰國史,諸事齊備,在著作郎以下的人中,選取有用之才參加修撰國書。如果選到合適的人選,三年就能有成果了。”孝文帝準了他們的奏。

神蒨三年,太武舅陽平王杜超行征南大將軍,鎮鄴,以允為從事中郎,年四十餘矣。超以方春而諸州囚不決,表允與中郎呂熙等分詣諸州,共評獄事。熙等皆以貪穢得罪,唯允以清平獲賞。府解,還家教授,受業者千餘人。
孝文帝曾經問高佑:“如水旱不調,怎麼樣才能製止災害而得到好的收成呢?”高佑說:“唐堯和商湯這樣的聖君,都不能製止災荒的年景,陛下您和過去的賢君一樣,對旱災能怎麼樣呢?隻要表彰賢能,讓他們輔佐朝政,那就能消災,就會有好收成。”孝文帝又問他製止盜賊的方法,高佑說:“如果訓導有方,怎麼會不平息盜賊呢?官吏們必須堅持忠良、清廉,那麼盜賊也就會消失了。”高佑又上疏說:“現在選拔人才,不看他在職時政績的好壞,專憑年資的多少來任選,這不是人盡其才的做法,應該舍棄那種以年紀大、資格老作為條件的選任方法,惟才是舉。另外,那些過去的有功之臣,他的資格和功勞都可以記載,但如他的才能不適宜去治理國家的,可以給他們加爵和封賞,不適宜再委以重任。這就是人們所說的:當王的人可用財物來做人情,不能以官職來做人情。”孝文帝對他的話都很讚同,給他加官給事中、冀州大中正。當時李彪統管著作之事,高佑為令,隻是經常關心一下而已。

四年,與盧玄等俱被征,拜中書博士,遷侍郎。與太原張偉並以本官領衛大將軍樂安王範徒事中郎。範,太武寵弟,西鎮長安,允甚有匡益,秦人稱之。尋被征還。樂平王丕西討上邽,複以本官參丕軍事。以謀平涼州之勳,賜爵汶陽子。後奉詔領著作郎,與司徒崔浩述成國記。
後來高佑離開京都,任西兗州刺史、假東光侯,鎮守滑台。高佑認為郡國有太學,縣裏、鄉裏也應該有學校,便在縣裏設立了講學,在鄉裏設立了教學,村裏設立了小學。又讓每家都自己築一舂米的石碓,五家以上就要合打一口井,用來供行路的客人使用,不讓婦女寄舂米和打水。他又製定了防止盜賊的方略,他讓村民五五相保,如果誰被發現有偷盜行為,那麼相保之戶就要受牽連。起初他的做法讓人感到有些繁瑣,但後來這一地區風氣很好,沒有什麼強盜和小偷。

時浩集諸術士,考校漢元以來,日月薄蝕,五星行度,並譏前史之失,別為魏曆以示允。允曰:“善言遠者,必先驗於近。且漢元年冬十月,五星聚於東井,此乃曆術之淺事。今譏漢史而不覺此謬,恐後之譏今,猶今之譏古。”浩曰:“所謬雲何?”允曰:“案《星傳》,金、水二星,常附日而行,冬十月,日旦在尾、箕,昏沒於申南,而東井方出於寅北,二星何因背日而行?是史官欲神其事,不複推之於理。”浩曰:“欲為變者,何所不可?君獨不疑三星之聚,而怪二星之來。”允曰:“此不可以空言爭,宜更審之。”時坐者鹹怪,唯東宮少傅遊雅曰:“高君長於曆,當不虛言也。”後歲餘,浩謂允曰:“先所論者,本不經心,及更考究,果如君語。以前三月聚於東井,非十月也。”又謂雅曰:“高允之術,陽源之射也。”眾乃歎服。允雖明於曆數,初不推步有所論說。惟遊雅數以災異問允。允曰:“昔人有言,知之甚難。既知,複恐漏泄,不如不知也。天下妙理至多,何遽問此。”雅乃止。尋以本官為秦王翰傅。後敕以經授景穆,甚見禮待。又詔允與侍郎公孫質、李靈、胡方回共定律令。
後來,高佑又任宋王劉昶的師傅,因為參定律令,得到賞賜玉帛、糧食、馬匹等。劉昶因為他是舊朝官員,年紀大,十分敬重他。高佑任光祿大夫,並仍然擔任師傅,劉昶死後,高佑被召任為宗正卿,而高佑卻留連於彭城,很長時間不去赴任。仆射李衝上奏,說高佑沒有什麼理由而停留,不聽王命,高佑被處以三年刑罰,可以贖罪,免去宗正卿職務。後來他又任光祿大夫,在任職期間去世。太常寺給他的諡號為“煬侯”,皇帝下詔說:“不遵從皇上的命令叫靈,可諡靈。”

太武引允與論刑政,言甚稱旨。因問允“萬機何者為先”。時多禁封良田,又京師遊食眾。允因曰:“臣少也賤,所知唯田,請言農事。古人雲:方一裏則為田三頃七十畝,方百裏則田三萬七千頃。若勸之,則畝益三升;不勸,則畝損三升。方百裏損益之率,為粟二百二十二萬斛,況以天下之廣乎?若公私有儲,雖遇饑年,複何憂乎?”帝善之,遂除田禁,悉以授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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