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 作者:李延壽年代:唐朝1556   

《北史》列傳 列傳·卷七十四

循吏
竇瑗字世珍,遼西陽洛人。自稱祖籍扶風平陵,漢時大將軍竇武的曾孫竇崇曾做遼西太守,於是就在遼西安家。曾祖父竇堪,是慕容氏漁陽太守。祖父竇表,馮弘城周太守,後入魏。父親竇同,選為秀才,早年下世。普泰初年,竇瑗上書以自身地位為父親請求追封爵位,皇帝下詔追封竇同為平州刺史。

張膺路邕閻慶胤明亮杜纂竇瑗蘇淑張華原孟業蘇瓊路去病梁彥光樊叔略公孫景茂辛公義柳儉郭絢敬肅劉曠王伽魏德深
竇瑗十七歲時,就挾帶書卷外出投師,求學十年,才做禦史。後來兼職太常博士,拜訪太原王爾朱榮求職。爾朱榮留他做了北道大行台左丞。因為任爾朱榮的官職,賞爵新昌男。後來跟隨爾朱榮東行平定葛榮叛軍,封為容城縣伯。竇瑗請求將容城縣伯之位讓給兄長竇叔珍,皇上詔書同意將新昌男轉授給叔珍。叔珍因此而官至太山太守。爾朱世隆等人擁立長廣王元曄為主,南下洛陽。行至東郊外,世隆等人派竇瑗奏請廢去元曄,竇瑗持鞭駕車獨自進入宮內,奏請元曄沿襲堯、舜禪位製,元曄於是禪位給廣陵王元恭。因此竇瑗授職給事黃門侍郎。

先王疆理天下,司牧黎元,刑法以禁其奸,禮教以防其欲,雖為政以德,理實殊塗,百慮一致,在斯而已。《書》雲“知人則哲”,又雲“無曠庶官”,言非其人為空官也。睿哲之後,必致清明之臣;昏亂之朝,多有貪殘之吏。嗜欲所召,影響從之。故五帝三王,不易人而化,皆在所由化之而已。蓋有無能之吏,無不可禦之人焉。自罷侯置守,曆年永久,統以方牧,仍世相循,所以寬猛為用,庇人調俗。但廉平常跡,聲有難高;適時應務,招響必速。是故搏擊為侯,起不旋踵;懦弱貽咎,錄用無時。此則已然於前世矣!後之為吏,與世沈浮,叔季澆漓,奸巧多緒,居官蒞職,道各不同,故往籍述其賢能,以彰懲勸之道。
魏孝武帝時,竇瑗是廷尉卿。在祭師講習時,竇瑗與溫子癉、魏季景、李業興一同選文。天平年間,任廣宗太守,為政有清正廉潔的讚譽。廣宗一帶人情凶惡暴戾,以前官府都受理不少訴訟案件。隻有竇瑗一任,始終清靜。調任中山太守後,聲名很好。常被吏卒想念。齊神武頒詔州郡,稱讚竇瑗政績,以示勸告勉勵。後授任平州刺史,在州府為政一如在郡縣。後來又做了神武丞相府右長史。竇瑗缺乏軍府裁斷的才能,不太稱職。於是又兼任晉州政務。

案魏立《良吏傳》有張恂、鹿生、張膺、宋世景、路邕、閻慶胤、明亮、杜纂、裴佗、竇瑗、羊敦、蘇淑。齊立《循吏傳》有張華原、宋世良、郎基、孟業、崔伯謙、蘇瓊、房豹、路去病。《周書》不立此篇。隋《循吏傳》有梁彥光、樊叔略、趙軌、房恭懿、公孫景茂、辛公義、柳儉、劉曠、王伽、魏德深。其張恂、鹿生、宋世景、裴佗、羊敦、宋世良、郎基、崔伯謙、房豹、趙軌、房恭懿,各附其家傳,其餘皆依時代編緝,以備《循吏篇》雲。
回到鄴城,上表說:“臣讀《麟趾新製》到三公曹第六十六條:‘母親殺死父親,兒女不得控告,控告者處死。’多次考慮,不能理解。為什麼呢?依照法律:‘子孫有控告父母、祖父母的,處死。’又漢宣說‘:兒女包庇父親,孫子包庇祖父母者,都不追究。’這是指父母、祖父母小到偷羊,大到殺人害命之類,從恩情上講必須隱瞞,從法律上也不追究,道理如此,可見其正確。並不是說母親殺害父親,隻讓孩子不告發。如果母親殺死父親而孩子不告發,便是知有母而不知有父,識見如同野人,義理近於禽獸。況且母親對於父親來說,如同嫁天,既殺害自己的天,又殺害兒女的天,二天毀傷,怎樣容忍沉默?這種母親的罪過,義理上不應赦免,下手的時候,母親的恩義便已結束,仍要以母子之義而不告發,鄙臣因此迷惑。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可以臨時商議治罪,為什麼要事先製定這條法律,用作訓誡呢?恐怕千年之後,論者紛紛,認為昭明聖朝,竟然有尊母賤父之說。依我粗淺之見,實在不應采用。”皇上下詔交給尚書。三公郎封君義隨即裁決說“:母親殺死父親,孩子告發母親。母親因為孩子告發而處死,便是孩子所殺。天下沒有無母之國,不知道這種孩子,將到什麼地方?既對法無礙,又對事無害,就通告官府,說不應更改。”竇瑗又駁難說“:官署裁斷說‘:母親因孩子的告發而處死,便是孩子所殺。天下沒有無母之國,不知道這種孩子,將到什麼地方?’瑗參照法典律文,沒有聽說母親殺死父親,孩子要隱瞞母罪的道理。既不告發母親,便是和殺父相同。天下難道有無父之國,這種孩子卻能有所去處的嗎?”事情就此了結。

張膺,不知何許人也。延興中,為魯郡太守。履行貞素,妻女樵采自供。孝文深嘉之。遷京兆太守,清白著稱,得吏人之忻心焉。
竇瑗任職大宗正卿,宗室貴族因他出身寒微,都輕視他。竇瑗執法公正,招致很多仇怨。官位雖然通達顯赫,但貧窮依舊,清廉高尚的節操,為時人推重。任本州大中正,兼廷尉卿,死於官任。追贈太仆卿,濟州刺史,諡號為明。

路邕,陽平人也。宣武時,除東魏郡太守。蒞政清勤。經年儉,日出家粟,賑賜貧窘。靈太後下詔褒美,賜龍廄馬一匹、衣一襲、被褥一具。稍遷南青州刺史,卒。
孟業字敬業,钜鹿安國人。家庭原本貧寒低微。年輕時做州吏,性情廉潔謹慎,同僚中一些人,侵吞盜竊公家絹帛,分給孟業三十匹,他拒絕接受。行台郎中郭秀對他很是以禮相待,剛要向上推薦他,恰巧郭秀死去。

閻慶胤,不知何許人也。為東秦州敷城太守。頻年饑儉,慶胤歲常以家粟千石,賑恤貧窮,人賴以濟。部人陽寶龍一千餘人申頌美政。有司以聞,靈太後卒無褒賞。
魏彭城王韶,是齊神武帝的女婿,被任命為定州刺史,他安排孟業為典簽。長史劉仁之對孟業說:“我在州衙之外,您在州衙之內,同心協力,或許會有成就吧?”不久,劉仁之入朝做了中書令,臨上路時提醒韶說:“殿下身邊可以信任的人,隻是孟業,希望專心任用他,其他人不可信任。”又與孟業告別,拉著手說:“現在我離開彭城,您就失去了援助,擔心您以後不能自我保全,隻有忠正耿直,希望您勉勵自己。”孟業隻有一匹馬,瘦死,韶以孟業家貧為由,讓州府官員差役一起吃馬肉,想讓他們重重地酬謝孟業。孟業堅決推辭不肯接受。韶就和孟業開玩笑說“:您這是想做名人啊。”孟業回答說“:孟業身為典簽,是州中的重要職位,那些人想賄賂我財物,隻擔心沒有機會罷了。現在讓他們吃肉,恐怕導致聚財征物,有損於名聲,因此違背您的英明教誨。”後來不過十天,韶身邊的王四德、董惟金都因馬死送人馬肉,被長史裴英起密奏,神武帝給韶寫有一封信,大致意思是譏誚責備。孟業不久被譖毀,出外巡行縣中事務。後來神武帝寫信責備韶說“:姓孟的那個典簽,非常用心,為什麼讓他出外呢?”等韶代為轉達,孟業也就跟著回去了,贈送物品一點也沒接受。劉仁之後來在西兗州做官,臨走時對吏部郎中崔暹說:“你們州中的人士,隻有孟業一人,選拔舉薦的時候,不要忘記他。”崔暹問孟業說:“您以前在定州,有什麼政績。讓劉西兗如此欽佩歎服?”孟業回答說“:隻懂得自身修養罷了。”韶做並州刺史,孟業又為典簽,仍舊兼任長史。

明亮,字文德,平原高昌人也。有識幹,曆員外常侍。延昌中,宣武臨朝堂,親自黜陟,授亮勇武將軍。亮進曰:“臣本官常侍,是第三清;今授臣勇武,其號至濁。且文武又殊,請更改授。”帝曰:“九流之內,人鹹君子,卿獨欲乖眾,妄相清濁,所請未可。”亮曰:“今江左未賓,書軌宜一,方為陛下投命前驅,拓定吳會。官爵,陛下之所輕;賤命,微臣之所重。陛下方收所重,何惜所輕?”因請改授平遠將軍。帝曰:“運籌用武,然後遠人始平。卿但用武平之,何患不得平遠乎?”亮乃陳謝而退。除陽平太守。清白愛人,甚有惠政。轉汲郡太守,為政如前,舉宣遠近。卒,二郡人吏迄今追思之。
齊天保初年,清河王嶽授職為司州牧,召孟業為法曹。孟業身材矮小,等拜見時,嶽心裏鄙視他渺小,隻笑而不說話。後來在孟業判決案件時,對他說:“您判案英明,可以說有超過您身體的用處。”補用為河間王國郎中令,清貧自守,不曾出現過失。文宣帝對待中裴英起說“:您認識河間王郎中孟業嗎?前些日子見到他辦理的文籍檔案,像是好人。”裴英起回答說“:過去孟業與我一同侍奉魏彭城王韶,這個人清廉忠心,正直耿介,當世少有。”帝說:“真像你這種說法,一直是太委屈他了。”授職中書舍人。文宣帝當初隻是知道孟業的姓名,等到他因事上奏,才見他身體老弱。而且本性淳厚樸實,沒有升官降職的喜怒表現,加上平穩緩和,很少有機會。有一個道士由吾道榮因道術被皇上迎請,將要進入朝中,孟業替他通報名姓,忽然在人群中大聲奏道“:由吾道士不吃五穀。”帝命令人將孟業推下。又令點檢百官,陳奏他的失職不當之處,帝派人用馬鞭抽打孟業頭部,以至流出血來。然而又體恤他年老體衰,不能承受武力。

杜纂,字榮孫,常山九門人也。少以清苦自立。時縣令齊羅喪亡,無親屬收殮,纂以私財殯葬,由是郡縣標其門閭。後居父喪盡禮。郡舉孝廉,稍除積弩將軍,從征新野。及南陽平,以功賜爵井陘男。賞帛五百匹,數日之中,散之知友,時人稱之。曆武都、漢陽二郡太守,並以清白為名。明帝初,拜清河內史。性儉約,尤愛貧老,問人疾苦,至有對之泣涕。勸督農桑,親自檢視,勤者賞以物帛,惰者加以罪譴。吊死問生,甚有恩紀。除東益州刺史,無禦邊威略,群氐反叛,以失人和徵還。遷太中大夫。正光末,清河人房通等三百人頌纂德政,乞重臨郡,詔許之。孝昌中,為葛榮圍逼。以郡降,榮以為常山太守。榮滅,卒於家。
北齊昭帝皇建二年(561),升為東郡太守,以寬厚仁惠聞名。這年夏天,五官張凝因為出使外地,得到一棵莖杆長有五個穗的麥子,還有三個穗或四個穗長在一棵麥杆的,全郡的人都以為是政令感化的結果。隨即上報皇帝。到秋天,又有東燕縣人班映祖,送來一株上麵長有九個麥穗的好莊稼。北齊武帝河清三年(564),皇帝命令民間養驢,催購相當急迫。孟業說:“我既然是百姓的父母官,怎麼能坐看百姓的這種急難?應該拿出國庫中的錢財,貸給百姓購買。今後有了過錯,我自己承擔下來。”後來被憲司彈劾。被捕那天,郡中百姓都哭著跟隨他,不斷地慰問。送孟業出關的,有幾百人,到黎陽郡西邊,才得以辭別,拉手痛哭,悲慘之景感動了行路的人。到朝廷訴冤的不隻一人,皇上於是下令將他放回。郡中父老百姓,到黃河邊迎接。

纂所曆任,好行小惠,蔬食弊衣,多涉誣矯。而輕財潔己,終無受納,為百姓所思,號為良守。天平中,贈定州刺史。
武成結交戎人,從洛陽回到鄴城,路途經過東郡。孟業備辦牛肉與酒,帶領吏卒百姓在路旁拜謁,自稱道:“糞土之臣孟業,俯伏恩惟聖主親自北行,出征而無戰鬥,謹獻薄禮。”就和百姓官吏齊呼萬歲。在前麵做向導引入城中,皇帝非常稱賞。後來任命為廣平太守,年紀已老,處理政事不如在東郡時。北齊後主武平九年(578),做太中大夫,增封衛將軍,不久死去。

竇瑗,字世珍,遼西陽洛人也。自言本出扶風平陵,漢大將軍武曾孫崇為遼西太守,遂家焉。曾祖堪,慕容氏漁陽太守。祖表,馮弘城周太守,入魏。父冏,舉秀才,早卒。普泰初,瑗啟以身階級為父請贈,詔贈平州刺史。瑗年十七,便荷帙從師,遊學十載,始為禦史。後兼太常博士,拜太原王爾硃榮官,榮留為北道大行台左丞。以拜榮官,賞新昌男。從榮東平葛榮,封容城縣伯。瑗乞以容城伯讓兄叔珍,詔聽以新昌男轉授之。叔珍由是位至太山太守。爾硃世隆等立長廣王曄為主,南赴洛陽。至東郭外,世隆等遣瑗奏廢之,瑗執鞭獨入禁內,奏願行堯、舜事,曄遂禪廣陵。由是除給事黃門侍郎。
孟業立誌恪守質樸本性,不崇尚浮華。給兒子備辦婚事,對方是朝中近親叱羅氏。他兒子蒙受恩蔭,做平原王段孝先相府行參軍,就讓人製作當世富家子弟穿戴的綺麗服飾。叱羅家又倚仗這種婚姻關係,炫耀自誇。孟業知道而沒有禁止,平日的聲望大為降低。

孝武帝時,為廷尉卿。及釋奠開講,瑗與溫子升、魏季景、李業興並為擿句。天平中,除廣宗太守,政有清白之稱。廣宗人情凶戾,累政鹹見告訟。唯瑗一人,終始全潔。轉中山太守,聲譽甚美,為吏人所懷。及齊神武班書州郡,稱瑗政績,以為勸勵。後授平州刺史,在州政如臨郡。又為神武丞相府右長史。瑗無軍府斷割才,不甚稱職。又行晉州事。及還鄴,上表曰:“臣伏讀《麟趾新製》至三公曹第六十六條:‘母殺其父,子不得告,告者死。’三返覆之,未得其門。何者?案律:‘子孫告父母、祖父母者,死。’又漢宣雲:‘子匿父,孫慝大父母,皆勿論。’蓋謂父母、祖父母小者攘羊,甚者殺害之類,恩須相隱,律抑不言,法理如是,足見其直,未必指母殺父,止子不言也。今母殺父而子不告,便是知母而不知父,識比野人,義近禽獸。且母之於父,作合移天,既殺己之天,複殺子之天,二天頓毀,豈容頓默?此母之罪,義在不赦;下手之日,母恩即離。仍以母道不告,鄙臣所以致惑。如或有之,可臨時議罪,何用豫製斯條,用為訓誡?恐千載之下,談者喧嘩,以明明大朝,有尊母卑父之論。以臣管見,實所不取。”詔付尚書。三公郎封君義立判雲:“母殺其父,子複告母,母由告死,便是子殺。天下未有無母之國,不知此子,將欲何之?既於法無違,於事非害,宣布有司,謂不宜改。”瑗複難雲:“局判雲‘母由告死,便是子殺。天下未有無母之國,不知此子,將欲何之。’瑗案典律,未聞母殺其父而子有隱母之義。既不告母,便是與殺父同。天下可有無父之國,此子獨得有所之乎?”事雖停寢。除大宗正卿。宗室及其寒士,相與輕之,瑗案法推正,甚見仇疾。官雖通顯,貧窘如初,清尚之操,為時所重。領本州大中正,兼廷尉卿,卒官。贈太仆卿、濟州刺史,諡曰明。
蘇瓊,字珍之,長樂武強人,父親蘇備,在魏做官,官至衛尉少卿。

蘇淑,字仲和,武邑人也。兄壽興,坐事為閹官,後拜河間太守,賜爵晉陽男。及壽興將卒,遂冒養淑為子。淑熙平中襲其爵。後除樂陵內史,在郡綏撫,甚有人譽。後謝病乞解,有詔聽之,人吏老幼訴乞淑者甚眾。後曆滎陽、中山二郡太守,卒。
蘇瓊幼年時跟隨父親在邊境,曾經拜見東荊州刺史曹芝,曹芝開玩笑地問他說“:你想做官不?”蘇瓊回答說“:設立官職選人充任。並不是要人去找官做。”曹芝對他的回答感到驚異,便安排他做了自己府中的長流參軍。北齊文襄帝以儀同的名號建府設置屬官,召蘇瓊為刑獄參軍,並經常鼓勵慰勞他。並州曾經有強盜出沒,長流參軍張龍追查此事。被懷疑為強盜的人經過拷問已經招認,丟失財物人家也都認定這些強盜,隻是沒有找到搶劫的贓物。文襄帝把這個案子交給蘇瓊,要求他徹底審查,於是另外追查元景融等十多個人,同時也得到了贓物和證據,文襄帝大笑,對先前那些被胡亂牽連為強盜的人說“:你們這些人如果沒有遇到我的好參軍,差一點被冤枉而死。”

淑清心愛下,所曆三郡,皆為吏人所思,當時稱為良二千石。武定初,贈衛大將軍、都官尚書、瀛州刺史,諡曰懿。齊神武追美清操,與羊敦同見優賞。
後來被任命為南清河太守,該郡盜賊很多,等到蘇瓊上任,犯法偷盜的事再也沒有發生過。有時外郡的奸詐不法之徒,擅自從南清河郡的地界經過,沒有不被捉送官府的。零縣人魏雙成,住處與京城地區的武城交界,丟失一頭牛,懷疑是同村人魏子賓所偷,便把他押送到郡上。但蘇瓊經過仔細審問,知道魏子賓不是偷牛賊,便把他放了。魏雙成說:“府君您把賊放跑,老百姓的牛去哪兒找呢?”蘇瓊沒有理睬他的話,暗中派人下去查訪,找到了偷牛的人。從此以後,百姓放牧牲畜都不加收檢,說:“隻管交給蘇府君。”鄰郡的富豪將財物存放在南清河郡以躲避盜賊。冀州繹幕縣人成氏很富有,被盜賊追得很緊,就對他們說“:我的財物已經寄放在蘇公處了。”盜賊便離去了。平原郡有一個會法術的賊劉黑苟,招納黨徒,勾結海外。蘇瓊治下的百姓,和劉黑苟村子連靠村子而住,都沒有牽連進去。鄰郡的人因此佩服他的德行政績。南清河郡以前做過賊的一百多個人,都充為蘇瓊的耳目,民間好事壞事,甚至連官吏們喝百姓一杯酒,蘇瓊無不立刻知道。

張華,原字國滿,代郡人也。少明敏,有器度。初為齊神武驃騎府法曹參軍,賜爵新城伯,累遷大丞相府屬。深被親待,每號令三軍,恆令宣諭意旨。尋除散騎常侍。周文始據雍州,神武使華原入關說焉。周文謂曰:“若能屈驥足於此,當共享富貴;不爾,命懸今日。”華原曰:“殞首而已,不敢聞命。”周文嘉其亮正,乃使東還。尋悔,遣追不及。神武以華原久而不返,每歎惜之,及聞其來,喜見於色。後除相府右長史,遷驃騎大將軍、特進,進爵為公,仍徙封新安。後為兗州刺史。華原有幹略,達政體。至州,乃廣布耳目,以威禁。境內大賊及鄰州亡命三百餘人,皆詣華原歸款。鹹撫以恩信,放歸田裏,於是人懷感附,寇盜寢息。州獄先有係囚千餘人,華原科簡輕重,隨事決遣。至年暮,唯有重罪者數十人。華原各給假五日,曰:“期盡速還也。”囚等曰:“有君如是,何忍背之!”依期畢至。先是,州境數有猛獸為暴。自華原臨政,州東北七十裏甑山中,忽有六駮食猛獸,鹹以為化感所致。卒官,州人大小莫不號慕,為樹碑立祠,四時祭焉。贈司空公、尚書左仆射。子宰均嗣。
蘇瓊生性清廉謹慎,從不拆看找他辦私事的信。道士道研做濟州沙門統,財產極多。在郡中放了不少債。以前常請郡縣官吏幫他催債。等到他來求見時,蘇瓊已知他的意圖,見麵就談論佛法。道研雖然為催債多次前來,都沒法說出口。他的弟子問其中的原因,道研說“:每次見到蘇府君,他就直接把我帶到青雲之中,哪有可能談論地上俗事?”師徒回家後,便焚燒了債券。郡中人趙潁,官至樂陵太守,八十多歲辭官歸家。五月間,他摘了兩隻剛產的瓜,親自送給蘇瓊。趙潁仗著自己年紀大,竭力請求蘇瓊收留,蘇瓊於是把瓜留下。他把瓜放到大堂的梁上,竟不切開。人們聽說蘇瓊接受了趙潁饋贈的瓜,也想進貢新摘的瓜果,來到門前,打聽到趙潁送的瓜仍放在那兒,便相視離去。有個名叫乙普明的百姓,兄弟倆爭奪土地,多年沒有裁決。都各自尋找證人,竟有一百多個。蘇瓊把普明兄弟叫來,告訴眾人說:“天下難以得到的是兄弟,容易得到的是土地。如果讓你們得到了土地而失去了兄弟情誼,怎麼樣呢?”說著便掉下了眼淚,那些證人也無不哭泣,乙普明兄弟磕頭請求讓他們出去再想一想,兩個人已經分開十年,現在又住在一起。

孟業,字敬業,钜鹿安國人也。家本寒微,少為州吏,性廉謹。同僚諸人,侵盜官絹,分三十匹與業,拒而不受。行台郎中郭秀相禮接,方欲薦之,會秀卒。
每年春季,蘇瓊召集大儒生衛覬隆、田元鳳等在郡學堂講學,郡吏們處理公務後的閑暇時間,蘇瓊都讓他們來讀書。當時人們把官署稱為學生宿舍。禁止不合禮法的祭祀。婚禮喪葬,也都要節省節約,遵守禮儀。另外養蠶的月份預先公布綿絹的長度式樣,徭役賦稅的先後次序也都明確規定。每當征派徭役時,蘇瓊總是先把事情辦好,郡縣官吏一般沒有因延誤而受到輕度處罰。當時其他州郡無不派人到南清河郡,詢問處理政事的方法。

魏彭城王韶,齊神武之婿也,拜定州刺史,除業為典簽。長史劉仁之謂業曰:“我處其外,君居其內,同心戮力,庶有濟乎?”未幾,仁之入為中書令,臨路啟韶雲:“殿下左右可信任者,唯有孟業,願專任之,餘人不可信也。”又與業別,執手曰:“令我出都,君便失援,恐君在後,不自保全,唯正與直,願君自勉。”業唯有一馬,瘦死。韶以業貧,令州府官人,同食馬肉,欲令厚相酬償。業固辭不敢。韶乃戲業曰:“卿邀名人也。”對曰:“業為典簽,州中要職,諸人欲相賄贍,止患無方便耳。今喚食肉,恐致聚斂,有損聲名,所以仰違明教。”後未旬日,韶左右王四德、董惟金並以馬死托肉,為長史裴英起密啟。神武有書與韶,大致誚讓。業尋被譖,出外行縣事。後神武書責韶雲:“典簽姓孟者,極能用心,何乃令出外也!”及韶代下,業亦隨還,贈送一無所受。仁之後為西兗州,臨別謂吏部郎中崔暹曰:“貴州人士,唯有孟業,銓舉之次,不可忘也。”暹問業曰:“君往在定州,有何政,使劉西兗如此欽歎?”業答曰:“唯知自修也。”韶為並州刺史,業複為典簽,仍兼長史。
文宣帝天保年間,南清河郡內發大水,百姓受災,缺糧少食的有千餘家。蘇瓊把郡內有糧食的人家都召集來,親自向他們貸糧,全都分給那些挨餓的人。州府按戶征收租稅,並且想追究貸糧的事,郡主簿對蘇瓊說:“雖然是可憐那些饑餓的百姓,恐怕還要連累府君。”蘇瓊說“:一人獲罪,而能救活千家,還有什麼值得怨恨的呢?”於是給朝廷上表陳述情況,使征稅查問得以免除,受災人家也能平安生活。這些人撫愛兒女時都說“:是府君使你們活了下來。”蘇瓊在南清河郡六年,百姓都歸向他,所以沒有一個人向州申訴案情。前後四次上表報告政績,蘇瓊都名列最上等。後來因居喪離職,老朋友送來的財物,他一點也不接收。

齊天保初,清河王嶽拜司州牧,召為法曹。業形貌短小,及謁見,嶽心鄙其眇小,笑而不言。後尋業斷決處,謂曰:“卿斷決之明,可謂有過軀貌之用。”補河間王國郎中令。清貧自守,未曾有失。文宣謂侍中裴英起曰:“卿識河間王郎中孟業不?一昨見其國司文案,似是好人。”對曰:“昔與臣同事魏彭城王元韶。其人清忠正直,世所希有。”帝曰:“如公言者,比來便是大屈。”除中書舍人。文宣初唯得姓名,及因奏事,見其羸老,又質性敦樸,無升降之容,加之平緩,寡於方便。有一道士由吾道榮以術藝被迎,將入內,業為通名。忽於眾中抗聲奏雲:“由吾道士不食五穀。”帝命推而下之。又令點檢百官,敷奏失所,帝遣人以馬鞭擊業頭,至於流血。然亦體其衰老,非力所堪。
不久蘇瓊又出任司直、廷尉正,朝中官員都感歎對他不公平。尚書辛述說:“蘇瓊為人正直,名實相符,不必憂慮他不能升遷。”當初,蘇瓊任南清河郡太守時,裴獻伯做濟州刺史,裴獻伯為政嚴厲,擅用刑法,蘇瓊則施行恩惠以養育百姓。房延..出任樂陵郡太守時,從濟州經過。裴獻伯向他詢問自己的外界聲譽,房延..說:“隻聽說太守善良而刺史殘暴。”裴獻伯說“:受到人們稱頌的並非很公正。”房延..回答說:“這樣說來,黃霸、龔遂這樣的清官倒成了你眼中的罪人了。”後來朝廷下令,讓各州推薦清廉而有才幹的人。裴獻伯因為先前曾說過那種話,害怕被蘇瓊陷害,而蘇瓊卻替他申訴長期不得提升的委屈,談論這件事的人都推崇蘇瓊為人公正。畢義雲任禦史中丞,以凶猛殘暴為己任,法官們都畏懼他,不敢違背他的意圖。蘇瓊推審案子務必保證符合實情,得到昭雪的人很多。大理寺各衙門處審理的案子要經尚書省複查,就是從蘇瓊開始實行的。升任尚書三公郎中。趙州與清河、南中等地有人多次報告將有謀反事情發生,前後都交給蘇瓊追查,很多人事被平反昭雪。尚書崔昂對蘇瓊說“:你如果想建立功名,應當再想想其他法子。你還多次為謀反作亂的人洗雪罪名,怎麼把自己的生命看得那麼不值錢?”蘇瓊嚴肅地說“:我所昭雪的都是被冤枉的人,並沒放過謀反作亂的人。”崔昂很羞愧。京師裏的人稱頌他說“:判案無疑蘇珍之。”

皇建二年,累遷東郡太守,以寬惠著名。其年夏,五官張凝因出使,得麥一莖五穗,其餘或三穗四穗共一莖者,合郡鹹以政化所感,因即申上。至秋,複有東燕縣人班映祖,送嘉禾一莖九穗。河清三年,敕人間養驢,催買甚切。業曰:“吾既為人父母,豈可坐看此急。令宜權出庫錢,貸人取辦,後日有罪,吾自當之。”後為憲司所劾。被攝之日,郡人皆泣而隨之,迭相吊慰。送業度關者,有數百人,至黎陽郡西,方得辭決。攀援號哭,悲動行路。詣闕訴冤者非一人,敕乃放還。郡中父老,扣河迎接。
皇建年間,封賜爵位安定縣男,徐州行台左丞,代理徐州刺史的職務。徐州城中五級寺突然被盜走一百座銅像。官署追查結果,在五級寺四周防守住宿以及有跡象而受到懷疑的人,被逮捕的有數十人。蘇瓊把他們全都釋放,寺院僧人抱怨蘇瓊不替他們追查盜賊。蘇瓊送僧回去,告訴他們說:“隻管暫時回去,得到銅像後自會送還。”之後十天,蘇瓊將盜賊姓名與贓物存放處寫出來,派人直接去搜捕,全部得到真實憑據。盜賊們從實招供,僧人百姓都驚歎敬服。先前曾規定,淮河兩岸商販不得擅自過河交易,淮南收成不好。蘇瓊上書請求允準淮南人到淮北買糧。後來淮北人又受饑荒,他又奏請讓淮北人到淮南買糧,於是淮河兩岸商貿往來,互相都得到好處,水陸物產竟運到黃河以北。

武成親戎,自洛還鄴,道由東郡。業具牛酒,率人吏拜謁路旁,自稱:“糞土臣孟業,伏惟聖駕親行,有征無戰,謹上微禮。”便與人吏俱唱萬歲,導引前入,帝大嘉之。後除廣平太守,年既老,理政不如在東郡時。武平九年,為太中大夫,加衛將軍,尋卒。
後來蘇瓊任大理卿時北齊滅亡,在北周做官。任博陵太守。隋開皇初年死去。

業誌守質素,不尚浮華。為子結婚,為朝肺腑吒羅氏。其子以廕得為平原王段孝先相府行參軍,乃令作今世服飾綺襦紈袴。吒羅家又恃姻婭,炫曜矜誇。業知而不禁,素望頗貶。
樊叔略,是陳留人。父親樊觀,在魏朝做官時,任南兗州刺史,河陽侯,被高氏所殺。樊叔略被處以腐刑,在殿省供役使。身高九尺,很有誌氣。頗遭嫉妒。內心不安,於是逃到函穀關西。周文帝器重他,安置在自己身邊,授職都督,蔭襲爵位為侯。大塚宰宇文護執掌政權時,召用他為中尉,逐漸受到信任,兼管宮內事情,任職開府儀同三司。宇文護被殺後。齊王憲召用他為園苑監。多次進獻用兵謀略,憲很驚異他的才能。跟隨武帝平定齊朝。因功封職為上開府,清河縣公,任汴州刺史,當時被稱為決事明斷。宣帝建造東都,以叔略常有奇妙構想,授他為營構監。宮室規模標準,都是他製定的。

蘇瓊,字珍之,長樂武強人也。父備,仕魏,至衛尉少卿。瓊幼時隨父在邊,嚐謁東荊州刺史曹芝,芝戲問曰:“卿欲官不?”對曰:“設官求人,非人求官。”芝異其對,署為府長流參軍。齊文襄以儀同開府,引為刑獄參軍,每加勉勞。並州嚐有強盜,長流參軍張龍推其事,所疑賊徒,並已拷伏,失物家並識認,唯不獲盜贓。文襄付瓊,更令窮審,乃別推得元景融等十餘人,並獲贓驗。文襄大笑,語前妄引賊者曰:“爾輩若不遇我好參軍,幾致枉死。”除南清河太守。郡多盜賊,及瓊至,奸盜止息。或外境奸非,輒從界中行過者,無不捉送。零陵縣人魏雙成,住處與畿內武城交錯,失牛,疑其村人魏子賓,列送至郡。一經窮問,知賓非盜,而便放之。雙成雲:“府君放賊去,百姓牛何處可得?”瓊不理其語,密遣訪獲盜者。從此畜牧不收,雲:“但存府君。”其鄰郡富家,將財物寄置界內以避盜。冀州繹幕縣人成氏大富,為賊攻急,告曰:“我物已寄蘇公矣”,賊遂去。平原郡有妖賊劉黑苟,構結徒侶,通於滄海。瓊所部人,連接村居,無相染累。鄰邑於此伏其德績。郡中舊賊一百餘人,悉充左右,人間善惡及長吏飲人一杯酒,無不即知。
尉遲迥叛亂時,樊叔略鎮守大梁,因軍功授為大將軍,又做汴州刺史。隋文帝受禪即位後,升任上大將軍,晉封爵位為安定郡公。在汴州數年間,很有聲名稱譽。調為相州刺史,政績在當時為第一。皇帝發下璽書嘉獎,賜予粟帛,布告天下官民。老百姓因此說到:“智慧無窮,清鄉公;上下公正,樊安定。”征授司農卿,吏卒無不流淚傷別,商議立碑歌頌他的功德。

瓊性清慎,不發私書。道人道研為濟州沙門統,資產巨富,在郡多出息,常得郡縣為征。及欲求謁,度知其意,每見則談問玄理。研雖為債數來,無由啟口。其弟子問其故,研曰:“每見府君,徑將我入青雲間,何由得論地上事。”師徒還歸,遂焚責券。郡人趙潁,官至樂陵太守,年餘八十,致事歸。五月中,得新瓜一雙,自來奉。潁恃年老,苦請,遂便為留。乃致於事梁上,竟不割。人聞受趙潁餉瓜,欲貢新果,至門,問知潁瓜猶在,相顧而去。有百姓乙普明,兄弟爭田,積年不斷,各相援據,乃至百人。瓊召普明兄弟,對眾人諭之曰:“天下難得者兄弟,易求者田地。假令得地失兄弟心,如何?”因而下淚,諸證人莫不灑泣。普明兄弟叩頭,乞外更思,分異十年,遂還同住。
自從做了司農,凡屬種植的東西,樊叔略都另有條律規定,都出人意表。朝廷有疑難不通的問題,公卿大臣不能裁決的,樊叔略就根據道理評判是非曲直。雖然沒有學問,可以有所依據,但是以心意為師,獨出己見,與理暗合,很得皇上親寵信任。高赹、楊素對他以禮相待。樊叔略雖然是司農,也常常參管九卿事務。性情喜愛奢侈,每當飲宴,一定肴饌豐盛,水陸所產很齊全。隋文帝開皇十四年(594),隨皇帝祭祠泰山,到洛陽,皇帝讓他審查囚犯罪狀。準備奏呈,早晨到監獄門口,在馬上突然死去,皇上哀傷感歎很久,追封亳州刺史,諡號襄。

每年春,總集大儒衛覬隆、田元鳳等講於郡學,朝吏文案之暇,悉令受書。時人指吏曹為學生屋。禁斷淫祠,婚姻喪葬,皆教令儉而衷禮。又蠶月預下綿絹度樣於部內,其兵賦次第,並立明式。至於調役,事必先辦,郡縣吏長,恆無十杖稽失。當時州郡,無不遣人至境,訪其政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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